湛若水(公元1466—1560)字元明,广东增城人。因居増 城甘泉,故号甘泉。湛若水青年时曾师事陈白沙问学,白沙临 终时把传道的重任郑重交付给湛若水。湛若水四十岁时中进 士,即授翰林院庶吉士。正德中居母丧,服除后入西樵山烟霞 洞养病讲学。嘉靖初复出,历仕侍读、南京国子祭酒、南京吏 部右侍郎、礼部右侍郎、南京礼部、吏部、兵部尚书。七十五 岁致仕,晚年居家著述讲学,九十岁时犹登南岳,卒时九十五。 他的主要著作为《格物通》、《甘泉文集》。 甘泉学问的宗旨是“随处体认天理”,陈献章生时也曾对此称许。白沙死后,甘泉独立讲学,“足迹所至,必建书院以 祀白沙”。但实际上他的体认天理说已与白沙学问方向不同。 他在许多方面,调和理学与心学,而他的朋友王阳明则比甘泉 更接近陈白沙。弘治末年甘泉与阳明定交,甘泉对当时的阳明 有相当大的影响,阳明亦始终视甘泉为他最亲密的友;^湛甘 泉在正德末与.王阳明之间曾就格物致知与儒释之辨的问题进行 过争论,尽管如此,他与王阳明共同推进了当时的心学思潮, 这一点是众所公认的。 (一)随处体认天理 与湛甘泉同时的王阳明提出“格物是正其心之不正以归于 正”。以格为正,以物为意念,这种格物说遭到了湛甘泉的反 对。湛甘泉认为,把格物解释为正念头,从经典上说,就造成 了《大学》条目中格物与诚意、正心的互相重复。从思想上 说,排斥接触外物,完全转向主观立场,是不符合孔子以来重 学的立场。在批评王阳明的格物说中,湛甘泉提出了他自己的 格物说,他认为, 格者,至也,即“格于文祖”、“有苗来格”之格。 物者,天理也,即“言有物” “舜明于庶物之物,即道 也。格即造诣之义,格物者即造道也, 程朱本来也是以至训格,同时又以穷理释格物,表明程朱对 “物”的了解也包涵了“理”。“至”就是“到”、“到达”, 照程朱的意思,至物就是即物去穷理。湛若水认为,至物主要 不是即物,而是达到道,也就是把握道和理,所以他又说“格 物者,至其理也”。©湛若水认为,他的这个讲法在程颐的思想中是有根据的,程颐曾说:“格者至也,物者埋也,至其理乃格物也。” 湛若水进一步指出,至其理作为方法原则,就是“体认天 理”。他说:“仆之所以训格者,至其理也。至其理云者,体 认天理也。”因此,“格物云者,体认天理而存之也”③。 他认为,“至其理”这个“至”的主体不只是心,也是意,也 是身;这个“理”不只是心身之理,家国天下及天地之理也都 是“至”的目标和对象。这样,他的思想,就为学的范围来 看,就与王阳明只强调格心的格物说大相径庭了。根据湛若水 这个立场,他认为所谓“格物”、“造道”、“体认天理”, 其具体方法是多种多样的: 知行并进,学问思辩行,所以造道也,故读书、亲师 友、酬应,随时随处皆求体认天理而涵养之,无非造道之功 近而心身,远而天下,暂而一日,久而一世,只是格 物一事而已。⑤ 意身心与家国天下,随处体认天理也。所谓至者,意 心身至之也,世以想像记诵为穷理者远矣。 这是说格物不只是知(心至),也是行(身至);不只要穷至身心之理,也要穷至家国天下之理。就是说,湛若水了解的格 物是一内外、兼知行的。所以他说:“自意心身至家国天下,' 无非随处体认天理,体认天理即格物也,盖自一念之微,以至 事为之著,无非用力处也。”①这样,湛若水就把朱熹格物说 的“察之念虑之微”到“考之事为之著”②全部肯定下来了。 体认天理除了一内外、兼知行的特点外,另一重要诗点是 贯动静,他说:“所谓随处体认天理者,随未发已发,随动随 静。”他还指出: 体认天理,而云“隨处”,则动、静、心、事皆尽之矣。若云“隨事”,恐有逐外之病也。孔子所谓〃居处恭”,乃无事静坐时体认也;所谓“执事敬” “与人忠”,乃有事动静一致时体认也。体认之功贯通动静显隐。 就是说,强调“随处”体认天理,表明体认天理不只是静时、 未发时的功夫,也是动时,已发时的功夫9随处的处不只是一 个空间观念,也是一个时间观念,指时时处处事事体认天理。 