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社保、劳动关系那些事,小伙伴们是不是非常需要专业解答?北京市人社局联合北京新闻广播推出系列节目,为你送上丰富的人社知识大礼包。 节目涉及的政策主要适用于北京的劳动者,其他地区的小伙伴也不妨参考借鉴,具体问题欢迎拨打12333咨询解答哦! 人社随身听 不少朋友可能听说过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了解不深,也不知道究竟符合什么条件才能签订。今天,我们就给大家说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 无固定期限合同,顾名思义,就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有无固定期限合同,当然就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在于是否有确定的终止时间。目前,企业和劳动者大多签订的都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那么,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 除了双方协商一致,订立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外,符合以下四种情况的,企业与劳动者就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是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是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是已经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劳动者没有违反规定,在续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和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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