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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家庭在儿童价值品质养成上的固有弊端

 木香草堂 2018-11-29
核心家庭在儿童价值品质养成上的固有弊端 - ddmxbk - 木香关注家庭教育

 

1.家庭结构和价值文化的变迁对我国儿童价值品质形成产生巨大挑战

家庭是以婚姻和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社会组织形式,是社会的细胞。从时间上看,家庭制度是最古老、最原始的制度之一;从空间上看,家庭制度又是世界各国、各地区最普遍的一种制度。核心家庭(Nuclear Family)是以家庭形式为标准划分出来的,是指由一对夫妻及其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它包含了两种最主要的家庭关系,夫妻关系与亲子关系。核心家庭是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的主流家庭模式,而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3人,其中城镇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7人,农村为3.27人,这充分说明核心家庭现在也已成为我国占主流地位的家庭模式。这种状态严重影响我国儿童价值品质的形成。

我们知道,价值品质是人的社会属性,并非生而具有。既然是人的社会性,就需要在社会化的过程中通过于“重要他人”的影响逐渐形成。家庭是儿童社会化的第一个场所,这种时间上的优先性导致了它影响上的深层性,因为对于没有理性辨别能力的婴幼儿而言,其家庭所秉持的价值品质是先在的、无法拒绝的,那么这些价值品质自然就被儿童加以接受,内化到儿童的价值知识系统中,从而形成了人的最初的价值品质。并且,在后续的生活中改变的可能性很小。当然,在儿童价值品质的形成过程中,家庭并不是一个空泛的概念,它是由儿童价值品质的来源者——父母、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员组成的,这些“重要他人”所信奉和践行的价值品质共同塑造了儿童的价值品质。

当前,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外来文化大量进入并侵蚀着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与价值,“80后”、“90后”问题实质上是社会上的有识之士对青少年的言行中所体现出来的不良价值品质的忧虑以及价值期许。由于对社会分工的片面理解,人们把“价值迷失”、“品德败坏”等都归因于学校教育,一时间学校成了众矢之的。必须承认,学校教育在这方面具有一定的责任,但在儿童的教育尤其是价值品质养成的问题上,家庭、学校和社会应该是共同承担责任与义务的。鉴于前文所分析的家庭对于儿童价值品质养成的重要作用,我们应该把归因对象适当转移,着手考虑,现在的家庭模式——核心家庭对儿童价值品质的影响。

所谓价值品质,体现在做人所应该遵循的原则上,是作为一个人所必须遵守的原则。它是一个概念体系,其中最为基本的价值品质,笔者认同古人所说“孝悌也者,其为人之本”。即孝敬父母,尊敬兄长,这是做人的根本,二者是最基本的价值品质,也是其它价值品质得以生发的始基。王阳明对此有精炼的阐述“父子兄弟之爱,便是人心生意发端处,如木之抽芽。自此而仁民,而爱物,便是发干生枝生叶。”可以说,孝悌不仅是家庭中的伦理规范、行为原则,而且是百德之基。由孝悌做起,培养格物、致知、诚意、正心等修心之道,再致力于齐家、治国、平天下。但核心家庭却没能为这两个最基本的价值品质的养成提供土壤。

2.核心家庭对儿童价值品质形成产生的不利影响

1)祖辈缺位致使“孝道”的失落。“三口之家”成为主要的家庭存在方式,传统的以老人、长辈为核心的家庭伦理逐步让位于以孩子为核心的家庭伦理。结构的变化必然引起功能的改变,祖辈的缺位使父母虽有孝心,难以孝行,而行为的长期缺失必然会消蚀孝心,久而久之进入恶性循环,孝道在不知不觉中被忽视和遗忘。对儿童来说,看不到“孝”又如何知“孝”行“孝”。依据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某种行为被模仿是需要条件的,首先是行为的主体进行了某种行为,其次是行为的对象是现实可见的。核心家庭的儿童既看不到父母行孝的行为,也看不到行孝的对象。对他们而言,“孝顺”只是会使电话里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高兴的说词,是能够增加压岁钱的好手段。在这里,笔者引用一个有关孝道的小故事:

一对夫妻有个病入膏肓的老父亲和一个56岁的孩子,夫妻二人非常不孝,总盼望着老父亲快点死掉。后来实在等不及了就想把老父亲丢到山上等死。于是二人用大筐装着老父亲就出了村子,此时孩子也跟着父母。夫妻俩把老父亲丢在山上就准备走。这时孩子喊了声“爸爸妈妈,把筐拿回来”,夫妻俩说“不要了,走吧”,孩子说了一句话夫妻俩都站住了,“爸爸妈妈,把筐拿回来吧!等你们老了我就用这筐把你们抬来”。夫妻俩当时就愣住了,看了看孩子,背起老父亲回了家。

其实在这个故事中,夫妻二人的不孝之心早已存在,老父的存在使他们的不孝之心得以转化为不孝之行并被孩子看到,孩子无心的一句话使其父母受到教育,而父母的惊愕及把老父背回家尽孝的行为会使孩子在一瞬间意识到“孝”与“不孝”的差别,并会在日后的家庭生活中效仿父母的孝行。虽然这个故事的本意是警示人们要对父母行孝,否则晚年就会自食恶果。不管正面还是反面的教育意义,在现代核心家庭中都是难以实现的,因为核心家庭中没有故事的关键人物——祖辈,核心家庭中父母的单一角色,使其为人儿女的角色难以体现,必然会掩盖其有关孝道的认识与行为,那么孩子自然无从得知自己是否必要和如何学习孝敬这一基本价值品质,就连从反面学习的机会都没有。

2)同辈缺失导致“友悌”的虚无。同辈在这里是指具有同一父母的兄弟姐妹,“他们分父母之形,连祖宗之气,是难以割舍的骨肉至亲,食则同桌,衣则传服,寝则同室,学则连业,游则同方”。传统家庭中讲究“友悌”,“兄友弟恭”,指年龄稍长者要关爱、保护幼者,幼者要尊重长者。这种长幼之间的“友悌”既是同辈交往的原则,也是同辈交往的结果。因为同辈之间的横向交往其主体在年龄、认识能力、思维水平和行为能力方面基本持平,相互之间不存在交往上的先天优势或劣势。由于人具有归属感的生命需要,儿童要想在同辈中得到认可和接纳,就必须学会遵循交往的基本原则,控制自己不被认可的需要,并且在交往中互相模仿那些被表扬的行为,在这个过程中,关爱与尊重的价值品质日渐形成。但是核心家庭中只有一个孩子,不存在兄弟姐妹关系,那么也就没有了同辈之间的横向交往,他们最主要的交往对象是其父母,但是成人的言行与儿童的言行距离太大,许多成人认为理所当然的内容对儿童而言是无法理解的,甚至无法用他的语言表达出自己的迷惑,这样的交往对儿童是没有意义的。同时,父母在与孩子的纵向交往中,往往以孩子的天然弱势为理由不自觉地迁就孩子,导致孩子误以为自己的交往原则和方式是正确的,并把其迁移到与家庭之外的玩伴、同学交往中。如此一来,必然会导致儿童之间交往的不可进行。结果是一部分儿童会因此而惧怕与同辈的交往,失去了在同辈交往中养成关爱与尊重价值品质的机会;而另一部分儿童,会自行修改在家庭中形成的交往策略使自己与同伴的交往得以进行下去,这种有意识的策略修改行为是有重要意义的。不过,这也有可能导致儿童“双重人格”的产生,即儿童在与父母交往、与同伴交往中采取两种截然不同的交往原则,比如我们经常会看到在学校表现优异、与同学相处融洽的孩子在家里却对父母出言不逊。

此外,中国核心家庭的特殊性之一就是父母双职工化,繁忙的工作日程与巨大的工作压力使父母缺少时间和精力了解孩子、照顾孩子,又因为对社会安全的不信任感,惟有孩子待在“安全”的家里才能使父母放心。又由于家中既无祖辈、又无同辈,冷寂无人的家庭环境使儿童陷入孤独之中。陪伴他们的只有电视、电脑、电动玩具,与这些没有情感的虚拟世界的交往只会加剧儿童的孤独感。

注:该文摘自牛楠森《试论核心家庭在儿童价值品质养成上的困境与出路》,原文发表于《少年儿童研究(理论版)》2010年第2期。

摘编、责编:洪明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家庭教育研究所供稿)

http://www./Article.asp?Category=1&Column=447&ID=14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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