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3岁时,父亲另结新欢后与母亲离婚,自己由母亲辛辛苦苦拉扯大,父亲则杳无音信,也没给过一分抚养费。小明长大后,本以为可以和生父彻底断了关系,直到某一天,却被年老的父亲找上门来,要求赡养。原来父亲与“新欢”结婚后花天酒地,把所有的积蓄花光了,“新欢”也跑了。仅剩的房产也被迷上赌博的父亲败光了。父亲将小明告上法庭要求赡养,法院判决小光每月支付给父亲赡养费若干。 法院为什么会做出此判决呢?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条又进一步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因此,小明作为父亲的子女,就对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亲有赡养义务。 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也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所以小明的父亲没有尽到抚养义务虽然存在过错,但是不能作为不赡养的理由。 很多人可能对此结果非常不满,小明的父亲可以说确实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这样的结果岂不是有失法律的公正性?事实上,是否抚养与是否赡养,是要分开来看的两件事,是相互独立的。 小明与母亲辛苦生活,父亲从未支付过抚养费,《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由此,小明的母亲在那时可以将小明的父亲诉至法院,要求其按时或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用。 相同的,父亲年老后要求小明赡养自己,在司法实践中,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子女的配偶有经济收入但难以维持家庭生活的,或者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的,才可以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父亲未尽抚养义务并不是对小明严重的犯罪行为,因此,父亲仍可以要求小明赡养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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