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燃机联盟 ID:GTU2010 作者:谈笑有鸿儒) 本文简单梳理一下我国整体的上网电价体系及天然气发电的上网电价机制,以及相关政策,属于基础性质的内容,希望对行业人士有一点参考价值。 一)我国现有上网电价体系简述 我国长期以来,电的购销是“统购统销”,也即电网企业对于发电企业来说是电能的唯一买方,而对于电力用户来说则是电能的唯一的卖方。电网企业从发电企业买电的价格,以及电网企业向电力用户供电的价格都是政府制定的,电网企业的利润主要来源于购销价差。这是传统的“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为基础的电价体系,目前是我国电价体系中的主要方式。当然,自2015年“中发9号文”推动新一轮电改以来,以“市场交易电价”和“输配电价”为基础的新电价体系也正逐步推进,但尚不占主要地位。 下面本文说的电价体系或机制,只针对上网电价而言,不针对销售电价。 在发电侧,起初各发电企业卖电给电网的电价是“一厂一核”甚至是“一机组一核”,核价的原则基本上是“合理成本加合理收益”,这些单独核定的价格就是“上网电价”。 上网电价的弊端是缺少激励,因此后来逐步被“标杆上网电价”(简称“标杆电价”)所取代。标杆上网电价不再基于各电厂或机组的实际成本核定,而是依据同类型机组的平均成本制定。实现了从个别成本定价过渡到实行社会平均成本定价的改变。标杆上网电价为发电设施投资提供了明确的经济信号,同时也促进了发电企业横向之间的成本和效率竞争。比如,我国核电从2013年开始,全国统一执行0.43元的标杆上网电价,一方面促进了核电企业努力降低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另一方面也使各地对是否适合发展核电做出更加科学的分析和评论,从而科学决策,合理布局。 我国的资源禀赋决定了煤炭的主体能源地位,2017年煤电在全国发电装机占比55.2%,发电量占比64.7%。所以,煤电的标杆上网电价,基本可认为是全国的电价(电网收购价格)基准线,此基准线的任何变动,直接影响全社会的用电成本。煤电的标杆电价由国家发改委制定公布,基本上以省级区域为单位,一省一价,除了煤电联动机制带来的变动外,一般不轻易变动。大体而言,东部省份的煤电标杆电价为0.4元左右,中西部省份为0.3元左右。核电的标杆电价全国统一为0.43元,因其占比小,且基本与煤电标杆电价接近,不对全社会用电成本产生明显影响。 如果某种发电类型的发电成本超出燃煤标杆电价,就必然要以某种形式的补贴来支持它的存在和发展。换言之,如果电网以燃煤标杆电价收购其电力,对发电侧而言是亏损的,若无补贴就会被自然淘汰掉。而往往是这些发电成本比燃煤发电更高的能源类型,是社会长远发展所必须支持的,比如可再生能源发电和某些新兴发电技术。 我国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的法是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可再生能源法》,循的章是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以及针对各类可再生能源发电类型的具体电价补贴政策文件。《可再生能源法》从法律角度赋予了可再生能源的重要地位,允许电网对“高于按照常规能源发电平均上网电价计算所发生费用之间的差额,附加在销售电价中分摊”,也即通过对全社会用电价格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来形成“可再生能源补贴基金”池子,从国家层面统一对可再生能源发电进行补贴。 正是因为有了国家层面统一的补贴政策和补贴资金来源,我国的可再生能源才得以快速发展。以风电和太阳能发电为例,2017年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分别达到1.63亿千瓦和1.29亿千瓦,装机规模均居世界第一,且远超天然气发电的装机规模了(2017年底天然气装机仅7570万千瓦)。 二)我国现有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机制及政策 那么,针对天然气发电的上网电价机制是怎么样的呢? 我国天然气价格偏高,这是事实。为了不授人以瞎扯的把柄,拿数据说话。按热值计算,天然气价格是煤炭价格的2.3倍以上(1立方天然气=1.33Kg标煤,煤价取5000大卡的动力煤700元/吨,气价取3元/立方),考虑到燃气发电效率更高(天然气发电气耗取0.2立方/度,煤电取煤耗300g/度),综合折算下来,天然气发电的燃料成本是煤电1.5倍以上。以上计算偏保守,不精准,但大体如此。 电网的电力收购价格依旧按照燃煤标杆电价执行,那么天然气发电的成本超出燃煤发电的那一部分,是需要获得补贴的。 无论是从电网本身还是能源转型的角度,天然气发电都是需要的。然而,国家层面没有对天然气发电进行统一的补贴。 我国对天然气发电的电价进行规范的国家层面的政策文件,是2014年12月31日由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3009号),规定天然气发电“具体电价水平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综合考虑天然气发电成本、社会效益和用户承受能力确定。”,但“最高电价不得超过当地燃煤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或当地电网企业平均购电价格每千瓦时0.35元。”此通知明确了天然气发电的电价补贴不由国家统一考虑,而是下放到各省(市、区)地方政府自行统筹解决。这也造成了天然气发电不可能像光伏和风电那样轰轰烈烈地全国一致大发展,而只能是因地制宜地不均衡发展。此通知作为全国性的指导性文件,需各省(市、地区)制定具体的电价配套政策。 各省份自行统筹补贴,钱从哪来呢?不外乎两个路子,一是财政硬补贴,比如广东和浙江,这很考验财政实力,随着气电装机规模越来越大,逐步就吃不消;二是“薅羊毛”,薅其他电价(主要是煤电)的羊毛来补贴气电,比如江苏,但这也要具备一定条件才能行,电力消纳大省比电力输出大省容易实施,山东似乎有点想走这个路子,但迟迟未动。或者两者结合,比如北京上海。全国大多数省份表示有心无力,观望,或者仅仅象征性搞一点。也许未来还有一个路子,就是电改到一定程度,电网这头狮子被拆得只剩下骨架(输电网),血和肉(配售电)都被社会瓜分掉之后,核定一个气电标杆电价,强制上网,反正“骨架”是按成本加合理收益运作,最终都平摊到终端电价里,其实就是把电网当作纯公共事业来看,而不是追求利润的企业。这里先坏笑一下,表示想多了,哈哈。 其实我们也可以设想以下,假如天然气发电也像可再生能源发电一样,全国统筹补贴,会是什么景象?一哄而上、补贴缺口、到处气荒,等等都可能,似乎觉得各省自行补贴更符合我们的国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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