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晚,今年第四期“市民问政”举行,聚焦“高效便民的服务环境离我们有多远”。 2018年是我市的“落实年”,各部门聚焦“虚推慢粗”等问题,通过深化“效能革命”,推行“一次办结”和“一线工作法”,不断强化落实担当,提升落实效率。但相关部门在工作落实中仍存在方式方法简单粗暴、办事拖沓敷衍低效、遇事只推责不履责、让群众反复跑腿等问题。 问政现场,涉及户口转迁、开证明、修路、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公共场所安全隐患等问题被曝光,相关部门纷纷“领责”。“市民问政”特约评论员孙大敏呼吁政府相关部门,真正把责任坦率地承担起来,把歉意明白地送到居民面前。 户口转迁咋还这么难? 【短片】 为方便群众,从2012年开始,我市先后推出多项户籍制度改革措施,简化办理手续。这一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是否落实到位? 今年上半年,高新区的杨女士在樊城盛世龙城购买了一套二手房。8月,她来到清河口派出所,准备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对方要她出具一份社区接收证明。杨女士随后找到樊城代家台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只有先在社区登记相关信息后,才能出具接收证明。杨女士说:“我买的是二手房,还要提供一份原房主的户口本照片。” 11月21日,暗访人员和杨女士一起来到樊城代家台社区居委会,对于杨女士的申请,社区工作人员仍表示必须出示原房主的户口本。 按照《襄阳市公安局关于贯彻落实〈襄阳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规定,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所需的材料中并没有社区接收证明这一项。公安部门另一份补充通知中明确注明:“居民转迁所涉及到的居委会接收证明一律取消”。 为何清河口派出所要多此一举?樊城清河口派出所代家台社区民警李家海说:“就像入户一样,猛一下子就成了人家的家人了,你觉得呢?” 由于无法与原房主取得联系,杨女士在派出所与社区居委会之间来回奔波数趟之后,决定放弃户籍迁入。目前,一家人虽然住在樊城,但户口却仍然落在高新区。 【现场】 主持人质疑,经过几轮改革,为何还会出现这样的问题?政策是否便利?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鄂东说,这一证明是不需要出具的,但在落实工作中,可能存在基层民警将自己跑路的问题转嫁给百姓。这也反映了在政策制定后,基层民警存在能力不足、政策理解不透、解释不透、操作出现偏差的问题。 王鄂东表示,将主动与杨女士联系,同时以此为戒,全面整改。对于12月11日,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中,向社会公开承诺83项一次性办理事项,欢迎市民监督。让做出的承诺,不仅要掷地有声,更要在每个民警心中落地生根。 为证明“儿子是儿子” 老人“跑断腿” 【短片】 需要开的证明,相关部门却表示无法出具,让一位80岁的老人来回奔波,更被告之,如果要证明“我儿子是我儿子”,只能做DNA鉴定。 今年80岁的李容初是襄城金龙陶瓷厂的退休职工,由于儿子在武汉定居,老人打算把户口迁过去跟儿子一起生活。按照相关规定,老人投靠子女落户,需提供关系证明。原始户口簿上能反映投靠人与被投靠人关系的,出具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原始户口簿上不能反映投靠人与被投靠人关系的,由老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关系证明。 然而,今年10月,当他来到户籍所在地檀溪派出所开具证明时,却被拒绝了。 李容初的儿子1987年去武汉上大学时,户口就迁出襄阳,后来户口本更换,上面就没有儿子的信息了。且由于年代久远,儿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和独生子女证也都找不到了。“檀溪派出所说要找单位的档案,但我的单位已经不存在了。”李容初说。 无奈之下,李大爷只好拿着老伴和儿子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檀溪派出所,希望能通过公安内部系统查询到跟儿子的父子关系。但对方却表示,系统内看不到老人的家庭成员关系。 找派出所无门,老人只好回去请左邻右舍签字证明跟儿子的父子关系,并委托虎头山社区居委会盖了章。但对此,檀溪派出所方面表示,就算有居委会盖章,他们也不能为他出具关系证明。户籍民警建议,李容初要想证明“他儿子是他儿子”,只能做DNA鉴定。 【现场】 “难道只能去做DNA吗?”短片播放完后,主持人立即提出这一问题,市民代表纷纷支招。作为公证从业人员的市民代表表示,可以提供基本书面材料,也可以通过现场关系求证等渠道解决。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鄂东坦言,这个问题暴露出了民警对群众的感情不够扎实、工作作风上没多想一分、工作能力上需要锻炼提升等问题。目前户籍民警在人社部门已找到他的档案,可以办理。 王鄂东表示,将认真梳理群众办事中的堵点、痛点,依规纠偏。 电梯加装被迫搁置 规划、城管各执一词 【短片】 旧楼加装电梯为老旧小区的居民提供了方便。今年10月,我市出台了指导意见予以支持。可樊城一小区加装电梯施工到一半时,却被叫停了,两个职能部门甚至还为此较起了劲,让小区居民们无所适从。 位于樊城星火路上的市展览馆家属院二号楼有9层,当年并没有配备电梯,今年9月上旬,居民们经过商议,决定加装一部电梯。 按照施工进度,11月上旬电梯就能加装完工,可就在这时,突然被樊城屏襄门城管中队的工作人员叫停。“对方说要办手续再施工,不然就要停工。”王女士说。 