芥末堆 12月29日讯,今日,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社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全国妇联等九部门联合向省级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共30条(以下简称《减负30条》)。 《减负30条》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家庭履行教育监护责任、强化政府管理监督等4个维度提出要求。 学校办学行为方面共计提出12条,其中包括各地学校要严格依照课标教学,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教师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等。 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方面共计提出5条,包括培训机构证照齐全后才可办学;培训机构不得留作业,杜绝机械训练、强化应试等不良培训行为;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排名等。 特别注意的是,《减负30条》加大了对在职教师在培训机构任课的监管,提出严禁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到培训机构任教,一旦发现,坚决吊销培训机构的办学许可证,并对教师本人予以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教师资格。 家庭履行教育监护责任方面共计提出4条,包括家长要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加强家庭交流互动、增强孩子身心健康、引导孩子健康生活等。 强化政府管理监督共计提出9条,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严禁给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将升学情况与考核、绩效和奖励挂钩;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线上培训的监管。 以下是《减负30条》的具体内容: 学校: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学校办学行为方面共计提出12条,内容如下: 各地中小学校要坚持正确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要严格依照课标教学,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齐规定课程,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杜绝“非零起点”教学。 要均衡编班配置师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 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科学合理布置作业。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标要求,教师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坚决控制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不得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 采取等级评价方式。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命题要符合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怪考题。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 限制竞赛评优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评优、推优及竞赛活动。 合理使用电子产品。规范学生使用电子产品,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 建立弹性离校制度。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内容,合理确定学生离校时间。严禁将课后服务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培养良好学习习惯。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课前主动预习,学习时精力集中、提高效率,不做“刷题机器”。 指导学生实践锻炼。组织学生参加文体活动,培养运动兴趣,确保每天锻炼1小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安排在户外。 校外培训机构: 严禁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任教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方面共计提出5条,内容如下: 依规登记诚信经营。培训机构取得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后方可开展培训。培训机构必须诚实守信经营,严禁虚假宣传,误导、欺骗学生和家长,严禁夸大培训效果。 严禁超标培训。开展语数英、物化生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名称、招生对象、培训进度、上课时间等要经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培训内容不得超出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市、区)中小学同期进度。杜绝机械训练、强化应试等不良培训行为。不得留作业。 严格教师聘用。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并接受社会监督。严禁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到培训机构任教,一旦发现,坚决吊销办学许可证,并对教师本人予以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教师资格。 严禁与升学挂钩。严禁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严禁作出与升学、考试相关的保证性承诺,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排名。 控制培训时间。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家庭:理性设置对孩子的期望值家庭履行教育监护责任方面共计提出4条,内容如下: 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家长要正确认识孩子成长规律,尊重孩子个体差异和天性,保护孩子的想象力、创造力,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目标。要理性设置对孩子的期望值,根据孩子的兴趣爱好选择适合的培训,避免盲目攀比、跟风报班或请家教给孩子增加过重课外负担,有损孩子身心健康。 加强家庭交流互动。家长要注重言传身教,培育好家风,传承好家训。多与孩子沟通交流,引导其勤奋学习,开朗自信,乐观向上。 增强孩子身心健康。安排孩子每天进行户外锻炼,鼓励支持孩子参加各种形式体育活动,培育1-2项体育运动爱好,引导孩子从小养成良好锻炼习惯。经常关注孩子情绪变化和心理健康,采取措施进行有效疏导。有意识安排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教育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家里的事情帮着做。 引导孩子健康生活。引导孩子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上健康网站,不沉迷网络游戏,不用手机刷屏。不让孩子长时间看电视,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个小时,高中阶段学生不少于8个小时。按时作息、不熬夜,少吃零食、不挑食,不攀比吃喝穿戴。 政府:严禁给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下达升学指标强化政府管理监督共计提出9条,内容如下: 克服片面评价倾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严禁给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将升学情况与考核、绩效和奖励挂钩。 严禁各类新闻媒体炒作考试成绩排名和升学率,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中高考状元;多层次多角度宣传科学教育理念,引导家长和社会转变观念。妇联组织要做好家庭教育指导,促进家长做好学生减负有关工作。 严格活动竞赛管理。不得随意要求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得随意要求学校增加专题教育内容。对未经批准违规举办的活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安机关和民政部门要对“山寨社团”“离岸社团”举办以营利为目的的所谓“国际”“全球”“大中华”赛事,坚决予以查处。 规范培训机构监管。严格培训机构审批登记,落实年检年报制度。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线上培训的监管。地方社会综合执法部门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培训机构进行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的培训机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深化考试招生改革。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严禁将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民办中小学校招生纳入学校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中小学同步招生。 支持做好课后服务。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的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畅通社会反映情况渠道,实行零容忍,举报一起查处一起。 开展减负督导检查。从2019年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每年通过各省自查、跨地区交叉检查、随机抽查、实地督查等多种方式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开展减负工作督导,并向社会公布结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逐级开展减负工作评议考核,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每学期向社会公布督导结果。对减负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问责。 2019年5月底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针对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学业负担情况完成摸底分析,并制定详细减负实施方案,抓好组织实施。省级实施方案要于2019年6月底前报教育部。 减负应与提质增效联系起来“减负”一直是备受关注的教育问题,据《2018中小学生减负调查报告》收集的近17000份调查显示,家长过度教育和学校追求升学率是造成学生课业负担增加的首要原因。除此之外,学校教学效率不高、作业偏多、培训机构推波助澜以及课程设置不合理等原因也是造成课业负担的原因之一。 来源于《2018中小学生减负调查报告》清华附属中学校长王殿军曾公开分享,对于减负的“负”的定义,虽然大家讨论了很久,但很难用一句话说清楚。因为学习知识不可能没有负担,关键要看负担是否合理适当,是具有挑战性的学习内容带来的负担,还是重复练习带来的负担。 人大附中校长翟小宁的看法与王殿军有相似之处,他认为,减负与增量不一定冲突,真正的负担其实源于重复的、机械化的、简单的知识学习,而创造性学习不能说是负担。因此,减负应与提质增效联系起来,要减“应减之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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