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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纯果汁这么多,真正美味又健康的有几个? | 优恪

 gogo798fd 2019-01-06

果汁本属于一种健康的饮料,但本次优恪选择了中国市场上畅销的12款标称为“100%果汁”的产品,均可在常温下保存,会同德国专业实验室,从“成分”、“感官”和“其他缺陷”三个方面进行了测评后,发现测评结果不尽如人意:仅1款产品获A+,2款获A,3款B,3款获D,其余3款仅为D-。


具体来说,在本次测评的产品中,11款属于“复原果汁”产品,即采用物理方法从原榨果汁中除去一定比例的天然水分,把原榨果汁进行一定比例的浓缩,制成浓缩果汁,以便于运输及储存,在这一过程中可能会损失部分香气物质和营养成分;在后续的生产时再在浓缩果汁中加入已经去除的相同比例的水及同种类水果提取的香气物质的成分,从而还原成复原果汁。仅1款产品属于“原榨果汁”产品,即非复原果汁,又称非浓缩还原果汁,是采用机械方法直接制成的、未经浓缩的果汁产品。在产品的配料表中,原榨果汁配料仅为鲜榨原汁或原汁加果肉等;而复原果汁则会标明浓缩果汁(浆)、水等成分。


优恪建议


  • 天然果汁中的含糖量很高,在饮用时可以加水稀释,以减少糖分的摄入。


  • 由于果汁的含糖量高,因此不适合当做解渴的饮品。在口渴时,应选择喝茶或喝水。


  • 本次测评中,ZUMOSOL®赞美诗混合果汁的价格最高,但同时也是评级最好的1款产品——获评A+,也是本次测评中唯一的一款原榨果汁。


成分测评项目


在成分测评中,优恪委托德国实验室对送检的果汁中可能存在的污染物或有争议的成分进行了检测。


  • 未检出具有该水果典型特征的香气物质和挥发性风味成分(此处涉及苹果汁中未检出具有苹果典型特征的香气物质;或混合果汁中未检出具有相应水果典型特征的香气物质)——降5级


  • 含一种或多种非天然香料和/或从其他天然香料中分离出来的单体香料和/或叶子的提取物和/或受微生物污染的原材料——降2级


  • 未回添从同一种水果中获得的香气物质和挥发性风味成分——降2级


  • 仅按一定比例回添了从同一种水果中获得的香气物质和挥发性风味成分——降1级


本次测评的果汁产品几乎全部为复原果汁。其生产方法如下:首先对原榨果汁进行浓缩,除去其中一定量水分,使液体体积明显减少而方便运输、贮存并使生产不受产地及季节的影响。之后,再在浓缩果汁中加入其加工过程中除去的等量水分制成复原果汁。


对于此类复原果汁产品,根据欧盟果汁产品指令规定,其感官、理化及营养特征与原榨果汁相比,不应有显著的差别。也就是说,在果汁的浓缩过程中除去的水分、香气物质和挥发性风味成分,在复原过程中需要回添入产品中,而所有这些回添的物质成分也必须以适宜的物理方式从同一种类水果中提取,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持复原果汁的营养性及风味。这一生产工序通常称为果汁的“回添”过程。


本次测评发现,Dole都乐100%果汁 都乐橙汁、汇源100%橙汁、牵手橙汁100%、汇源100%苹果汁、PRIMA普瑞达 橙汁、PRIMA浦瑞曼100%苹果汁和大湖®100%苹果汁7款产品因并未进行回添,被降2级,众果100 %金冠黄元帅苹果汁1款产品则仅按一定比例回添了从苹果中获得的香气物质和挥发性风味成分,降1级。


另外,德国的果汁产品条例中还规定,不允许在复原果汁中添加非水果香气物质和挥发性风味成分。而德国实验室在汇源100%苹果汁、PRIMA普瑞达 橙汁、PRIMA浦瑞曼100%苹果汁、大湖®100%苹果汁、Fontana芳塔娜苹果汁和PRIMA浦瑞曼混合100%果汁(5种水果味)中检出了非天然香料或其他单体香料,这几款产品均被降2级。


其中,虽然德国实验室无法确定大湖®100%苹果汁中添加的是从天然香料中分离出来的单体香料、叶子的提取物(可为额外添加或在压榨过程中带入),还是其他受到过微生物污染的原材料,但可以确定的是,其香气物质成分图谱不同于正常苹果汁的香气物质图谱,因此优恪也对此产品降2级。


