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药剂混配原则 (1)不影响化学稳定性以至于降低药效 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和杀虫剂不能和碱性物质混配,对酸性物质敏感, 这是很多人都知道的常识。 乙虫腈和阿维菌素不能混配使用,会降低药效。 遇碱易分解的药剂 有机磷类杀虫剂:如敌敌畏、敌百虫、辛硫磷、乐果、毒死蜱、马拉硫磷等。 (部分)有机氮杀虫剂:如呋喃丹、叶蝉散(异丙威)等。 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如抗蚜威、异丙威、丁硫克百威等。 菊酯类杀虫剂:如溴氰菊酯、高效氯氟氰菊酯、联苯菊酯、拟除虫菊酯类 杀螨剂:如三氯杀螨醇、炔螨特、乙螨唑等。 其他常用真菌性药剂:如福美双、代森锌、代森锰锌、醚菌酯、异菌脲等。 杀细菌药剂:如中生菌素、春雷霉素等。 遇酸容易分解的药剂 植物生长调节剂:如2,4-D钠盐、2甲4氯钠盐。 杀螨剂:如双甲脒。 氨基酸铜类等。 不能与铜制剂混用的药剂 二硫代氨基甲酸盐类杀菌剂:如福美双、代森锰锌、代森锌、丙森锌、代森联等。 除草剂:如2,4-D类。 苯并咪唑类杀菌剂:如甲基硫菌灵、硫菌灵等。 其他含有重金属离子的制剂如铁、锌、锰、镍等制剂。 (2)混配后不影响物理性状 一般厂家都会加一些助剂,把药剂制成乳油、 可湿性粉剂、水分散粒剂等不同剂型,具体成分我们是不清楚的。 如果两种产品混合在一起发生了絮状、沉淀、浮油、分层,那一般都代表是助剂或者产品本身发生了反应,这时候最好就不要混配啦。 举例:嘧菌酯不能和有机硅助剂或乳油型有机磷杀虫剂混用; (3)混配后药剂的毒性不能增强 两种作用机理相似的药剂混合使用等于增加了药剂浓度,药害风险加大。 比如同时用两种触杀型除草剂,二者混用的药害就非常大。 (4)混配后能增加病虫毒性或者延缓抗药性 有一些药剂混配会增加药效,表现协同作用,相反,有一些药剂混合后表现拮抗。 例如,阿维菌素分别和毒死蜱、吡虫啉、吡蚜酮混配后防治西花蓟马,阿维菌素和毒死蜱共同使用显示效果增加, 阿维菌素和吡虫啉或吡蚜酮则显现拮抗 (即效果降低)。 2、混配注意事项 在混配农药或使用农药复配制剂时, 需注意以下基本要求: (1)针对病虫草害的具体情况,提前咨询“天宝农业技术服务平台”,慎重选择药剂的混配方案。 (2)先用少量药剂配制成药液,观察其物理性状是否稳定。 或先进行小面积应用试验,观察其药效、药害等。 (3)最好选用比较成熟的配方或制剂。 比如:预防灰霉用吡唑醚菌酯+啶酰菌胺+钙肥。 (4)先行混配时注意药剂间的配制顺序,先把难溶的或容易和其他成分产生不良反应的药剂,再配制容易化开或性质稳定的药剂。 (5)最好现配现用。 (6)最好选用质量好的知名品牌产品。 (7)最多3种药或肥混配,药剂种类越多产生不良反应的可能越大。 (8)混配药剂的剂量药品适当降低。 (9)微生物农药或菌肥不能与杀菌剂混用。 3、被禁用的药剂,可使用替代产品介绍 2,4-滴丁酯 关键词:飘移药害 风险分析——2,4-滴丁酯,为激素型选择性除草剂,主要用于苗后茎叶处理和土壤喷雾处理,防除禾本科作物田中阔叶杂草。具有较强的内吸传导性,很低浓度下抑制植物正常生长发育,出现畸形或死亡。 2,4-滴丁酯对登记作物和邻近作物存在较大药害风险。由于挥发性强,易飘移造成蔬菜、果树、向日葵、棉花等邻近作物药害,飘移距离达到10米仍能产生药害。同时,其对施药技术要求较高,一旦使用剂量和使用时期不当,易造成当茬作物(如玉米、小麦)药害。初步估算,每年因2,4-滴丁酯药害造成的玉米减产近10%左右。 