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法援热线85773333消息(记者孟丽)市民王女士一家通过中介看中一套三居室的二手房,中介费用1万元。但实际办理过户手续时,王女士发现中介公司向其隐瞒了还要缴好几万元营业税的事实,误导了王女士的判断。王女士想知道,中介并未如实告知二手房交易所需缴的各种税费,是否还要支付中介费。 2008年,王女士和丈夫登记结婚,婚后和公婆一起住在70平米左右的两居室中,次年生下一个小孩。“之前没有小孩时也不觉得房子小,现在小孩5岁了,还和我们一起睡,多有不便,于是一家人开始商量把小房子卖了,凑点钱买套三居室。” 王女士和爱人商量后决定买一套装修好的二手房,拎包就能住的那种,省时省力。“我和爱人平时都忙,抽空就在本地不少房产网站上查询,找了一个多月,终于看中一个地段、户型、大小、价格都满意的房子。” 王女士拨打网站留的电话后,得知对方是个中介公司,如果想买这套房,得和他们签中介协议,并支付1万元的中介费。考虑到二手房买卖涉及的手续繁琐,两口子为省事,就和他们签了中介协议。 签协议之前,王女士听说二手房要缴一些税,就仔细询问中介二手房买卖到底要缴哪些税,并让他们帮忙计算一下,所有费用加起来大约需要多少钱。 “中介给我们列了个清单,加上税费,买房共需要80多万元。”后来在中介的帮助下,王女士夫妇和房主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当王女士和房主一起去办理过户登记时,却被告知还要缴好几万元的营业税,但这笔款项当初中介并没有列在清单里。 “我们为买房子已向亲戚朋友借了20多万元,现在所有的钱刚够付完尾款。中介一直找我们要1万元的中介费,说是按照中介协议,只要我们和房主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中介就完成了任务,我们就得支付中介费。” 王女士夫妇认为中介涉嫌欺骗,当初给列的清单里并没有列出营业税这一项,如果他们早知道还要缴好几万元的营业税,就考虑不买这套房子。王女士想知道,目前这种情况,他们还要不要支付1万元的中介费? 就此事,江苏彭淮律师事务所孙平律师认为,王女士与房屋中介机构签订的中介协议应属于居间合同,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中介公司作为房屋买卖中介服务机构,应当知晓包括房屋交易营业税在内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过程中,应当诚实、全面地将相关事项告知买方。是否应缴纳营业税是影响王女士夫妇作出购房决定的重要事项之一,中介公司有义务在促成合同成立前,核实相关事项后如实报告。因中介公司没有如实报告有关房屋交易营业税的事项,导致王女士利益受到损害,王女士可以拒绝支付中介费。 王女士可以因中介机构未尽到如实告知义务而拒绝支付中介费,且不影响房屋买卖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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