以上说明,“随处体认天理”的格物说,具有一内外、兼 知行、贯动静三个基本特点。这个格物的解f,既纠正了王阳 明专内遗外的毛病,也避免了当时理学中知行割裂的流弊,而 且与陈白沙以来的主静功夫不同。而在总悴上看,由于他把格 物穷理解释为体认“天理”,这样一种规定,使得这种实践在 《甘泉学案一>),《明儒学案》卷三十七,第884页。 朱蔌:《大学或问》卷二。 《甘泉学案一》,《明儒学案)卷三十七·第SS5页* 同上*第304页4 格物的时候就不是注重于穷究事物本来的性质和规律,而是体 验、印证天理,从而使得朱子之后理学受到心学攻击的溺物之 病也在理论上得到克服。 (二)心包万物 湛若水的随处体认天理说是与他对“心”的看法相联系 的。王阳明当时曾批评他的体认天理说“是求之于外”①,他 向王阳明解释他的立场: 兄意只恐人舍心求之于外,故有是说。不肖则以为, 人心与天地万物为体,心体物不遗,认得心体广大,则物 不能外矣,故格物非在外也,格之至之,心又非在外 也〇 ® 内与外在理学中是指是否在心上用功,完全的内向的意识修养 与体验为内,读书应事研究物理为外。湛若水反驳王阳明对他 “求之于外”的批评,而他用以自我辩护的理论是人心与物为 体的大心说。什么是“心与天地万物为体”呢?就是说, "心”并不是仅指我们的头脑或心脏,或我们的意识,天地万 物都是心借以表现活动的现象。在这个意义上,天地万物都属 于心的范围之内。因而,格天地万物仍然是“格心”,并不是 求“外”。显然,湛若水在这个意义上所说的“心”是包罗宇 王守仁*《传习录》下,《阳明全书》卷三,中华书局四部备要本,% 73页. CD 《甘泉学案一》,《明儒学案》卷三十七,第879页* 宙的“大心”,所以他在《心性图说》中说: 心也者,包乎天地万物之外,而贯夫天地万物之中者 也。天地无内外,心亦无内外,极言之耳矣。故谓内为本 心,而外天地万物以为心渚,小之为心也甚矣。① 湛若水所了解的“心”包罗万物,又内在于万物之中,因而对 于他来说不存在有心内、心外的差别。在他看来,只有把心理 解为个体的心的人,才会把天地万物看作心外之物,这样的看 法把心看得太小了。他说“吾之所谓心者,体万物而不遗者也, 故无内外”“阳明之所谓心者,指腔子里而为言者也,故以吾 说为非”②,他认为王阳明说的心是个体的意识,而他自己说 的心则是通贯万物的实体。基于这种立场,他认为他的格物说 虽然主张在万事万物上体认天理,但并不是求之心”外,他 认为自己仍然是“心学”: 圣人之学,皆是心学,所谓心者,非偏指腔子里方寸 内与事为对者也,无事而非心也。③ 在理学的传统上,“心体万物不遗”主要是指功能而言,■一方 面仁者之心与万物为一体,悯恤万物;另一方面指思维的功能 与范围是不受时空限制的,可以思考万物、把握万物之理。湛 ①《甘泉学案一》,《明儒学案》卷三十七,第878页, © 同上,笫884页。 (D同上,第893页。 若水的心体万物说,在目的上是为了他的格物说所作的一种论 证,但在理论上成为一种泛心论。在这个意义上,他也可以赞 成“心外无物”的命題,-但由于对心了解的不同,他麻理解的 心外无物与王阳明是不同的。 根据以上对随处体认及心体万物的叙述,我们可以了解, 湛若水主张为学之功不能局限于个体意识,要即f即物去格。 但是,“随处体认天理”的天理是在事物之中还i在我们的意 识之中?照“至其理”的说法,这个“理”本应是主体至之的 对象,而不是意识现成占有的、具备的,然而湛若水又说: 心与事应,祙后天#见焉。天理非在外也,特因事之 7来,;随感而应耳。故事物之来,体之者心也,心得中正, 则'天理矣。① ^ … 又说: . 至其理云者,体认夭理也。体认天理云者,兼知行合 内外言之也。天理无内外也。陈世杰书报,吾兄疑仆随处 体认天理之说为求于外。'若然,不几于义外之说乎?求即 无内外也。吾之所谓随处云者,随心随意随身随家随国随 夭下,盖M其所寂所感时耳,一耳。寂厕廓然大公,感则 物来顺应。