Ø 浅谈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以下简称控评),由于本人知识能力有限,看完大家有什么提议或者内容需要补充及指正的,请在留言区留言指正,会不断的将内容更新修改。谢谢 Ø 1、《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 医疗机构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下列资料,申请进行卫生验收: (一)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申请; (二)建设项目卫生审查资料; (三)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 (四)放射诊疗建设项目验收报告。 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质子治疗、重离子治疗、带回旋加速器的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诊断等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应当提交卫生部指定的放射卫生技术机构出具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和设备性能检测报告。 Ø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规定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Ø 3、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17号)第八条规定 建设单位在进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放射防护设施防护效果评价,并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验收,提交下列资料;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或者使用: (一)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申请; (二)建设项目放射防护设施设计的卫生审查资料; (三)建设项目放射防护设施防护效果评价; (四)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中(高)能加速器、进口放射治疗装置、γ辐照加工装置等大型辐射装置的建设项目,应当提交由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放射防护效果评价审查意见。 Ø 根据规定在设备的竣工验收前需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控评与环评并不冲突,可同时进行。但是,需要首先取得预评的批复函才可开展控评。 Ø 与预评、环评相同,控评也需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所以一般医院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行,并签订好合同及委托书。 委托书范本如下:
Ø 控评需要的相关材料如下:
材料根据建设项目的不同会有些许不同,已第三方公司要求提供的材料为准。 Ø 第三方公司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要求编制好控评报告后需要医院加盖公章,并提交竣工验收申请书及以下申报材料申请竣工验收: 1.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表 2.2.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函 3.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 4.4.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同意证明材料(复印件) 5.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委托书(复印件) 6.属于大型医用设备的,应提供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复印件) 7.委托申报的,应提供委托申报证明 Ø 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竣工验收申请后,组织专家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对危害严重类的建设项目,应组织5名以上专家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同时对职业病放射防护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危害一般类的建设项目,应组织3名以上专家进行竣工验收。 Ø 竣工验收合格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行政部门会在竣工验收后20日内出具验收文件;需要整改的,建设单位应提交整改报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复核,确认符合要求后,出具验收文件;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卫生行政部门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Ø 卫生行政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注:相应的规章制度如下: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http://www.gov.cn/flfg/2006-02/28/content_213307.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http://www./zhjcj/s3576/201305/bcb8d4336e8f470e85a30859fd2bd95a.shtml
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17号) http://www./zhuzhan/wsbmgzl/201305/3b58103235c240aa805e91b02fb67f73.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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