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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最近后台出现不少无奈的父母,说:
其实孩子在遭人欺负时,不敢反击或者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是很常见的现象,这其中有天生的性格原因,也有后天教育不足的因素存在。 在德国,有专门针对四岁以上儿童的自我防御课程,由专业老师教授孩子如何识别侵犯、反击别人的侵犯和自我保护。 这些课程一般由幼儿园或者在小学入学时学校组织孩子集体参加,可见德国教育工作者认为,这是每个孩子都必须学习的社会技能。 尤其是进入幼儿园和小学之后,孩子的活动范围不再限于家长和老师的视野范围之内,很多欺凌都发生在看不到的地方。 大人无法时时充当孩子的保护伞,就只能靠孩子自己去面对和解决了,这也是成长必经的痛苦之一。 然而,大家要知道,教孩子自我防御并不只是单纯在教技能,也不是教“打回去、把玩具抢回来”那么简单,它关乎孩子一生的性格和意识塑造。
这是我一直想写的一个重要概念。 权利意识是现代公民才具有的意识,很多孩子缺乏权利意识,原因在于他们的父母、祖父母本身不具备权利意识。 我时常见到人们在该用“权力”的地方用了“权利”,该用“权利”的地方又用了“权力”,将这两个词混为一谈。 其实,这两个词的含义相差十万八千里!
权利和权力在汉语发音中完全相同,并且还被经常缩写为“你有权...”,这个“有权”到底是有“权利”,还是“权力”呢?有时候还真让人傻傻分不清啊...(捂脸) 什么是权利意识? 前几天,在我的文章下面收到一条留言,让我特别糟心,也因为这条留言让我特别想写一写权利意识,提醒新生代的父母不要再犯老一辈人常犯的错误。 这位读者说:
其实我自己也是这种“你要忍,你要让”思想的受害者。 02 和大家讲讲我在德国的经历。 有一次,在室外的公共免费游戏场地上,我刚把悠悠抱上秋千不到10秒钟,就从远处跑来两个六七岁左右的小女孩,她们非常有礼貌地问我:“可不可以让我们也荡一荡秋千?” 我当时发自内心佩服孩子的问话,觉得她们能向陌生人提出这样的请求勇气可嘉。 被孩子这么有礼貌地一问,我马上不好意思地回答:“可以的,悠悠再荡一会就让给你们了。” 然后在那两个女孩热烈期盼的目光下,我开始劝才荡了一分钟的悠悠把秋千让出来。 最后,悠悠极不情愿地被我抱下了秋千。 我还在试图开导她:“我们可以去滑滑梯啊!等下再来荡秋千。” 令我没想到的是,接下来发生了戏剧化的一幕。 那两个小女孩中的其中一个又去了我们旁边的秋千,问了孩子的爸爸同样的问题:“可以让我也荡一荡秋千吗?” 结果那个爸爸说:“我们也是才来的,等我们荡完了你可以荡哦。” 啊啊啊!我当时听到这个德国爸爸的回答,心里感到非常震撼!原来是可以拒绝别人的!是可以说不的!
