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不到位 物业费要不要打折 因为对物业服务不满意,业主以不交物业管理费来对抗,近年来在南宁很普遍,由此引发的系列纠纷也是层出不穷。如果业主能证实物业管理不到位,物业收取的管理费能否打折? 去年底,南宁市江南区某小区的几十名业主忽然被物业公司给告了,理由是,他们一直拖欠物业管理费。某物业公司说,2002年上半年开始,该公司在和该小区开发商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后,便对小区进行物业服务。物业服务的前几年,物业公司、业主相安无事。随着时间的推移,小区内公共设施损坏、电单车失窃等事情偶有发生,引发了部分业主不满,该部分业主遂以物业服务不到位为由,联合抵制缴纳物业费等各项费用。某物业公司要求这些未交费的业主支付物业费用和相应违约金。 “治安不好、卫生差、电梯故障、频繁停电、车辆乱停放、通道被堵塞……”一说起物业的问题,业主黄某等人就一肚子苦水。为了证明物业管理不到位,黄某等业主还多次拍下小区停车无序、垃圾不清理、公共设施被破坏等情况的照片和视频。黄某等人认为,既然物业“服务打折”,物业管理费也应该打折。 法院认为,黄某等业主在接受某物业公司物业管理服务的同时,应当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及相关费用。从业主提供的照片、视频看,小区仍存在卫生死角,车辆停放不规范等瑕疵。某物业公司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就存在的瑕疵进行积极处理,故物业公司有不当之处。同时,考虑到物业管理属于一个长期的过程,包括了保洁、保安、绿化、生活垃圾外运等方面,业主拖欠物业费会影响物业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物业服务质量下降,长远损害的是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从双方利益出发,法院最终酌定,物业服务费打9.5折,黄某等业主需交纳相关服务费(打折后)。 法官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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