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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党员干部 使用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平台“十四个严禁”

 hnajlzm 2018-09-10

2. 严禁组织、参加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 

3. 严禁发表或转发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歪曲党史、军史,抹黑革命先烈和英雄模范的言论、图片、视频等。 

4. 严禁发表或转发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挑拨民族关系、煽动民族仇恨、制造民族歧视的言论、图片、视频等。 

5. 严禁参与网上宗教活动,发表或转发涉及邪教活动、恐怖暴力、封建迷信的言论、图片、视频等。 

6. 严禁利用自媒体平台编织“关系网”,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拉帮结派、拉票贿选等。 

7. 严禁利用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平台以红包形式赌博,或者通过现代物流快递、电子商务等隐蔽手段接受或赠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微信红包、支付宝红包或电子礼券等。

8. 严禁泄露、扩散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包括点对点发送。 

9. 严禁转发、谈论低级庸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或者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内容。 

10. 严禁制造、传播谣言特别是政治类谣言,散布所谓“内部”消息和小道消息。 

11. 严禁谈论和透露他人隐私,对领导和同事品头论足、传闲话,以及对所从事工作发牢骚,传播负能量。 

12. 严禁违规从事以营利为目的,以及与自身身份不相符的推销、推广活动,或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开展网上经营活动。 

13. 严禁通过网络组党结社,策划、参与和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组织、非法活动等。 

14. 严禁利用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平台从事其他与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和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相违背的活动。 


1.官方网站:www.hnblr.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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