此外,如果一款果汁产品中未检出具有该种类水果典型特征的香气物质,比如在苹果汁中未检出具有典型苹果香气物质,则该产品评级直接为D-。本次测评中,Fontana芳塔娜苹果汁和PRIMA浦瑞曼混合100%果汁(5种水果味)属于这种情况,这2款产品被直降5级。


最终,仅大湖®100%橙汁和ZUMOSOL®赞美诗混合果汁这2款产品在香气物质及挥发性风味成分分析中表现优异。其中ZUMOSOL®赞美诗混合果汁属于原榨果汁(非复原果汁),产品本身也无需进行回添处理。


  • 特别值得关注的农药残留含量超过0.01毫克/千克(此处涉及抑霉唑和多菌灵)——降1级


本次测评中,优恪对检出特别值得关注的农药残留的产品进行了降级。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或欧盟食品安全局等机构发布的信息,此类农残尚存争议,可能具有致癌、会引发基因突变或类激素作用的风险。


德国实验室在大湖®100%橙汁1款产品中检出了抑霉唑,在大湖®100%苹果汁中检出了多菌灵,均被降1级。


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将抑霉唑列为“可能的人类致癌物”。欧盟根据大量动物实验的证据,认为多菌灵具有致基因突变风险、生殖毒性及很强的水生物毒性。


本次,虽然有其他几款果汁中也检出了农药残留,但是鉴于其检出量仅为痕量,并不导致降级。


  • 其他有风险的成分


果汁中的含糖量和水果的种类有关,而大多数水果天然含糖量也较高。比如在本次测评中,ZUMOSOL®赞美诗混合果汁的含糖量为16.8克/100毫升,是所有果汁中含糖量最高的1款产品,因为根据产品包装标签标注的配料可以看出,其中含有92%的红葡萄汁,而红葡萄的含糖量相较于其他水果更高。


由于果汁中的糖均为来自水果中天然存在的糖分,并不属于额外添加,因此优恪并没有因为含糖量高而对一些产品进行降级。但优恪建议在饮用果汁时,最好可以加水稀释,以减少糖分的摄入。此外,世界卫生组织建议,对身体质量指数正常的成年人而言,每日糖的摄入量最好不要超过25克(约6茶匙),这其中包括了添加到食品中的单糖(如葡萄糖、果糖)和双糖(如蔗糖或砂糖)以及天然存在于蜂蜜、糖浆、果汁和浓缩果汁中的糖。


如果生产果汁使用的原材料水果有轻度发酵,即不够新鲜,可导致果汁中经常会含乙醇残留。本次测评的所有果汁中均未检出或仅在痕量范围内检出乙醇残留,没有产品因此被降级。


同时,如果生产果汁使用的水果有腐烂的部分,可导致果汁中含有有毒的霉菌毒素——棒曲霉素。本次测评中的所有产品均未检出棒曲霉素。同样,在所有产品中也未检出会导致果汁酸败的酸土脂环酸芽孢杆菌,没有产品因此而被降级。


除此之外,本次测评中的所有产品均未检出或仅在痕量范围内检出元素铝,没有产品因此而被降级。


感官测评项目


本次优恪还委托了德国实验室的感官鉴定专家,通过分析果汁的“外观”、“气味”和“滋味”3方面,对产品的感官特性进行了测评。  


  • 产品具有“泡腾片滋味、非该水果典型滋味”和/或通过感官分析“无法识别水果种类”——降5级


  • 苹果汁“几乎感受不到”或仅“略带近似苹果的滋味,有异香”——降4级


  • 5种水果(苹果、葡萄、橙子、桃、杏)口味的混合果汁中,仅有“典型桃和杏的滋味,味道略怪”——降4级


  • 苹果汁中仅“有近似苹果的滋味,有异香”——降3级


  • 宣称含浓缩橙汁的产品仅“具有轻微或少许复原浓缩橙汁滋味”——降2级


  • 宣称含浓缩苹果汁的产品仅“略带复原浓缩苹果汁的滋味”——降2级


  • 具有轻微的橙皮滋味”——降1级


本次送检果汁产品的感官测评结果从另外一个角度印证了香气物质及挥发性风味成分分析的结果。感官测试由德国实验室 的5位专业评价员分别进行分析。试验在室温及隔离环境下进行,使用相同的容器,样品去除包装及其他产品信息。