2014-2015年两年监测数据表明,2,4-滴丁酯对农作物及周边敏感作物造成的药害事件居高不下,给农民造成很大损失。同时,其也存在毒性风险。 全国调查显示,年制剂使用量总体保持在1.9万吨以上,其中,黑龙江使用量最大,年平均使用量约1.4万吨,占全国使用总量的70.1%。 替代选择——2,4-滴丁酯。替代品种种类较多,使用成本差异不大。与2,4-滴丁酯防治靶标相似的有效成分包括氯氟吡氧乙酸、噻吩磺隆、麦草畏、烟嘧磺隆、乙草胺、灭草松、氟磺胺草醚、乳氟禾草灵、嗪草酮、扑草净、乙羧氟草醚、2甲4氯钠、苯磺隆、苄嘧磺隆、2,4-滴异辛酯、2,4-滴二甲胺盐等16个品种。 甲拌磷 关键词:高毒易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 风险分析——甲拌磷是二硫代磷酸酯类内吸杀虫、杀螨剂,具胃毒、触杀和熏蒸作用。对刺吸式口器和咀嚼式口器害虫都有效,如蚜虫、飞虱、蓟马、红蜘蛛、潜叶蝇等。对鳞翅目幼虫药效较差。 甲拌磷进入植物体后,受植物代谢的影响而转化成毒性更大的氧化物(亚砜、砜),在植物体内能保持较长的时间(约1-2个月,甚至更长),因此药效期长,但也要特别注意残毒。 甲拌磷属剧毒农药,易对生产者、使用者造成中毒;在甘蔗(果蔗)上使用,易引起剧、高毒农药残留超标,或中毒,形成社会事件。 登记应用——甲拌磷。在我国现用于花生、棉花、小麦、玉米、大豆、高梁、红麻、甘蔗等8种作物上多种害虫的防治。甲拌磷原药生产企业有2家,制剂产品73个。2014年原药产量1799吨(折百),制剂38319吨,出口418吨,国内使用量5355吨。美国限用于豆类、谷物、棉花、花生、马铃薯、甜菜、玉米、甘蔗、育种萝卜的登记。欧盟于2002年11月30日禁用。澳大利亚允许用于棉花、蔬菜、花卉。 替代选择——防治地下害虫的替代产品有:二嗪磷、敌百虫、辛硫磷、毒死蜱、丁硫克百威、氯氰菊酯、吡虫啉等。 防治线虫的替代产品有:噻唑膦、硫酰氟、威百亩、阿维菌素、淡紫拟青霉、厚孢轮枝菌、棉隆、氰氨化钙、丁硫克百威。 防治甘蔗蔗螟和蔗龟的替代产品有:毒死蜱、敌百虫、氯虫苯甲酰胺、杀虫单、杀虫双、辛硫磷、噻虫胺、吡虫啉、噻虫嗪、联苯菊酯等。 禁止甲拌磷在甘蔗上使用的技术条件已成熟,替代产品能够满足甘蔗田虫害防治的需要。 氟苯虫酰胺 关键词:对溞剧毒 风险分析——氟苯虫酰胺是一种新型邻苯二甲酰胺类杀虫剂。对鳞翅目害虫有广谱防效,与现有杀虫剂无交互抗性产生,对幼虫有非常突出的防效,对成虫防效有限,没有杀卵作用。 氟苯虫酰胺对溞剧毒,并且在土壤和水中降解慢。因此,氟苯虫酰胺登记用于水稻,对水生生物的潜在风险较高。初级风险评估结果表明,氟苯虫酰胺在水稻田使用,对鱼、藻的风险可接受,对溞的急性风险不可接受。 登记应用——2011年,氟苯虫酰胺原药和20%氟苯虫酰胺可分散粒剂在我国白菜上获得登记,后通过扩作形式方式在水稻上获得登记。氟苯虫酰胺在水稻上登记产品不多,推广应用尚不普遍。 已登记氟苯虫酰胺产品转向旱地作物使用有充足市场潜力。蔬菜上的甜菜夜蛾、小菜蛾均属较难防治的害虫种类,种植面积广阔,市场潜力大,氟苯虫酰胺在蔬菜等旱地作物上推广前景广阔,不会给企业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替代选择——氟苯虫酰胺在水稻上使用主要用于防治稻纵卷叶螟和二化螟,目前可用于防治上述害虫的药剂有阿维菌素、茚虫威、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杀虫单、杀虫双、毒死蜱、乙酰甲胺磷、苏云金杆菌、三唑磷、氯虫苯甲酰胺等,因此替代品种充足,不会出现无药可用的局面。 