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记者 许会增)4月8日,记者从河南省财政厅获悉,近日,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的通知》,决定从2015年开始,全面实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 据了解,我省从2005年开始,普遍实施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农村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双女父母给予奖励扶助。这项制度的实施,对于缓解农村计划生育老人的养老困难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为缓解城镇独生子女家庭后顾之忧,促进我省城乡统筹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我省全面实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对年满60周岁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发给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奖励扶助资金由省、市、县财政纳入年度预算。 作者:许会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