本次测评中,仅有ZUMOSOL®赞美诗混合果汁1款产品在感官测评中获A+,说明这款产品在感官上没有缺陷。大湖®100%橙汁的感官评级为A,该款产品仅由于在口感上“具有轻微的橙皮滋味”,被降1级。Dole都乐100%果汁 都乐橙汁、汇源100%橙汁和牵手橙汁100%这3款产品也同样因此而被降级。


众果100%金冠黄元帅苹果汁、Dole都乐100%果汁 都乐橙汁、汇源100%橙汁和牵手橙汁100%因具仅有轻微或少许的该种水果复原果汁滋味,被降2级。


汇源100%苹果汁和大湖®100%苹果汁2款产品由于“略带或几乎感受不到近似苹果的滋味,有异香”,被降4级。而PRIMA浦瑞曼混合100%果汁(5种水果味)在产品包装标签标注了苹果、葡萄、橙、桃子和杏5种水果口味,但此产品由于其苹果、橙子和葡萄滋味无法被识别出来,被降4级。


PRIMA普瑞达 橙汁和PRIMA浦瑞曼100%苹果汁则因产品具有“泡腾片滋味、非该水果典型滋味”或通过感官分析“无法识别其水果种类”,被降5级。


其他缺陷测评项目


其他缺陷测评中,优恪主要关注产品包装材料对环境的影响,标签标识是否准确、完整等问题。


  • 标签标示缺陷:具有不必要的声称(如“本产品不添加任何糖、色素、防腐剂”或“不添加糖、防腐剂、人造色素或香料”等)——降1级


众果100%金冠黄元帅苹果汁、Dole都乐100%果汁 都乐橙汁和牵手橙汁100%因具有“本产品不添加任何糖、色素、防腐剂”或“不添加糖、防腐剂、人造色素或香料”等不必要的声称,被降1级。


中国国家推荐标准“GB/T 31121-2014 果蔬汁类及其饮料”中规定,如果果蔬汁(浆)只回添了通过物理方法从同一水果获得的香气物质和挥发性风味成分,和(或)通过物理方法从同一水果中获得的纤维、囊胞(来源于柑橘属水果)、果粒,不添加其他物质,那么此产品才可在其包装上声称“100%”。而上述3款产品均标示为100%果汁,即其产品本身就不允许添加上文提到的食品添加剂,因此其标签标注中有关“无添加”的说明也是多余的,会给消费者以该产品优于其他同类产品的误导,优恪对其降1级。


  • 标签标示缺陷:维生素C含量的实测值高于产品标签标示值的50%或低于产品标签标示值的35%——降1级


优恪认为,如果果汁产品在包装标签标示了维生素C含量,则应保证该值与实际值相符,从而为消费者提供准确的信息。本次测评的果汁中,共有4款产品标注了维生素C含量,但均与德国实验室检出的实际维生素C含量不同。


其中大湖®100%橙汁1款产品的维生素C含量的实际检测值高于产品标示值的50%,PRIMA普瑞达 橙汁、PRIMA浦瑞曼100%苹果汁和PRIMA浦瑞曼混合100%果汁(5种水果味)3款产品维生素C含量的实际检测值低于产品标示值的35%,因此在其他缺陷测评中被降1级。


本次测评中,所有产品的包装材料中均未检出在生产和废弃处理及回收过程中会增加环境负担的聚氯乙烯等含氯包装材料,没有产品因此而被降级。


更多地了解我们的测试



市场调查与产品选择


通过在电商平台、实体店对果汁的销量和关注度进行调查,优恪选出了12款畅销品牌的果汁进行测评。



采购方式与渠道


所有送检样品均由优恪员工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在北京的大型连锁超市(北京华联精品超市、京客隆)和大型电商自营渠道(京东)等国家认可的正规销售渠道匿名购买。优恪不接受厂商送检的产品,这样可以保证送检产品不受厂商控制。同时,优恪自主决定送检何种产品。厂商既不能阻止优恪送检其产品,也不能促使优恪根据其意愿送检他们的产品。