三氯杀螨醇 关键词:含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风险分析——三氯杀螨醇,为有机氯类广谱性杀螨剂,对红蜘蛛成螨、幼若螨和卵均有效。对害螨以触杀为主,残效期长,无内吸作用。 在我国,三氯杀螨醇登记用于棉花、苹果树、柑橘树上防治红蜘蛛,于1976年开始生产使用,当前处于登记状态的产品有32个,涉及29家企业。主要剂型为乳油和水浮剂;复配制剂产品24个。目前已没有原药生产、登记。 美国:2013年10月31日取消三氯杀螨醇的登记。欧盟:2008年9月30日撤销该有效成分登记,原因是存在对食物链和人体健康风险。澳大利亚:自20世纪末至2010年逐步实现含三氯杀螨醇产品登记企业自动放弃。 替代选择——据农业部农药检定所与环保部合作项目研究结果,已有充足农药产品和应用技术替代三氯杀螨醇产品。 替代产品:阿维菌素、炔螨特、哒螨灵、螺螨酯、唑螨酯、二甲基二硫醚等。 替代技术:生物防治(释放捕食螨、设立苜蓿等天敌生物诱集带);农业防治(清园、大改型、强拉枝、减密度、增肥水、适时疏花疏果增强树体抗性);物理防治(安装杀虫灯、悬挂黄色粘虫板、捆绑诱虫带、苹果套袋防控技术)。 克百威 关键词:高毒易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 风险分析——克百威是一种氨基甲酸酯类广谱性杀虫、杀线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它与胆碱酯酶结合后不可逆,因此毒性甚高。适用于水稻、棉花、烟草、大豆、甘蔗等作物上多种害虫的防治,也可专门用作种子处理剂使用。对鱼、鸟属高毒,对蜜蜂无毒害。 对鸟类危害最大,受克百威中毒致死的小鸟或其它昆虫,被猛禽类、小型兽类或爬行类动物觅食后,可引起二次中毒而致死。属高毒农药,易对生产者、使用者造成中毒;在甘蔗(果蔗)上使用,易引起高毒农药残留超标,或中毒,形成社会事件。 登记应用——克百威在我国现用于棉花、水稻、甜菜、小麦、玉米、大豆、花生、甘蔗等8种作物上多种害虫的防治。克百威原药生产企业有8家,制剂产品176个。 2014年原药产量7359吨(折百),制剂53312吨,出口938吨,国内使用量12438吨。美国于2009年12月31日撤销登记。欧盟于2007年6月13日起禁用。澳大利亚仅允许用于线虫防治。 替代选择——防治地下害虫的替代产品有:二嗪磷、敌百虫、辛硫磷、毒死蜱、丁硫克百威、氯氰菊酯、吡虫啉等。 防治螟虫的替代药剂有:毒死蜱、氯虫苯甲酰胺、杀虫单、杀虫双、辛硫磷、噻虫胺、吡虫啉、噻虫嗪。 防治线虫的替代产品有:噻唑膦、硫酰氟、威百亩、阿维菌素、淡紫拟青霉、厚孢轮枝菌、棉隆、氰氨化钙、丁硫克百威。 防治甘蔗蔗螟和蔗龟的替代产品有:毒死蜱、敌百虫、氯虫苯甲酰胺、杀虫单、杀虫双、辛硫磷、噻虫胺、吡虫啉、噻虫嗪、联苯菊酯等。 禁止克百威在甘蔗上使用的技术条件已成熟,替代产品能够满足甘蔗田虫害防治的需要。 磷化铝 关键词:易致中毒 风险分析——磷化铝为广谱性熏蒸杀虫剂,主要用于熏杀货物的仓储害虫、粮食和种子储粮害虫、室外啮齿动物等。该产品属于高毒杀虫剂,干燥条件下对人畜较安全,吸潮后自行分解释放出磷化氢气体,对人有剧毒。 近年来河南、河北、四川、重庆和贵州等省因个体农户使用,接连发生磷化铝中毒死亡事故,根据北京预防医学科学院的数据统计,因磷化铝使用不当造成的人员中毒91人,死亡22人。 若文章对您有帮助,请点右上角分享到朋友圈! (来源:天宝农业技术服务平台)若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
来自: 宏基果业 > 《种子 农药 土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