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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实施建设应该立规矩,才能避免这样的悲剧重演

 归源见道 2018-10-12

归源见道

媒体报道,1071430许,达州市达川区东环南路103号发生人行道路面塌陷灾害,面积约10平方米4人被困。91550分,4名被困人员全部救出,其中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2人现场发现已死亡。据说,这次救援难度较大、耗时长有多方面的因素。首先是这次的救援现场是在城市中间,现场环境复杂;其次事故地是一个回填的现场,土质十分松软,地质结构不稳定;最后是因为塌方现场形成了一个堰塞体,上游来水被“堵”在了事故现场,救援人员只能通过大型机械慢慢地将涵洞“揭盖”,慢慢地排水再进行疏导、救援。这类因市政实施吃人的事件,不时见诸报端,说明我们的市政设施建设上存在漏洞。

一段时间以来,特别是城市规模不是很大的四线以下城市,流行一句话:新任领导一来就开挖,管它该挖不该挖。有的地方,城市不大,开挖的地方不多,修建没有几年,新领导一来,又在前任修建的重要街道上重新修建,惹得市民编出上面的顺口溜。这个顺口溜至少说明一点,市政建设的随意性很大,决策透明性和民主性不够。造成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市政设施建设没有规矩。要防止这类事件的发生,根本的一条,是完善市政设施建设的制度。

中国的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做任何事,要防止不轨行为发生,就是靠规矩来规范约束。市政设施建设发展至今,已经有足够条件来建全制度规范程序,让其在公开、透明和民主的情况下决策和运行。同时,建立对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终身追责制度。

市政设施建设说重一点,是关系市民安全生活的一件大事,不是一件小事,值得我们的党和国家重视。因此,国家的立法机构是时候关注这个民生盲点的时候了,要不然,这样的悲剧可能还会不断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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