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征求《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这对于会计人来说 是一则特别特别重要的消息 为此小编翻阅了最新修订的《会计法》 然后与《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进行了比对 经过一番仔细比对之后 发现了3条重磅消息!! 1 财政部首次明确: 会计人员专业能力必须以证书为依据! 划重点:本次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必须要有证书,才能证明自身的专业能力。 2 继续教育重要性提升至新高度 持续参加继续教育的 表明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会计人员管理办法》明确规定: 明确要求继续教育,作为每一位会计人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证明。 总结为一句话:继续教育更加严格了,重要性不言而喻! 最新修订的《会计法》 明确要求 从事会计工作将再不需要 会计从业证 看似从事会计行业再不需要什么证书了 实际上是这样的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 也就是说,入会计行业的门槛 其实是从一张基础的 会计从业证 提高到是否有一张财会证书 是否参加了继续教育 实际上是对会计行业提出了 更高的要求 3 会计人员“黑名单”范围扩大 处罚力度加重了! 《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第七条明确规定: — 完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武汉市税务局微信公众号、财政部、《会计法》、大白学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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