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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廷为何会灭亡”的一点技术分析

 jimmyliusss 2018-10-10

今天是“双十节”,亦即“辛亥革命纪念日”。纪念辛亥革命,自然就要谈到一个话题:清廷为什么会灭亡?或者换一种问法:清廷灭亡的真实历史逻辑,究竟是怎样的?


“民意所趋”、“腐败亡国”之类的说法,自然是扯淡的。没有“力量兑换机制”的民意,必然是连狗屁都不如;没有“恶政惩罚机制”的腐败,同样也从来不会构成统治机器的危机。


对帝制政权而言,真正构成致命威胁的因素,只有两类:


(1)外敌入侵,朝廷威望折损乃至趋零。

(2)蛋糕分配机制生变,内部利益集团发生分裂。


清廷在进入20世纪之际,恰恰完全满足了这两点。


1880年代的中法战争,1890年代的中日战争,虽然对清廷造成了不小的伤害,也使部分体制内要人产生了变革的想法-——中法战争期间,两广总督张树声曾用遗折的方式呼吁朝廷开设议院,建议一种新的“朝廷内部民主决策机制”,以之取代现有的最高层决策模式——众人论政于议院,而非一、二人独裁于深宫。戊戌年的改革上书,也大体不出这个范畴——但总体而言,此一时期,朝廷的威望仍在。


及至庚子年,朝廷操弄义和团,引致八国联军入侵,以慈禧为首的最高决策层仓皇西遁,中央政府的威望,遂一落千丈。


此即“外敌入侵,朝廷威望折损乃至趋零”。


这种“威望折损乃至趋零”,于体制内造成的后果,是中央不能再对下级部门及地方如臂使指,庚子年南方督抚拒绝北上勤王、策划“东南互保”,即是例证;于体制外造成的后果,是“爱国青年”对朝廷深感失望,孙中山说自己于“乙酉中法战败之年,始决倾覆清廷”或许略有夸张,甲午年前的谭嗣同则确实仍是清廷的拥护者,甲午一役,谭“创巨痛深”,“绕室彷徨,未知所出”,政治立场迅速转为反对清廷,开始呼吁国人效仿秦末之陈涉与隋末之杨玄感。


庚子之乱,也让既有的蛋糕分配机制发生了变化。


在中央朝廷,以慈禧为首的最高决策层丧失了很多权利(包括财权、人事权、司法权、外交权、行政权乃至兵权);相应的,地方督抚士绅获得了更大的蛋糕份额。这种变化,反应在随后的政策上,即是:


朝廷希望借“日式立宪”,重新收回权利,重申君权至高无上;地方督抚士绅一方面对朝廷的“寡头专制决策机制”深感忧惧,一方面希望将自己手中的财权、人事权、行政权、司法权乃至军权合法化,故而积极推动“英式立宪”,如两广总督陶模于庚子之乱初定之际,就上书朝廷,要求设立议院,希望新的决策机制是“议院议政,而行政之权仍在政府,交相为用,两不相侵”——将国家事务的决策权交给议院,而非由慈禧等一、二人独裁。


这种蛋糕分配方面的冲突,在1906年达到了一个小高峰。


上一年,慈禧派载泽、端方、戴鸿慈等五人出洋考察各国政治。1906年,载泽考察归来,向慈禧进了一道《奏请宣布立宪密折》,密折的核心思想是“宪法之行,利于国利于民,而最不利于官”——意即:采取日式立宪,可以帮助君主(国)从督抚士绅(官)手里把权力夺回来。 8月23日,载泽进呈密折。9月1日,慈禧宣布“预备立宪”;9月2日,又宣布要改革官制,拟用“立宪”的名义,从地方督抚们手里“合法”夺权,史称“丙午官制改革”。以张之洞、袁世凯为代表的督抚势力,则一致反对这次官制改革。


