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是不可缺少的教育手段。没有处罚的教育可以说不是完整的教育。第一,'人'并不是完全自觉的(许多人不承认这一点),对青少年学生来说更是如此。 第二,由于客观原因,'人'会犯各种错误,自我并没有认识到是犯了错误,只是客观给予反馈后,才知道自己犯了错误。对学生来说,这个客观应当包括教师在内。教师为了提醒学生下次不犯同类错误,处罚是必须的。 但是,对违规违纪的学生必须有适当的处罚,对被处罚的人有利,对他人更是一种保护措施。在学校里处罚是保证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常规手段。处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处罚的目的是告诉学生这样做是错的,警醒学生以后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如果处罚达到了这样的目的,处罚就可以了。如魏书生发明的'唱歌法'、'写一份说明书法',都不失为好的'处罚法'。特别要指出的是现在部分班主任处罚不当,或者说是处罚失当,体罚现象时有发生,这是每位班主任必须避免的。 处罚手段是班级管理的一种方式,运用得好,有利于班集体建设;运用不好,不仅达不到正面教育效果,还会产生副作用。所以,运用处罚手段应注意以下几点。 1.适度学生犯了错误,班主任要根据所犯错误的性质、程度、影响及学生自己的认识,对照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罚条文,给予适度的处罚。如果'量刑'太重,当事学生不服,则会产生逆反抵触心理;如果'量刑'太轻,则起不到教育当事人的作用,又达不到警示的效果。适度同时有另一层含义,是说处罚手段不能滥用。如果班主任动不动就处罚学生,搞得学生人人自危,久而久之,处罚就失去了效力,班主任失去了威信,班级不但管理不好,而且迟早会'天下大乱'。 2.及时含意是,学生犯了错误,班级发生了问题,班主任必须及时处理。因为,学生犯错误后,心里惴惴不安,比较紧张,在等待着老师的处理。这时班主任如果及时给予处理,容易收到较好的教育效果,同时也能使'事态'得到及时控制,不至于蔓延开去。如果学生犯错误之后,班主任不及时处理,拖了很长时间不表态,不'结案',学生会认为班主任无能,没有办法。如果班主任过了很长时间再处理,学生对自己所犯错误记忆淡漠,处理也就起不到教育作用了。 3.公正班主任对犯了错误的学生进行处罚时,一定要坚持公正原则,对班里每一位学生,一视同仁,切忌偏心。如果处罚不公正,降低了班主任的威信,损害了班规班纪的权威,班级管理势必受到很大的影响。中清感。处罚是一种强制性的惩戒手段,但不排除情感的作用。 班主任在对学生进行处罚前,一定要讲清处罚的根据;处罚后,还要做好思想工作,多找被处罚学生谈心,使被处罚的学生从心里感到震动,相信老师是爱护自己才处罚自己的。不管何种形式的处罚,都必须以爱护被教育者,唤起被教育者的自知为目的。如果违背了这一点,任何形式的处罚都是不足取的。那种伤害学生自尊、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处罚方式必须坚决摒弃。(文敖永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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