所寂所感不同,而皆不离于吾心中正之本体。 本体即袭体也、天理也、至善也、物也,而谓求之外,另 乎?致知云者,t盖'知此实译也、天理也、至善也、物也, t 《甘泉学案一》,《明餹学茱》卷三十七,第S84页, 乃吾之良知良能也,不假外求也。但人为气习所蔽,故生 而蒙,长而不学则愚。故学问思辩笃行诸训,所以破其 愚、去其蔽,警发其良知良能者耳,非有加也。……若徒 守其心,而无学问思辩笃行之功,则恐无所警发,虽似正 实邪。① 湛若水认为,为学之方即是求,求是无内外的,身心家国上都 可以去求,不能仅仅求之于心、求之于静。但求虽然无内外, “理”却不是外在于个体意识的对象。理是人的道德意识。心 与外物接触而发生具体的意识活动反应,如果这个反应是中正 不偏的,这样的意识状态就是“天理”。他认为人心的本来状 态(本体)就是中正无偏的,就是天理,就是至善。所谓格物 致知/就是去体认道德意识。因而,天理并不是外在的,就是 人的良知和一切道德意识。 然而,天理虽然是人的良知,人却并非在任何时候都能保 持意识的道德状态。这是由于人有“气习”,气指气禀之杂, 习指习行之染,气习蒙蔽了良知,使良知难以显发。所以,格 物之所以不能仅求于心,是因为,一方面,道德意识是在人心 与外物接触后发生的;另一方面,只有通过孔子强调的学问思 辩笃行,、才能唤醒、启发人所固有的良知去冲破一切气习的障 蔽。、 湛甘泉的格物思想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对朱熹代表的理 学与陆王代表的心学的一种调和。在理的问题上,他以天理为 心之中正之体,是心学的立场。在物的问题上,他用大心说把 《甘泉学案一》,《明旖学案>,卷5t七;第姑7K* 朱子格物的范围肯定了下来,与王阳明以物为意念不同。从整 体上看,他的思想和为学还是属于心学。王阳明晚年的致良知 说,以格物为即物正心,与甘泉以格物为即物体认道心,在基 本方向和立场上并没有根本分歧。 (三)执事敬 陈白沙的修养方法特别提倡“主静”,在这一点上湛若水 与他的老师不同,他说:“若不察见天理,随他入关入定,三 年九年,与天理何干? ”①他还说:“静坐久隐然见吾心乏体 者,逢为初学言之。其实何有动静之间?心熟后,虽终日酬酢 万变,朝廷百官万事,金革百万之兵,造次颠沛,而吾心之本 体澄然无一物,何往而不呈露耶? ”②他不赞成陈白沙k静甲 隐然见心体呈露’的主张,认为静见心体只是对初学者的一种 引导方式,其实不只静可觅心体,动也可见心体,甚至于,只 有动才能真正呈露心体。他在有些地方对“主静”批评得更严 厉: 古人论学,未有以静为言者,以静为言者,皆禅也。 故孔门之教,皆欲事上求仁,动静著力,何者7.静不 致力,才致力即已非静矣。若《论语》曰“执事敬”, 《易》曰“敬以直内,义以方外7 ,《中庸》“戒慎恐 惧” “慎独”,皆动以致其用力之方也。……故善学者, 《甘泉学案一;> ,《明f学案》卷三十七,第894页《 同上,第905页。 必合动静一于敬,敬立则动静浑沦矣,此合内外之遨 也p① 我们知道,“主敬”是理学强调的主要修养方法,而心学传统 中并不重视持敬,陈白沙更是反对以主敬伤害自然洒落。而湛 若水则不然,一方面,从随动随静体认天理来说,体认天理是 贯通动静的一个原则,即静时在静中体认天理,动时即物以体 认天理。另一方面,“主敬”是贯通动静工夫的另一基本原则。 他认为孔子讲“居处恭”是讲静时敬,孔子讲“执事敬”是讲 动时静,“敬”必须贯彻于一切阶段和状态。由于湛若水更重 视动时敬,所以特别强调“执事敬”。他指出:“元来只是敬 上理会未透,故未有得力处,又或以内外为二而离之。吾人切 要,只于执事敬用功,自独处以至读书酬应,无非此意,一以 贯之。”②“大抵至紧要处,在执事敬一句”③,“执事敬, 最是切要,彻上彻下,一了百了”④。他还自认为是“程学”, 他说:“涵养须用敬,进学则在致知,如车两轮,……而谓有 二者,非知程学者也。”