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按照“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的工作思路,以加强党的建设为重点,以规范党支部工作为基础,全面开展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阵地建设,实现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一体融合推进,整体全面提升。
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增强党建工作源动力。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院党组牢固树立“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的理念,先后组织召开由各县(市、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和党务干部参加的全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会、党建工作推进会,把党建工作纳入检察工作总体布局,推动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院党组统一领导、机关党委协调、部门齐抓共管、人人积极参与、职责分工明确的党建工作格局。党组书记、检察长切实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定期听取汇报,亲自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具体指导;其他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全面履行分管领域主体责任,确保工作分管到哪里,管党治党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同时,院党组注重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选强配齐机关党委委员和各党支部书记、委员,确保党建工作由专人专职负责,依托各类培训和节日活动,注重对党务干部的培训和“传帮带”,优化结构、合理流动,为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增强党建工作战斗力。制定下发《中共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党建工作目标,细化党建工作任务。以“规范化党支部”创建活动为抓手,从党内生活基本动作、基本环节、基本程序的落实抓起,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党内法规制度汇编成学习资料发放机关各党支部。院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生活,同时指导支部党建工作。推行建立“6+3”规范化党务台账制度,将党建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在职党员的10个党支部全部被命名为“规范化党支部”。新建党员活动室,并依托党员活动室这一阵地,明确每月1日为“党员固定活动日”和党费日,从“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严起,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党员活动室建成党员干部的“培训学校”,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组织部分党支部书记和部分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到昭通、省院和省委党校学习,受训人员达300余人次,党支部书记受训率达到100%。采取“基础项+履职分+扣分项+加分项”百分制,将党员的日常管理与检察业务工作紧密结合,量化党员考核。积分结果每月公布,每年根据积分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并参照积分和民主测评对党员进行登记评定,评定结果作为评优依据,有效激发党建工作活力。市检察院院被确定为全市直机关党建示范点,并成功接受全市委机关党建工作推进会的检验。还接受40余家市县单位的交流学习。 强化党建文化建设,增强党建工作聚合力。以铸造检察职业精神为核心,抓实机关文化建设,由内而外,固本培元,推动党建文化建设与思想政治建设相融合。启动文化讲坛,依托检察官文学艺术联合会这一平台,鼓励广大党员干警多形式进行书画、摄影、文学创作,精心组织开展“书香曲检”读书会、“红土地?检察情”文学笔会、“清风化雨 检心为民”慈善文化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建文化的引领、渗透、融合、凝聚作用,提升机关党员的文化素养和精神境界。积极推行“互联网+机关党建”,在机关内网开辟“党建工作”等专栏,在“曲靖检察”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党建信息,适时开展“微党课”“微检察”展现党建文化建设成果。按照“党建带动群建,群建服务党建”的基本思路,始终把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放到中心工作的大格局中通盘考虑,统筹安排,以创新推动为重点,创新活动载体,为广大职工、青年、妇女踊跃参与推进党群一体化工作中,打造一个更加宽广的党群共建平台,形成了党建工作聚合力。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带队利用工作日和节假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法律咨询、禁毒宣传、关爱未成年人、提升人居环境服务等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组织离退休老同志深入开展“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组织在职党员向老同志学习老一辈坚定的理想信念和优良作风。大力推行“道德讲堂”进机关活动,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检察机关价值理念,争做社会良好风尚的引领者,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者、推动者。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党建工作引领力。坚持将组织生活会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党性锻炼的有效平台,对召开组织生活会的程序、主题、方式进行严格规范,各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有分管领导、机关党委委员参加的组织生活会,通过现场点评,确保组织生活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会议,并签订责任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工作作为 “规定动作”,逢会必讲,集中收看警示片,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作为反面教材,在全市党员中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紧盯重要节点,开展廉政教育,在局域网内对各类违纪违规案件进行通报,加强纪律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在推进司法改革过程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形成拥护和助推改革的正能量,确保了思想不乱、工作不断。近年来,市检察院先后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市级“五星级文明行业”“五星级文明单位”,首批全国“百优警示教育基地”等表彰。 在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党员示范带动下,截止2018年10月底,全市检察系统共有112个集体、87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3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标兵或业务能手,打造了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珠源检察铁军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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