采购时间


2017年4月



厂商沟通与反馈


因为在公布测试结果时经常会指出其产品的问题,出于公平、客观的目的,优恪也会事先将试验数据提供给厂商,邀请厂商对送检产品信息进行确认,并对试验数据发表意见。只有当优恪告知厂商其产品的试验数据时,厂商才知道优恪送检了他们的产品。


如果厂商对试验数据持有异议,优恪会建议其迅速提供相关材料,以证实试验数据有误或异常,或所用的试验方法不当。而在试验数据异常的情况下,优恪会请德国实验室对预留的同批次样品进行复检。



检测方法


  • 香气物质及挥发性风味成分分析:依据ASU L 00.00-106,将样品进行蒸馏、萃取和富集之后,采用LRI-毛细气相色谱/全扫描质谱法和手性识别法进行分析。

  • 相对密度(20/20℃)/白利度(%质量分数)/总固形物(间接法)(g/L):依据国际果汁生产者联合会(IFU)推荐鉴定法进行分析。密度:采用U型震荡管法(Biegeschwinger法)进行分析。白利度:采用折射率法进行分析。总固形物(间接法):采用U型震荡管(Biegeschwinger法)进行分析。

  • pH值和总酸:依据国际果汁生产者联合会(IFU)推荐的滴定法进行析。

  • 葡萄糖/果糖/蔗糖:依据国际葡萄及葡萄酒组织(OIV)方法 OIV MA-AS311-03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进行分析。

  • 乙醇、甲醇:采用顶空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HS-GC/FID)进行分析。

  • 棒曲霉素:采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进行分析。

  • 酸土脂环酸芽孢杆菌:采用倾倒平板培养基法进行分析。

  • 维生素C:采用高效液相色谱—紫外检测器法(HPLC-UV)进行分析。

  • 农药残留:采用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C-MS/MS)及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进行分析。

  • 感官分析:依据德国食品与饲料法(LFGB § 64)推荐官方分析方法LFGB L 00.90-11,由5位评价员分别进行分析。试验在室温及隔离环境下进行,使用相同的容器,样品去除包装及其他产品信息。

  • 铝:微波完全消解后,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进行分析。

  • 聚氯乙烯/聚偏二氯乙烯/氯化物:采用X射线荧光光谱分析法进行分析。




评级规则


总评由“成分”评级(占比70%)和“感官”评级(占比30%)构成。即使产品满足相关国标要求,其检出的缺陷越多、越严重,评级越低。


如果产品在香气物质及挥发性风味成分分析中因未检出具有该水果典型特征的香气物质和挥发性风味成分,而导致成分评级获D-,则总评也必为D-。


此外,如果“其他缺陷”评级为B或C,总评在原有基础上降1级;如果“其他缺陷”评级为A或以上,不会影响总评。


具体降级数与评级的对应关系为:A+ = 降级数为0;A = 降级数为1;B = 降级数为2;C = 降级数为3;D = 降级数为4;D- = 降级数为5或以上。





特别说明:


1) 表格中厂商一栏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投资公司、生产、委托方、被委托方、代理商、经销商、进口商等。

2) 以上表格按评级高低排名,同级别产品排名不分先后。

3) 所有实验样品的采购均由优恪员工以普通消费者身份,通过正规销售渠道完成(连锁商超、专卖店、连锁店、电商自营或品牌授权渠道等),所有产品均被视为应符合中国有关产品标准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 所有实验均在德国进行,并由具有相应检验资质的独立检测机构完成。

5) 报告中的“不含”= 低于定量限或未检出,“痕量”= 高于定量限但低于优恪设定的扣分限,"含"=检出、标注含有或超过优恪设定的扣分限;“不适用”= 由于产品本身特点、产地、功能、材质等原因无需进行该项检测。

6) 表格中“不适用”指因产品成分、结构、功能等原因,该测评项目无需检测。

7) 本次比较实验结果仅对样品负责,不代表同品牌相同或不同型号、批次、产地产品的质量状况。

8) 本次测试根据消费品比较实验的原则进行,结果仅供消费者选购产品参考,不构成对任何相关产品的推荐与宣传。

9) 未经许可,任何企业、机构不得利用本次测试结果刊登广告或从事其他促销、宣传、推广活动。

10) 报告中所有信息和数据截至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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