⑤ 理学的主敬,包涵着主一、戒惧、慎独等。湛若水也讲主 一,他认为主一并不是主“中”或主“理”,他说:B主一便是 无一物,若主中主天理,则又多了中与天理,即是二矣5但主 一则中与天理自在其中矣。”⑥王阳明不赞成朱子以主一为专 《甘泉学案一》·《明儒学案》卷三十七,第880页, 同上· 同上· 同上,第881页* 同上,第880页, ' 同上,第383页《 、 一之说,主张主一只是主一个天理;湛若水也不赞成王阳明的 说法,他所理解的主一就是心中没有任何杂念。 在主敬的问题上,湛若水更多地是用体认天理说来解释传 统的具体持敬之方。如“慎独”,独的意思本指人的闲居独 处,而按朱子的解释,独是指人所不知而己所独知,即自己独 有的内心世界。慎独就是要慎重地检省别人看不到的自己的内 心世界。湛若水则认为,独是指心中之理,不是指暗室屋漏的 独知之地,他说:“独者独知之理,若以为独知之地,则或有时 而非中正矣。故独者,天理也。此理惟己自知之,不但暗室屋 漏,日用酬应皆然,慎者所以体认乎此而已。”①他认为独即 是天理,即是自己内心的道德意识,所以只是己之所知而人所 不知;慎是体认、体察,这样,慎独就与体认天理成为同-功 夫的不同说法了。 湛若水不仅用体认天理的模式解释滇独,也同样用来解释 “戒慎恐惧”。《中庸》说“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 闻”,其本意也是说外在行为是别人看得到的,纠正外在行为 比较容易;而内心世界是别人看不到的,不要因为别人看不到 就不去纠正内心中不正确的活动,应更加注意别人看不见的时 候和看不见的地方。朱熹则认为,“独”是人所不知而己所独 知,而“不睹不闻”则指自己无所见闻思虑的时候。湛若水认 为“戒慎” “恐惧”是体认工夫,而“不睹”“不闻”是指作 为体认对象的天理,“戒慎恐惧是工夫,所不賭不闻是天理, 工夫所以体认此天理也”②。所以,虽然湛若水很强调执事 《甘泉学案一》,《明儒学案》卷三十七,第889页(, 同上,第8?3页《« 敬,但在一些具体问题上,他的说法与程朱有所不同。 湛甘泉认为,体认天理除了要“随处”之外,还要在主观 上注意“勿忘勿助7。勿忘勿助就是主一,也是主敬的内容之 一。勿忘勿助这里指一种特定的意向状态,在这种意识一心理 状态中,不偏不倚,无过不及,既无所执著,又不是无所思虑, 他说: 勿忘勿助,敬之^也。① 勿忘勿助之间乃是一,今云心在于是而不放,谓之勿 忘则可矣,恐不能不滞于此事,则不能不助也,可谓之敬 乎?② 勿忘勿助只是说一个敬字,忘助皆非心之本体,此是 心学最精密处,不容一亳人力,故先师又发出自然之说, 至矣。③ \ 勿忘勿助是指对做功夫时内心状态的一种要求,这种状态要体 现自然,平和,适中,因此,它是指心理意向的强度而言。正 像煎中药一样,急火、慢火都不行,要温火来养,既不要有急 于求成的迫切,也不要有全无所谓的散慢。湛若水认为,只有 意识状态处于勿忘勿助时,才能使心之本体的天理显现无疑。 “勿忘勿助”也就是陈白沙所说的自然,只是在甘泉的酒解中 勿忘勿助与主敬并不像陈白沙那里那么矛盾。 ①《甘泉学案一》,《明儒嗲案》卷三十七,第883页* @ 卩:上,第884页。 tn上,笫885页。 (四)初心与习心 湛若水的心性论主张“性者万物一体者也”①,认为宇宙 万物共同具有同一本性,他还说:“性也者,心之生理也,心 性非二也。罾之谷焉,具生意而未发,未发故浑然而不可见。 及其发也,则侧隐羞恶辞让是非萌焉,仁义礼智自此焉始分矣, 故谓之四端。”②这是强调性与心不是两个不同的实体,性是 心所具有的一种内在的倾向和属性。正是根于这些内在倾向和 属性,心的活动才表现出四端。这个说法与朱子学的差别并不 大。 那么,心性的区别何在呢?心的主要功能是精神活动、思 维、意识等,这种精神活动的功能叫做“虚”: 夫至虚者,心也,非性之体也。性无虚实,说甚灵 耀?心具生理,故谓之性。