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近日看到一则案例,有一位重庆的丁先生,在08年的时候申请了一张信用卡,并开始在日常生活中频繁使用,一直持续到2011年。这期间都是正常还款的,但2011年丁先生发生了一些意外,那以后就没有正常还款。 一直到2014年都是处于逾期未还款的状态,突然有一天,丁先生被法院以信用卡犯罪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判定他欠银行3.2万元,且将丁先生2万余元的资产扣押在案以待返还银行,并处有期徒刑1年。 看到这里,大家肯定会想,丁先生资产也被扣押了,牢也坐了,应该什么事也没有了吧!但事实上,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 三年后,丁先生发现那张将自己送进牢的信用卡,已经欠款高达34万元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原来,自从2011年的12月份,还款500人民币后,丁先生就一直拖欠银行不还款,在此期间,他不断变更手机号码、住址、工作单位,来逃避银行催缴欠款,直至2014年4月,共欠本金3万余元。 由于银行没有关注法庭的判决结果,所以并没有用丁先生的抵押款2万元来还款,而是继续按原金额进行计息,所以判决三年后产生了34万元的逾期利息。 那么,34万的逾期利息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呢? 目前,我国信用卡计息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全额计息,一种是未清偿部分计息。其中的全额计息又称为“全额罚息”,是指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未能还清全部欠款,就要对全部消费金额进行计息,也就是从消费之日起到还清全款日为止,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循环利息。 现在国内多数银行信用卡仍是采取全额计息的方式。在国内信用卡发行量前12的银行中,除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浦发银行采用对未清偿部分计息,其他银行对逾期均采用全额计息的方式。 也就是一旦信用卡逾期产生,是从实际入账日开始收费,日息万分之五,按月复利。 可见,信用卡逾期之后逃避不是办法,通过更换地址和手机等联系方式来逃避银行的追讨,更是导致被银行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的最根本原因。所以,出了问题千万别着急,在出现信用卡逾期后应和银行保持联系,积极协调欠款事项,和银行签订还款计划书,才能避免牢狱之灾和更大的还款代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