城管方面表示,10月11日市政府出台了《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其中要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需要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向行政审批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等。 既然执法部门有要求,居民们赶紧准备好了相关材料,向樊城规划局提出申请。但对方表示,出台之日之前的加装电梯,是可以不办的。居民们将这一情况反映到樊城城管局后,对方表示,需要来函。对于樊城城管局的这一要求,樊城规划局一口拒绝。两个部门各执一词,电梯加装被迫搁置。 【现场】 两个部门各执一词较上劲,建了大半的电梯怎么办?面对主持人的质疑,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曹黎指出,停工的电梯已经在继续建了。该局与规划部门沟通后了解到,10月11日市政府出台的《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政府文件出台前开始施工的,不再办手续;出台后建的要办手续。 还有市民代表认为,解决这一问题不仅需要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更要在文件出台前科学立法,对问题有明确界定,让文件出台更具操作性。 修不好的人民西路 【短片】 道路改扩建本来是为了方便群众出行,然而市区一条主干道在封闭开挖之后,却突然停工了,把好好的民心工程硬是拖成了闹心工程。 11月20日,暗访人员在樊城人民西路柿铺段看到,半边被开挖的主干道被围挡封闭起来,但工地里却没有任何人施工。由于门前的道路被围挡封闭,周边居民只能从道路另一侧绕行。 据了解,人民西路改建工程于2017年2月开工,计划工期6个月。一年前就应该完工的道路,为何拖到现在?市政工程总公司一位姓袁的工作人员表示,基本车行道路按照设计要求已经完成了,但是有一大部分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因为拆迁的问题,暂时还无法施工。 按施工方的说法,工程搁置是因为沿线征迁没有到位。但对此,樊城区方面却认为,征迁之所以完不成,是因为粗暴施工,造成了沿线不少居民房屋墙体开裂,这个问题不解决,就没法征迁。 对此,施工方并不否认。不过,对于民宅受损,他们认为这事不能怪自己。“应该把拆迁区域红线内的障碍物全部清完,施工单位才进场,但工期赶得比较紧,变成了施工到哪儿拆迁到哪儿。”袁姓工作人员表示。 此外,配电箱距离沿线居民大门不到2米,设计得很不科学,如果照这样安装,就等于是在居民门前堵起了一道墙。 征迁不到位,设计有问题,人民西路改建工程到底什么时候能完工?市建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也没把握。 【现场】 一条3公里的路修了一年多还没修好,双方互相指责,这一问题如何解决? 樊城区常务副区长张襟云表示,樊城区主要任务是征迁,该路段160多户目前还有3户没有征迁到位,这3户将在年内全部拆完。 市城建委副主任田春生就工程拖延向市民道歉,并表示已与樊城区密切沟通,在年内完成拆迁的情况下,力争明年3月底工程全部完工。市城建委将吸取教训,今后做到“早谋划、慎开工、快施工”。 面对公众诉求 部门“互踢皮球” 【短片】 8月,襄州区刘集镇的张先生在316国道正大种业门前发现,路边的杨树生长茂盛,不少树枝已经触碰到电线。 随后,张先生把这一问题反映到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8月29日,襄州区张湾街道办事处回复表示:不在其辖区内,请转高新区。9月6日,高新区城乡建设局回复称:此段树木属于襄州区园林部门管辖,建议转襄州区园林部门处理。襄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此路段绿化尚未移交给他们。 像这样“互踢皮球”的事情还有不少。9月初,市民刘女士骑车经过邓城大道高速公路桥下发现,人行道一米多宽的路全被绿植覆盖到,行人、非机动车只能从机动车道走,很危险。 刘女士当即向12345进行了反映。9月14日,高新区城乡建设局回复表示:这里属于市园林局管辖,建议转给他们。9月17日,市城建委回复称:不属于园林局管辖范围,建议转交通局或樊城区处理。9月19日,市交通局则表示:邓城大道已移交,建议转交所属管理部门办理。9月21日,樊城区回复说:高速路口以东属于高新区管辖,以西属于樊城区管辖,因其辖区内没有绿植占道的现象,建议还是由高新区回复。 一个简单的绿植修剪问题,被多个部门当“皮球”一样踢来踢去,更没有任何人去排除隐患。直到10月18日,这一问题经市政府政务督查室督办后,才最终由市园林局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了处理。 如果说树枝修剪还能缓一缓、等一等,那么像马路中间的井盖缺失这样的紧急问题,理应尽快解决的,然而相关部门也一样照踢不误。9月21日晚上,市民李先生骑车经过襄城尹集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路段时,意外掉进窨井里。李先生赶紧向12345反映。 9月26日,尹集乡回复称:井盖问题不属于尹集乡管理,建议转市政或路政。10月10日,市城建委回复表示:经市政管理处工作人员现场勘查,此路段超出他们的管理范围,建议转襄城住建局处理。直到10月22日,这一问题在市政府政务督查室的督办下,襄城住建局协调处理,并回复表示:经查是移动公司的检查井,目前已盖好。 【现场】 主持人说,这些问题都是小问题,但确实给群众生活造成很大不便。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只有时刻把群众放在心上,盯住问题去改,抓住群众关切的事去办,在问题面前不推诿,在责任面前不扯皮,才能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才能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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