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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基本解决执行难,提出四条建议!

 天坛之家 2018-11-19

执行难,像一颗毒瘤吞噬者着社会肌体的健康,解决执行难不能仅仅依靠执行员,也不是靠法院一家之力能够解决的,这需要全社会联动,共同解决执行难。可是复杂的执行环境,却让很多执行人员力不从心。常常面临着被执行人的威胁,申请人的不理解,网上舆情的炒作,执行工作面临着巨大的考验。


对此提出四项建议,仅供参考


一、加大诉讼保全力度,保证顺利执行到位


为了保证将来生效法律文书能够得到切实执行,为及时、有效避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法院在立案、审判环节对原告进行提示,说明诉讼保全的重要性,如果被告对诉讼标的物或有关财产,变卖、隐匿、转移、毁损、挥霍或因自然原因灭失,要承担会造成执行不到位甚至无法执行的风险,让原告对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一个充分的预判,是否进行诉讼保全,这样对大大缓解执行程序的难度。


二、执行财产调查员 网格化全面覆盖


在不增加法院人员的情况下能够灵活运用社会资源,建立执行财产调查员制度。


在基层综合治理单位和社区组织里,选聘擅长沟通调查、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和适宜处理纠纷的人员担任执行调查员,做到委委、街街、村村、屯屯都设有执行财产调查员。


执行调查员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是否存在逃避执行,隐匿财产,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等情形制作执行调查报告供法官进行参考。


并利用自己的“乡土”优势,对被执行人进行适度履行义务的劝告,及拒不履行的后果,切实实现执行工作实施的便捷、精准、高效。

三、加大公开悬赏力度  普及群众举报思维。


在网站、电视台、室外显示屏、宣传栏上'图文并茂'的公布老赖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以及照片等各种信息。


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执行,宣传群众举报有奖,对于发现被执行人行踪及财产的事项进行举报悬赏。


逐步引导每个公民都有为维持社会主义和谐秩序理念,积极为打击老赖尽一份力。


让老赖始终感觉到自己陷到人民监督的大海中,始终感觉到多了一双眼睛在盯着自己,让老赖的内心有一种恐惧,让老赖迫于压力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


四、逃避对抗拒绝执行 纳入失信五至十年


逃避、对抗、拒绝执行是对国家法律的公然蔑视和挑衅,具有较大的社会负面效应,既会助长老赖的嚣张气焰,使人民群众失去安全感,又会在一定程度上挫伤执行人员的士气,减损法律实施的效果并影响社会稳定。


在执行程序后,对被执行人的逃避拒绝履行行为,以惩罚作为必要手段,形成常态化。


如果对抗、谩骂、侮辱、威胁、伤害执行人员或家属的当事人及案外人一律按照情节纳入为失信五至十年,并且非法定理由,非经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听证不得解除。


形成一次抗法,处处受限;守法成本低,违法成本高的社会局面。


每个执行员都会有一种使命感,没有一个案件不想百分之百执行完毕,没有一个案件想拖延执行,没有一个案件推诿执行,都想百分之百的让当事人有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对于执行案件,执行员已经使出了洪荒之力,请对您身边的执行人员多一份尊重和理解,多一份建议和宽容,希望这四条建议真的能够对解决执行难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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