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这个备受关注的《办法》中规定,个税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房贷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房租扣除标准最高涨25%,大病最高扣除限额涨了2万元,子女上技校也能享受扣除,一系列新确定的优惠将落地。 需要注意的是,首次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时,个人需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每个月发放工资时,比照“三险一金”扣除模式为大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中规定—— 纳税人将需要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信息填报至《扣除信息表》相应栏次。 填报要素完整的,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受理;填报要素不完整的,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纳税人应当将《扣除信息表》及相关留存备查资料,自法定汇算清缴期结束后保存五年。 这个信息表什么样? 应该怎么填? 国家税务总局已发布 表格样式和填表说明, 从明年1月1日起,这个表格 事关您能享受的税收扣除额度, 事关每一个人的最终收入, 一定要看仔细—— 就是这个表格,明年开始几乎每个工薪族都需要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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