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上午,重庆万州行驶中的22路公交车上,一名48岁的女乘客刘某因为坐过站,与公车司机冉某发生互殴。 司机用右手抵挡、还击,最终导致车辆失控向左偏离越过中心实线,与对向正常行驶的红色小轿车相撞后,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 10月31日凌晨,被打捞上来行车记录仪“黑夹子”记录了在车辆失控与坠落间短暂的几秒里的绝望,晃动的车厢里充斥着骇人的尖叫。15条鲜活的在生命顷刻间消亡。 然而,这样的悲剧每一年都在以相似的面貌、不停歇地上演。 - 公交车上,越来越多刑事案件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大数据研究院于11月19日发布的《公交车司乘冲突引发刑事案件分析》专题报告显示,从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的公交车司乘冲突刑事案件共计223件,其中2017年较2016年增长了4.8%。 值得注意的是,公交车司乘冲突刑事案件稳中带升的同时,在城市分布上极度的两级分化。 在城市等级的金字塔结构中,新一线城市与六线及以下城市案发最多,约占所有刑事案件的五成。 对比来看,一线城市和二三线城市不仅发生司乘冲突的情况较少,近几年下降趋势也很明显。比如在2016年,一线城市司乘冲突案件数占当年刑事案件的16.67%,今年已经下降到了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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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难理解,一线城市有着相对完善的立体共同交通体系,基本实现了“道路公共汽车+快速公共汽车+轨道交通网十综合换乘枢纽”的模式,居民出行选择多样化。 而且公交线路站点密集、站距近,部分大城市主干路网的在路况较差的高峰期运行时速低于15公里/小时,这都有利于降低公交车司乘冲突发生的概率及其安全隐患的风险系数。 而新一线作为近年来发展势头强劲的一批城市,居民在公共交通上的需求旺盛,公共交通处于“摊大饼”式的加快建设中,公共交通路网有待完善,如重庆公交路网就面临着线路迂回、站点间距过远、站点分布不均等诸多问题。 至于六线小城市,“公共交通”处于起步阶段,很有可能面临着公共汽车集团、出租公司、私家黑车并行发展的混乱局面,且无严格的市场秩序管理。 除此之外,将近半数的公交车司乘冲突案件发生在市内的普通道路、车站、路口附近。大桥、盘山路和高速路段冲突发生的比率虽然不高,一旦发生却十分容易引发大型事故。 开车需要小心,但很多公交车事故的发生与司机的“车技”和“小心”与否无关,而与第三方外力强横介入的“人祸”有关。 - 鸡毛蒜皮惹纷争 - 在中国,公交车司机这一职业带有不可预估的风险。 在公交车司乘冲突刑事诉讼案件中,受害一方常常是司机。与此同时,被告对象中有近70%都是乘客。
(点击查看大图) 当冲突发生时,超半数的案件中都出现了乘客暴力攻击司机的行为,更有超过27%的乘客直接动手抢夺车辆操纵装置,还有约3%的乘客持刀威胁司机。
(点击查看大图) 又打又骂还持刀威胁,甚至不惜以牺牲全车生命为代价,那么这些乘客与司机到底什么仇什么怨? 实际上,事端常常是由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引发的。 因为种种原因错过了上下车的站点本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现象。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因上下车而引发的公交车刑事案件竟占到了41.51%。 一些乘客在错过下车站点后强行要求司机立即停车,在要求得不到满足冲突激化后、最终演化为对司机的暴力攻击,甚至直接抢夺汽车操纵装置。 实际上,公共汽车线路不按站点随意上、下客,表面上看是增加了居民到达目的地的可达性,实际滋长了停车和行人违章的行为。 对于公交站点站距较近的乘客,延误下车时机可能只是多走5分钟的额外脚程。但对于站距过远、线路稀疏、班次较少的公交线路而言,乘客可能要面对更高的时间成本。 与此同时,市内公共交通带有一定的政府公益性质,价格向来低廉。而与“车费”相关的公交车司乘冲突刑事案件高达17.92%,同样令人瞠目。
(点击查看大图) 值得一提的是,半数以上的公交车冲突都发生在车辆行驶的过程中。 对于乘客的谩骂或攻击行为,多数司机选择避让和防御,19.81%的司机选择停车。有十分之一的司机主动还手攻击乘客,而报警者寥寥,仅有7.55%。
(点击查看大图) 对于同车乘客而言,多数人选择“默默吃瓜”以免卷入肇事者与司机的纷争中,有乘客出面制止闹剧的案件仅占13.04%。 - 有一种死,是死于车闹 - 发生冲突的公交车上往往呈现出这样一幕:司机和闹事乘客在前面撕扯,后面的乘客很多都无动于衷。人人都怕车祸,然而就是拉扯司机这类的“小动作”,可能会导致整车人丧命。 当然司机也不是绝对的无辜。司机作为被告时,被判处最多的是故意伤害罪,占比56.86%。除此之外,司机猥亵儿童和强奸乘客,甚至故意杀人的情况也有发生。
(点击查看大图) 但是,在将近70%的被告都是乘客的情况下,公交车发生冲突最大的威胁还是危害公共安全。 数据显示,乘客被判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占比55.77%。危害公共安全所带来的伤亡、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难以预料,它也是刑事犯罪中危害性极大的一类犯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在2018年11月份宣判了三起拉拽公交司机案。三起案件的乘客被告人都因为下车问题与司机发生了口角,拉拽公交司机,最后导致公交车失控,司机和乘客受伤,最终被告乘客因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不等的刑罚。 和重庆公交坠江事件15人死亡相比,受伤都是幸运的。 在路口、在桥上、在高速上,一旦公交车失控,后果不堪设想。在所有公交车司乘冲突刑事案件中,仅有两成案件未造成重大不良后果。 而大多数时候,公交车会撞上路边的静物,甚至撞到其他行驶车辆和行人,不仅司机和乘客受伤,赶来处理事故的民警有时候也会受伤。 近四成的公交车冲突刑事案件中有人员伤亡发生,其中,死亡的情况占到所有伤亡情况的19.61%。 (点击查看大图) 2014年,苏州142路公交车上,一名穿西装的小伙因制止其他乘客在车上乱丢瓜子壳而引发冲突。后者人送外号“瓜子哥”,在八分钟内念叨了37遍“我跟你什么仇什么怨”,最终惹怒穿西装的小伙,招来一顿揍。“我跟你什么仇什么怨”一度成为当年最流行的网络语之一。 显然,他们此前没有仇也没有怨。扔瓜子皮的人没素质,坐过站而吵闹的乘客很多也是因为自己走神。 “人在车上坐,祸从天上来”,发生冲突的公交车上,大家都是无仇无怨的陌生人,却很可能因为一个人的没素质,全车人变成陪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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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hercules028 > 《另一面、数读、回声、杂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