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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山竹,更大的“风暴”9.30即将登场

 昵称30604781 2018-09-21

前天台风“山竹”来势汹汹,正面袭击了香港、澳门及广东省,在广州的小奥还是心慌慌的,毕竟这台风在广州伤害力还是蛮大的!

但比台风更大的,富人们灾难性的时刻也即将到来

'CRS'全球征税

 简单地说,CRS就是各国金融机构按照一定的制式文档和一定的规则收集本国非居民客户的一些信息,再通过各国税务局之间进行交换的一套标准模板。

为什么如此让人害怕呢?

这个案例,这是关于CRS前身,即国际税收情报交换的一个案例的交流:

XY夫妇他们在2000年的时候是我们中国的富豪,他们两个在2000年移民了加拿大。很多中国人移民之后,大家都有一个一致性的动作,在海外置办豪宅,豪车,名车,土地,包括游艇。

加拿大税务当局发现了这个疑点之后,就给中国的税务当局发来了一封这个情报请求。内容很简单,要求我们中国税务机关来核实,或者是说来协助调查XY夫妇在中国境内的资产和行为活动。调查发现XY夫妇其实他早年在中国有很多的资产和企业,由一些亲属代持,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把一些XY在国内的这些资产和所得,通过各种亲戚的各种账户都转移到加拿大的账户下。调查处理结果是,对相关资产和企业未完税的情况进行了补税,同时中国税务机关就把国内的这些情况交换给了加拿大。

加拿大那边说,XY在2000年就移民加拿大了,2000年以后他们在全球的所得,都应该在加拿大申报纳税,显然XY夫妇没有。我们再看中国,中国也会说你XY夫妇2000年,移民加拿大的时候,你到加拿大置业的这些资产,从哪得来的?在哪取得的?是在中国,你的第一桶金在中国取得的,很显然也没有完税!

通过实例的形式告诉大家一个信号:财富透明,就是我们的全球的财富或者是金融资产,现在面临着全球的透明化。


CRS所针对人群

已经移民的人

海外有金融资产配置的

在海外注册企业投资理财的

在其他国家或地区购买高额人寿保险的

已设立海外家族信托的人

在境外设立企业从事国际贸易 


是哪国公民就是哪国的税务居民?

税务居民的一般决定因素有两点:国籍(护照)、经常居住国

CRS的核心是税务居民身份,而不是法律居民身份,而各国法律对税收居民如何定义则属于各国主权,可能会存在千差万别。




举个例子

一个中国护照持有人张先生,取得加拿大永久居留权并且长期生活在加拿大,可以认定他是加拿大的税务居民,若他以加拿大居民身份在中国香港开设了账户,且金融资产超过一定数额的人民币,香港金融机构按照CRS协议有责任将此信息向加拿大而不是中国内陆交换。


境外金融账户是指“所有资产”?

CRS主要关注的是海外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存款账户、托管账户、现金价值保单、年金合同、证券期货账户、股权债权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

CRS只申报有现金流,有现金价值的金融账户,对于非金融资产如房产、艺术品、字画古董、贵金属、珠宝、飞机游艇、跑车等,不在申报披露的范畴。




举个例子

上例中的张先生,他除了在香港有存款外,还以加拿大永久居留身份在澳大利亚投资了房产,市值人民币500万元。而房产不属于金融资产,不在CRS信息交换的范畴中,故而虽然澳大利亚也是签署了CRS协议的国家,但是不会将此房产信息交换给加拿大或中国大陆


交换完信息后就要交税了?

交换完信息并不意味着你必须为这些查明的资产交税,而是应先做梳理、核实,判断哪些钱是已经完税的,哪些钱是免税的,哪些钱是不予交税的,哪些钱是真的需要交税而没有交的。

CRS的目标本质是反避税,CRS的核心目的是反洗钱。

对高净值人士而言,CRS也并非洪水猛兽,反倒是一个契机,有助于高净值人士重新审视过去的投资状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找到专业的团队,获得资产配置、税务规划、身份调整的最优安排,将使得资产保全和财富传承之路上,即使是“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我们依然能“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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