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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这样的“老师”无法原谅

 老鄧子 2018-12-28

这篇与文学无关。


前几天看到一个新闻,一个30多岁的男子当街殴打自己的小学老师。事情本身没什么好说,打人犯法,自有法律来惩罚。男子随后在网上发表声明:“家里没钱没权,被该老师欺负,多次被踩在脚底下连踹十几脚并踹头。”“向所有老师道歉,但不包括他。”这段声明颇值得思考——是什么样的心理阴影,竟然十几年都难以化解?


曾经听过一段“传言”,一个老师说:家长送礼的太多,不可能一一记住,但是能记住那些不送礼的。对于那些孩子,只要在公开场合不给面子地批评五六次,或者他说话的时候连续视而不见,就能让他留下一辈子的阴影。


“传言”的真伪不可考,很可能是假的,但是内容很可怕,小孩子的心理尚在发展期,极度脆弱且不稳定,如此的“刻意”对待,成人尚且难以接受,何况几岁的孩子?


我相信绝大多数老师都是可敬的,我小学、中学接触的几乎每一个老师,包括现在工作关系接触的老师,我都对他们充满尊敬。唯独小学时一个姓冯的例外——之所以不称冯老师,是因为这个冯某,实在不配“老师”这两个字的称呼。


大约是在四年级或五年级的时候,冯某转到我们班当班主任。我至今也想不明白,她为何如此仇视我——大约可能真的是家里那时没送礼吧。


说两件日常发生的小事。


某次,冯某让用“恐”字组词,班上有人组了“恐惧”“惊恐”等,我举手,说可以组“恐龙”。冯某白了我一眼,说不对。我便真的翻出一本书,指着上面“恐龙”的词给她看,冯某一下子愤怒起来,抄起我的书从窗户上扔了下去,然后罚我去教室外站了一节课。


又一次,冯某讲心跳,说每分钟大约跳七八十次,我说我每分钟要跳一百二十次。冯某说“不可能”,我伸出手来说“不信可以数”。冯某勃然大怒,扯着我的衣领,把我拎出教师罚站,甩上门的时候还不忘恶狠狠地加上一句:“跳一百二十下,你怎么不去死啊!”


这种事情几乎每天都在发生,冯某总会找出各种理由,轻则斥骂,重则体罚。当然,我小时候属于相当淘气的孩子,早习惯了各种批评,即使站在红旗下向全校老师同学念检查也习以为常。我总觉得自己有颗无比巨大的心脏,那些别人万难接受的事情在我看来不过浮云一样。像前面所说那种“不给面子”或“视而不见”的做法,实在难以伤害到我。然而即使这样“粗糙”的我,也曾感到日子过不下去了,便是四五年级时拜这位冯某所赐。认真回忆了一番,这恐怕真是唯一的一遭。


除了日常的恶语相加,冯某还发明了几招新鲜的。


我小时候比较邋遢,课桌上的书会时不时掉在地上。冯某便让同学每节课间特意在我的座位旁边泼水,这样书本掉下就沾湿了。似乎觉得还不够过瘾,她还交代我座位后面的同学,只要我的书本掉在地上,就一个箭步冲上去撕成碎末。这样做还有后续效应——书本已经被撕,上课用到的时候拿不出来,又可以堂而皇之地把我请出教室。


大约是发现我过于“粗糙”,她干脆让我“写日记”,日记不记别的,记每天自己犯的三件错误,然后在全班公开“朗读”。如果记不全三件,自然又少不了一阵痛骂和罚站——大家都放学回家,我一个人留在学校罚站是常事。用了半年多的“日记本”,只有一次她不知为何心情极好,开恩说可以记三件好事。我至今尚记得,其中一条是“今天做操做得好”,除这一次外,再无任何一次“大赦”。