督抚的抵制,直接导致了“丙午官制改革”的流产。尽管载泽上奏慈禧,一再劝她“勿为各省督抚异论淆惑”,但庚子之乱在前,中央政府的威望已堕,慈禧终不敢对督抚冒险用强。


挫败了朝廷的“丙午官制改革”的同时,督抚们亦欲借朝廷所主张的“预备立宪”来变革中央官制,使自己的蛋糕合法化。具体诉求是改军机处体制为内阁总理体制。结果迫得慈禧又不得不下达“五不议”谕旨:


军机处事不议,八旗事不议,内务府事不议,翰林院事不议,太监事不议。


此即“蛋糕分配机制生变,内部利益集团发生分裂”。


“丙午官制改革”失败后,为重塑君权至上的中央集权,朝廷继续推行“日式立宪”,但在具体的“改革”过程中,最高决策层又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


1905年,在慈禧的主导下,清廷废除了科举制。以科举制为核心的传统功名体系,是清廷将自己的政治力量渗透到帝国的中下层的统治基础。废除科举,意味着朝廷需要重塑自己的统治基础,亦即用一种新的事物来替代传统功名体系。


按照设计,这种新事物将是国会和地方议会。传统士绅们将从举人、贡生等身份转型为各级议会的议员,继续与体制保持一体,继续维持自己固有的利益和地位。


但朝廷与督抚围绕着蛋糕分配问题展开的斗争旷日持久,士绅们的身份转型遂被长期搁浅,无法兑现。


1907年12月,朝廷下达谕旨,严禁“各省绅商士庶”干预朝政。1908年1月,中央学部明文禁止学生干预国家政治。又颁布《大清报律》,严禁媒体刊载“诋毁宫庭”、“淆乱政体”、“扰乱公安”的言论,要求对报纸内容实行事先检查制度。又出台《结社集会律》,凡“宗旨不正,违犯规则,滋生事端,防害风俗”的社团组织,均在取缔之列,条文伸缩性如此巨大,意味着政府可以随心所欲取缔任何想要取缔的社团组织。1908年8月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旨在重塑皇权的至高无上,更是遍布各种“议院不得干预”、“皆非议院所得干预”、“不付议院议决”、“议院不得置议”……


1909年,为安抚人心骚动的士绅阶层,朝廷出了一个大昏招。


该年,除新疆之外,全国21个行省,均成立了一个名叫“谘议局”的新机构,用来安置脱离了传统功名体系的士绅。


但清廷同时又规定:


“谘议局仅为一省言论之汇归。”“其所谓民权者,不过言之权而非行之权也。”


意即:谘议局所拥有的“民权”,不过是朝廷所允许的发牢骚之权,至于朝政做什么、怎么做,仍须“中央集权”,与谘议局毫无关系。


做个可有可无的牢骚客,显然不符合士绅们对自己的新“议员”身份的期望。


从技术角度上来讲,让士绅们去做发牢骚的花瓶,不能算朝廷决策失误。真正的失误在于:朝廷不该在1909年于各省成立谘议局。


因为:


没有“力量兑换机制”的民意,是连狗屁都不如的;谘议局的成立,恰恰为这些原本狗屁都不如的士绅们提供了他们亟需的合法的“力量兑换机制”谘议局不但为各级士绅提供了参与政治场所,这一准议会组织所拥有的横向、纵向联系,还将原本影响力有限、犹如散沙的士绅们组成了一个有力量的政治实体,让散居全国的他们实现了一定程度的政治联合,他们成了“有组织”之人


同一时期,体制外的革命党人也找到了自己的“力量兑换机制”,亦即是:刺杀。


于是,事情就大条了。


先是四品道员徐锡麟刺杀了二品巡抚恩铭,清廷官场开始出现“革命军不足畏,惟暗杀实可怕”的恐慌气氛;再是地方督抚与谘议局士绅合流,掀起了四次签名人数达数百万的“请开国会”请愿运动,坚持要走“日式立宪”的朝廷只能峻拒,被舆论搞得焦头烂额。再然后,1911年,革命党人在武昌响起了枪声,谘议局士绅串联各省督抚宣布独立,清廷遂土崩瓦解。


综而言之,清廷灭亡的真实历史逻辑,有三点最为关键:


(1)外敌入侵。

(2)内部利益集团分裂。

(3)新的“力量兑换机制”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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