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 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 过一次路要交3000元。近日,在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就出现了过路要交“天价过路费”的奇葩事,这是真的吗?来看记者的调查。 在位于河池市金城江区拉友社区八组的后山脚下,记者看到有一段用黄土填成的泥土路,路的中间横着一条用大锁头锁住的铁栏杆,旁边立着一个通告牌,同时,牌子上还留着联系人的电话号码 。 河池市金城江区拉友社区八组居民 卢女士: 上次我们刚起了后面房子,他拿小车来拦,我们就交钱了,我们起房子到一半,他拦我们就被迫给了。 河池市金城江区拉友社区八组居民 韦女士: 一家要3000元,意思是说不给钱他就不给过。 村民们介绍,这条路是社区里一位姓韦的户主五年前修建的,是车辆的必经之路。过去五年里,修建这条路的韦先生并未向社区的住户们索要费用,而在今年3月份,社区里有几户人家修建新房,韦先生就突然开始索要费用。 随后,记者拨通了通告牌上的电话。半个小时之后,修路者韦先生来到了现场。 河池市金城江区拉友社区八组居民 韦先生: 现在大家一起过就一起出钱,就是现在实在没有办法了,收不了钱了,我就故意写,说明我文化水平不高,表达能力有限。 这位修路的韦先生解释,牌子上写的“3000元一次”,其实是要求“每户交3000元”,并非是每经过一次就收取3000元。 韦先生认为,修建这条路时占用的是附近居民的土地,修路时的土地赔偿费及人工费共计38000元。既然大伙现在都在使用这条路,应该一起来承担,分担下来每户应交3000元。 社区的组长韦爱娟告诉记者,自从韦先生向大家索要费用之后,矛盾开始爆发,社区也开了协调会,但没有结果。 河池市金城江区拉友社区八组居民组长 韦爱娟: 大家平均分担点,你原来开路花去多少钱,但他们说没有发票,那晚开会他们也这样讲。 那么,韦先生的收费是否有法律依据呢?记者采访了相关专业人士。 广西皓辰律师事务所律师 韦凰: 从法律层面说,没有禁止这方面收费。他自己自掏腰包垫资修建这个路,现在已经有部分村民同意给他补偿金,说明大家对他做的这个事还是非常认可的。现在他自己有困难,想请村民给他适当补偿这个是合理的,费用怎么收,请按有关票据进行清算。 目前,此事社区仍在进一步协调当中。 来源 |法制最前线 值班编委丨杨建林 值班主任丨钟 华 值班编辑丨卢方诗 出品丨南国今报全媒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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