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李昉、李穆等学者曾奉宋太宗赵光义编纂了《太平御览》一书,里面记载了一则丁兰刻母的感人事迹。 汉朝时黄河以北地区曾有个河内郡,有位年轻人叫丁兰,十五岁时母亲就死了。因为过于思念母亲,他用木头雕刻了一座母亲的塑像,放在家里的客堂中,像生前一样供养着,吃饭时必置碗筷和水杯,一点也没有怠慢。 不仅如此,他还把木头雕刻的母亲当作了户主。假如有邻居到家里来借东西的时候,他就去告诉母亲,如果母亲的脸色很和悦他就借,如果脸色愠怒就不借。 丁兰不仅自己对木头刻的母亲事死如生,而且婚后要求妻子也这样做。某天他外出办事,邻居张叔的妻子来向丁兰的妻子借东西,丁兰的妻子就跪在地上报告木人,她看见母亲不高兴,于是就没有外借。 张叔妻子只得悻悻而归,回家把此事告诉了张叔。张叔因此对丁兰怀恨在心,心想一个木人还能代替活人做决定了?于是借酒醉跑到丁兰家来骂木人,用木棍敲打木人的头。 当时只有丁兰妻子一个人在家里,也阻止不了这样的事发生。等丁兰回后便告诉了他经过。 于是丁兰便从家中找出剑,快速跑到张叔家里,不由分说便把张叔杀了。地方上出了命案,县令便派衙役去抓丁兰,当时他正和木人告别。木人看见丁兰要走了,竟然流下了眼泪。 郡守和县令听说后便深入的进行了了解,表彰他的至孝行为感动了天地和神明,把他的形象刻画在了云台上。 再后来汉宣帝刘询也听说了,并为此深深感动。授予他中大夫(类似明朝清朝时的六部官员)之职。 后记 汉宣帝之所以要授予丁兰官职,原因是西汉时还没有科举制度,朝廷选拔官员主要靠察举制中的“举孝廉 ”来进行的。孝行感天动地,肯定得授予官职了,这是西汉王朝立国之本。 当然,这则汉朝传说也有不同版本。唐朝徐坚在《初学记》曾引用晋朝孙盛的《逸人传》,介绍丁兰是这样报仇的: 邻居找机会把木人偷走后,再用刀砍,竟然有血液流出。丁兰知道此事后先是把木人收殓装棺,然后找邻居报仇血恨。 总之,这则传说已广为流传,更被元朝郭守正在《二十四孝》中收录,成为了中华孝文化的经典。 各位看官,你们见识过这样伟大的母爱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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