有次班里同学闹着玩,几个同学在讲台上滚在一起,同学甲起身时,另一个同学乙猛推一把,甲的额角装在桌子上,血流如注,进了医院。这是大事,冯某来问“谁做的”,没人回答。她目光扫了一圈,忽然揪出我来,我说不是我推的,她便问你有没有跟他们一起打闹。打闹是有的,冯某如释重负,把我拖到办公室罚站,让我承认“人就是我推的”,不承认就一直站着。大约站了一两个小时,看我还是不承认,冯某又请来了校长。恩威并施,冯某继续强调“不承认就一直站下去还要给你处分”,校长则“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大约是“好学生应该主动承认、勇于承担”一类的话。那天一直耗到晚上七八点钟,天已经黑了,饭也没吃,既饥且乏,又可能是被校长的话打动,居然就真的承认了还觉得是件有点光荣的事情。冯某和校长喜出望外,大约是终于和学生家长可以交代了,冯某居然还难得地对我说了句“回家路上小心”。


这件事的后续是第二天又开始了各种批评,我忽然发现和校长说的这是一件“光荣的事”且“不会受批评”好像并不一样,只好说“人不是我推的”。冯某沉着脸说:“人是你推的,这是你自己承认的,你现在不承认就是撒谎,要给处分!”我被吓得噤了声,后来父母看不过,来学校理论,冯某和校长来回便是一句,“是你儿子自己承认的,我们可没逼他”。连那位被推的同学自己都说,“又不是你推的,你那么傻承认干什么”。在上面写到冯某难得“开恩”那天,我又不识趣地提起这件事,还表示可以请那位被推的同学作证。冯某便忽然变了脸,说道:“已经过去的事情还说什么?再说给你处分!”事情终究这么不了了之。


每天上学就是在诸如这样各种构陷、侮辱、谩骂中度过,但对于乐观得有些弱智的我来说,也没有到过不下去的程度。直到冯某又出台了一条新规,我终于抵抗不住,开始向父母要求转学。


冯某的“新规”是——全班同学不许和我说话,互相监督,违者受罚。


小孩子的天性是爱玩爱闹爱说的,尤其是我这种话痨,总喜欢拉着同学聊个不停。新规一出,再没人跟我说话,找人打个招呼,对方看我摇摇头便离开了。也有记性不好的,仍然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忽然旁边一个同学过来,低声说了几句,两个人便看我一眼,尴尬地闭上嘴走开了。


有次放学,同学商量去哪玩,有人有时间,有人没时间,我说我有时间,大家便说一起去玩。说完之后觉得不对,几个人嘀咕了几声,作出一个抱歉的表情:“对不起,刚想起来我们都有事,实在不能去玩了。”我分明听得见嘀咕的那几声是“老师不让跟他一起玩”。


我对我的同学实在很能谅解,撕我书的也罢,不愿与我说话的也罢,因为孩子心目中,老师真的是权威且无比正确的。设身处地,如果是我自己,恐怕也会遵照老师的“命令”,甚至有些洋洋自得吧。只是,无论老师如何恶语相加,也总能忍一忍就过去了,但是像冯某这种“发动群众斗群众”的手段实在太过高明,直击内心深处,让扭曲与创痛布满那颗还未成熟的心灵。


现在想来,命运还是眷顾我的,“新规”实施几个月就到了期末,再开学冯某就调离了我们班。我那时几乎要敲锣打鼓庆祝一番了!冯某也不是一点好处也没有,至少她让我提早知道,原来人性中还可以这么充满“恶”,这种“恶”也许不是大恶,不杀人不放火,但是又是那么纯粹的“恶”;也帮助我修炼出一颗无比强大的内心,再怎么样的挫折、打击,回想小学那一年暗无天日的时光,也真的不算什么了。从此,岁月静好,无怨无怒。


20多年过去,想来一切也该烟消云散吧?我实在是很同情那位十几年积郁心中,终于一吐恶气的男子。我们常说“以德报怨”,这其实是误读,原文是:“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当然,打人终究是不对的,成年人应该控制自己的行为——打输住院,打赢赔钱。


如果让我遇见那位当年当过我“老师”的冯某,我大概只有一句话:


我去年买了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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