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法亮相了! 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但“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一步,今年10月1日起执行5000元/月的起征点。这意味着,工薪族将提前享受本次个税改革“红利”,每个月可以多出一些“零花钱”。 划重点 个税起征点提高 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个税“起征点”由之前的3500元上调至5000元/月(6万元/年)。 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 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 首次增设专项附加扣除 修改后的个税法设立了六个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以及允许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三类收入在扣除20%的费用后计算纳税。 算笔帐 新个税法实施,到底能少交多少个税? 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帮你算。 以月工薪收入是15000元为例,每月可先扣除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再扣除三险一金、企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等现有的扣除项目,还可以扣除此次新增加的专项附加扣除。 如果不考虑现有的扣除项目和本次新增的专项附加扣除,仅考虑基本减除费用来计算,区别是这样: 按现行税法,15000元的收入,扣除起征点3500元,乘以适用的税率即25%,减去速算扣除数1005元,最后应交税1870元。 按修改后税法,15000元的收入,扣除起征点5000元,乘以对应的税率10%,减去速算扣除数210元,最后应交税790元。 相比较,每月少交税1080元,税负减轻58%。 如果再考虑其他扣除项目,以及这次新增加的专项附加扣除,那么税负还能进一步减轻。 每个月的零花钱多了,吃饭时你可以“多加很多鸡腿了”。 关键词 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教育孩子、赡养老人、在职深造、治疗大病、买房或租房部分支出……生活中这些必要开支将在申报个税时抵扣。相比原先主要依靠单位代扣代缴的日子,今后缴纳个税可能每个人都会有份“个性化”账单。 有些人可能会问:“孩子上培训班一年上万元能抵扣吗”“赡养老人费用如何界定”“房屋租金一年能抵扣多少”…… 据了解,目前相关部门正抓紧完善细化政策,初步考虑在标准制定上要适当考虑地区差异因素,但公平起见,将主要采取限额或定额扣除办法,而非据实扣除,并在政策设计上尽量考虑今后个体报税的便利化,尽量减少单一收入来源的纳税人自主申报。 综合征税 “综合征税”,无疑是此次个税法修正的关键词。相比分类征税,综合征税更显公平。 举个例子: 小张每月收入5000元,但来源只有工资、薪金渠道,现行税制下不考虑“三险一金”扣除,需缴纳45元个税; 小李每月收入也有5000元,但来自多个渠道,包括3000元工资、800元劳务报酬、600元房租和400元稿酬,在现行分类税制下则不需要缴纳个税。 修改后的个税法允许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三类收入在扣除20%的费用后计算纳税。也就是说,按原收入额打八折计算纳税。 同时,为鼓励创作,稿酬所得在允许扣除20%费用基础上,进一步给予减按70%计算优惠,两项因素叠加,稿酬收入实际上相当于按5.6折计算纳税。也就是说,100元的稿酬收入,将按照56元来计算纳税,大幅降低了税负。 作者:康 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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