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国债利息收入包括企业从发行者直接投资购买的国债持有至到期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以及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的利息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国债金额×(适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数 公式中“国债金额”按国债发行面值或发行价格确定;“适用年利率”按国债票面年利率或折合年收益率确定;如企业不同时间多次购买同一品种国债的,“持有天数”可按平均持有天数计算确定。 而对于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应该计入投资收益科目核算。其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一、购买时 借:长期债权投资或持有至到期投资 贷:银行存款 二、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三、收回本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债权投资或持有至到期投资 看完了国债利息收入的相关介绍,对于国债利息收入的计算您应该记住了其公式,同时在于其分录要从购买时、利息时、收回本金时这三个方面分别做分录,当然,如果您想知道更多,购买会计学堂的课程了解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