那个爸爸还是在我们前面开始荡秋千的,但他就觉得:
最后,我看他们又荡了将近10分钟才离开秋千,而那个小女孩早就已经去玩别的设施了。 这位德国爸爸的回应让我感触很深,也让我开始反思自己的权利意识和教育方式。 原来在沙坑有孩子抢悠悠的玩具时(公共玩具),我总是不好意思对抢东西的孩子说不,而是教育悠悠:“你要和别人分享啊,一起玩。” 或者转移她的注意力:“要不我们换个玩具玩吧,你看那里不是还有一个铲子吗?” 总是在教孩子照顾别人的感受,却忽略了另一个方面——教孩子维护自己的权利! 03 如何教孩子维护自己的权利? 这两点是需要从生活的点点滴滴中培养的,孩子若缺乏自我意识和自信,就很难做到维护自我。 尽早让孩子明白自己拥有哪些权利,别人又拥有哪些权利,并明确人与人之间的界限。 别人的玩具你未经允许不能随便碰,但是你自己的玩具,或者你正在玩的公共玩具,别人也不能未经你的允许就随便抢走。 你不能打别人,别人也不能打你,等等。
北京地铁里那个男孩,因为陌生女孩不把鸡排分享给他吃,就把女孩往铁轨里推的行为,明显就是分不清人与人之间界限的行为。 我猜他妈妈平时肯定也是能说出:
这种话的人。 一定要教导孩子,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权利是有前提条件的,那就是不能践踏别人的权利。 尊重自己,也尊重别人。 0-3岁的孩子,由于语言和认知能力有限,当他们的权利被侵犯时,他们还不具备采取建设性的行动来解决冲突的能力。 这期间,家长的行为尤为重要,孩子需要我们的引导或者向他们展示可以怎么做。
以前悠悠想玩秋千,等了很长时间别人还不让,我总是鼓励她:“你去问问他们能不能让给你玩啊。” 其实,我鼓励悠悠去问,只不过是在掩饰自己的胆小罢了。 我自己不好意思问,才把女儿往前推。 但是很奇怪,无论我怎么鼓励,悠悠都做不到。 “秋千事件”后,我痛定思痛,决定改变自己。
后来我会主动对霸占秋千的人说:“悠悠已经等了很久了哦,你们玩了这么长时间,是不是轮到她玩了?我们要轮流啊。” (虽然有先来后到原则,但也不能将公共玩具占为己有,一直不让别人玩。别忘了,除了先来后到,还有轮流原则!) 有一次在游泳池,几个孩子拿了我们闲置在一旁的球玩,这也挺正常的。但是玩着玩着他们把球越抛越远,甚至有带走的迹象。 我只好抱着悠悠追上去,告诉他们:“这是我们的球,你们已经玩了一会了,现在我们想玩了,请还给我们。” 当然,每次做完后,我都会跟悠悠说一句: “以后你也可以向妈妈一样,去维护自己的权利。” 我希望让悠悠看到,妈妈是如何在维权的,也希望她能从我的行动中汲取勇气和力量,最后转化为自己的行动。 当孩子的语言能力进步到可以表达自己的想法时,就应该鼓励孩子多使用语言来维权了。 当孩子被打被欺负时,德国是不提倡家长教孩子打回去的。原因很简单:打回去这一招会阻碍孩子的情商和社会能力的发展。 试想一下,如果孩子发现打回去很有效,每次只要打回去,别的小朋友就不敢打他抢他的玩具了,那这个孩子还有什么动力去想别的办法来解决矛盾和冲突呢?
拳脚相向肯定不是成熟的成年人解决矛盾和冲突的最佳方式,沟通才是。 因此,家长平时在家里要多鼓励孩子用语言表达自己的感受和想法,允许和尊重孩子说不的权利。
在被侵犯的第一时间,坚定而明确地用语言和手势表明自己的态度和立场,让欺负人者感到“哎这人不好惹啊,我还是算了吧”,可使孩子免于受到再次侵犯。 要知道,这种面对侵犯大声反击的能力并不是每个孩子都能轻易做到的,这需要很多的练习。 在德国的自我防御课程上,就有专门这样一个模拟环节,让孩子对侵犯者大声说不,大声拒绝,把自己的感受和立场喊出来! 很多孩子一开始都喊不出来,要经过不断的练习和鼓励才能慢慢做到。 我们在家也可和孩子做一做这样模拟的被欺负的练习,练得多了,才能在真正发生的时候立即派上用场。 在做了第四步后仍不能解决问题的,就应该鼓励孩子去向老师、家长或朋友求助了。
看了今天这篇,我想一定又会有人说:“悠悠妈,你今天写的不是跟之前写的相矛盾吗?一下教人培养同理心,考虑别人的感受;一下又教人自私,不把玩具让给别人...” 矛盾吗? 同理心非常重要毋庸置疑,但并不意味着要对别人一味迁就、委曲求全。 在不牺牲自己权利的前提下,去尽量照顾别人的感受; 在不伤害别人的前提下,去尽量维护自己的权利。 这其实是最符合人性的,人有善良的一面,也有自私的一面。不论善良还是自私,都应有个度。 德国法律规定对路人见死不救是非法的,要受到处罚。但有个大前提,救人者要先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而不是鼓励人们冒着生命危险去见义勇为。 培养孩子的权利意识,不是教孩子自私,而是让孩子明白既要尊重自己,也要尊重别人。 *作者:悠悠妈,定居德国,精通德国早教与教育,代表作《跟着德国妈妈学育儿》。公众号“德国育儿研究”(ID: yoyomadeguo)分享在德国学到的育儿知识、先进教育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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