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的规定

 蓝天对白云微笑 2018-09-14

A、公司董事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2010年12月21日起可以转让,但每年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

B、公司发起人在公司成立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2010年12月21日起可以对外转让

C、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视股价情况收购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用于未来1年内奖励本公司职工

D、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接受债务人乙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为担保其债务履行的质押权标的

您未做该题 正确答案:C 
解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选项A的表述错误;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选项B的表述错误;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选项D表述错误;公司为了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收购比例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选项C表述正确。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