性触物而发,故谓之情。③ 性没有思维的功能,所以“虚” “灵”不是性的特质,由此可 以区别心与性。心具有理,正如谷种有生意。谷之生意(性) 在有利的外部条件(水土)下发芽,心之生理与外部事物接触 发为情》.在这些讨论中的心”都是栺人心,不是指包贯宇宙 的大心。 《甘泉学案一》·《明儋学案》卷三十七,第377M* 同上9 同上,第882页, 湛若水提出“初心”的观念,他说, 人心一念萌动,即是初心,无有不善。如《孟子》 “乍见孺子将入于井便有怵惕恻隐之心”,乍见处亦 是初心复时也。人之良心何尝不在,特于初动时见耳。若 到“纳交要誉” “恶其声”时,便不是本来初心了。故孟 子欲人就于初动处扩充涵养,以保四海。① 就是说,意念的每一次最初发动都是本心的发见,因此,可以 在意识对外物的最初的本能式反应时体察良心。而人所以常常 失其本心,正是没有按照直觉的初心去行,而产生出许多私心 杂念来。道德的修养就是察见、保有一念萌动而有的初心。不 使受到侵害,弁扩充这个初心。 湛甘泉还特别注意克治“习心”的问题。他认为,习心不 是人所固有的,而是人有了形体之后才有的,也是外在的东西 影响所造成的。他说: 认得本体,便知习心,习心去而本体完全矣。不是将 本体来换了习心,本体元自在,习心蔽之,故若不见耳。 ……故煎销习心,便是体认天理工夫,到见得天理时,习 心便退听。② 习本来是指心之习,因而习心是一个经验的、后天的范畴,入 ①《甘泉学案一》·《明僱学案》卷三十七,笫895页、 % 《甘泉学案一》·闻上卷三十七,第893页, 有了形体才有独立的意识活动,有了意识活动才有意识活动的 习”,这种习的形成既有由生理躯体决定的意识活动造成的 一面,又有外部社会文化浸染而内化的一面。由于习心对于本 心始终是异在的,所以,正如乌云过后红日高照,积尘抹去, 镜体复莹一样,人须像炼金一样,不断炼去习心,才能恢复心 的本然之体。湛若水也强调,这种煎销习心的锻炼不能离开事 上磨炼的实践。 (五)知行交进 由于正德中王阳明大倡知行合一,知行问题在明中期又成 了思想界的一大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湛若水与王阳明有不少 相近之处。他提出“知行交进”①,知指穷索,行指存养。他 又说“学不过知行,知行不可离,又不可混”②。他不赞成知 行混一说,认为儒家经典都强调先知后行、行难于知,所以知 与行不可相混而有明确区别。但他岛己并不主张知先行后,他 说: 后世儒者,认行字别了,皆以施为班布者为行,殊不 知行在一念之间耳。自一念之存存,以至于事为之施布, 皆行也。且事为施布,岂非一念为之乎?所谓存心即行 也〇 ® 《甘枭学案一》,《明儒学案》$三十七,第881页。 同上。 同上,第897页, 王阳明在当时也有“一念发动即是行了 ”之说(详见王阳 明),湛若水与之类似,也强调“行在一念之间”。但就王阳 明的知行观的逻辑来说,一念发动为恶就是行了,而一念发动 为善还不就是行。而湛若水的知行观讨论得没有王阳明那么细 致,他说的“行在一念之间”主要是指道德的践履并不止于外 在的事为,人若在一念之间存心,体认天理,即使没有伴随外 部行为,也是行。他从体认天理说的立场出发,以体认天理贯 通知行,这也是他的知行观的特点。 总之,湛若水的“随处体认天理”说是他的思想的一个核 心,他的其他思想,无论主敬,还是知行,都与这一“随处体 认天理”的思想联系着。他的“随处体认天理”虽然反对“徒 守此心”,肯定了儒学传统中的学、问、思、辩、行,但这个 体认,不仅是以心体之,而且是体认于心,他自己说:“吾所 谓天理者,体认于心,即心学也。”①所以他的体系基本上还 是心学的体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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