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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协同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建设研究

 旷达致远 2019-01-07

摘 要:当前,高校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的矛盾日益凸显,影响着高等教育改革目标的实现。校企协同人才培养为高校人才培养结构性改革提供了新的思路。以专业为基础,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将企业与高校培养模式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将专业基础、创新理念、创业过程相融合,将“双创”课程渐进式融入专业课程中,构建创新创业课程与专业课程对接的新体系,培养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关键词:双创教育;专业教育;校企协同;课程建设

创新创业教育是转型期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2017年12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指出,目前人才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在结构、质量、水平上无法相适应,“两张皮”问题仍存在,深化产教融合,推进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改革,培养高素质的创新人才和应用技能人才是当前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要求[1]。校企协同的人才培养模式为高等教育改革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高校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培养提供了多元化的教育平台。校企构建面向行业、面向前沿、面向区域发展、面向创新创业的协同创新模式,不仅完善了高等教育体系,而且在供给侧改革的当下推动了教育创新、提升了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对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校企协同人才培养及课程建设存在的问题

1.高校人才培养理念亟须调整

高等教育承担着知识的传承与服务社会的双重功能。前者是知识人与道德人的统一,后者则是大学存在与发展的社会价值。目前,中国高等教育存在的弊病就是“躲进小楼成一统,管它春夏与秋冬”。学生是高校的“产品”,企业是“产品”的需求方,这就需要协调双方的利益诉求以达到平衡[2]。这种人才培养的弊端是高校以独立主体的形式进行“产品”的研发、设计与生产,最后的“产品”却满足不了社会的需求。企业的诉求得不到高校的回应,大学生就业难、就业率低已成常态,大学服务社会的功能在下降。对高校来说,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是以注重人才培养的质量为基础,根本在于人才培养[3],而高等教育课程设置改革事关人才培养的质量和社会稳定。

2.校企协同人才培养的联动机制不够深入

第一,校企合作存在于静态领域,合作层次低、缺乏紧密性。多数高校与企业的合作出现短、平、快的特点,校企产学研合作制度形同虚设。一些综合类院校的二级学院由于专业上缺少特色,常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让学生接触社会,但这种停留在感观层面的实践大多流于形式。企业与学校的合作也仅仅停留在接收学生短暂实习、对教学设备的捐助等,却没有从培养目标、专业设置、实训基地建设、课程体系等方面进行深层次合作。在对高校的调研中,多数要办成综合类高校的院校在专业评估中过分夸大实践教学领域的作为,列举多家具有实力的企业作为专业实践教学合作单位,但在实际过程中,教学与企业没有丝毫的关系。在社会协作中“各忙各的”,错失了将社会资源与教育资源结合的最好机会。第二,合作动力不足,缺乏合作的平台与利益契合点。高校与企业合作形式松散,企业与高校合作动力不足,主要还在于缺乏合作平台与利益共同点。从企业层面来说,多数企业通过社会招聘的方式选择适合企业发展需要的人才,大型国企在应届本科毕业生录用上比例较高,在吸纳毕业生后进行统一培训,按岗位要求对毕业生进行重组。中小企业从社会直接招聘到有工作经验的成熟从业人员是第一选择,投入精力和成本与高校合作培养人才并不是经济的选择。责、权、利本身就是统一体,企业重利益没错,只要给其提供这样的机会,企业自然责无旁贷。问题是在没有制度约束、资金保障的前提下,企业无须走进学校,在毕业生供大于求的情况下,企业更愿“坐享其成”,在毕业生中挑选最好的。这种局面导致很多企业不愿意付出精力、资本、场地来参与高校共同办学、定制人才。

3.高校在课程建设方面尚未形成系统的创业课程体系

第一,创业教育课程与专业课程、职业课程融合度不高,创新创业课程较为孤立,脱离了岗位职业能力要求。高校对学生创新与创业能力的培养与高等教育体系相分离,部分高校通过开设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的创新创业类课程进行“双创”教育,此类课程与专业课程缺乏紧密性,仅仅是创业理论与创业案例的堆砌,没有进行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与模式的深层次研究。第二,创新创业课程体系缺乏针对性、层次性。作为高等教育本身及培养的目标,其课程的体系就具有科学性与渐进性的特点。同样,为达到创新能力的培养目标,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自身也应符合渐进式规律,但在执行过程中尚没有依据这样的规律系统地、进阶式地推进创新创业教育。

校企协同构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新模式

在严峻的就业压力下,高校的教学资源稀缺、教学质量不高、基础设施条件不足等问题凸显。学校应本着“优势互补、共谋发展、互惠互利、实现共赢”的合作原则,与企业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4],联合企业、研究院等成熟的创新创业平台及教学服务资源,通过共建创业学院、共建专业、人才学历认证、就业创业扶持等手段,打造全流程人才培养服务生态系统,协同构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新模式。

1.校企专业共建、联合培养

高校与企业采取“1+2+1”模式,第一年学生在学校学习基础知识;第二年、第三年进行专业共建,专业课程中1/3至1/2的课程由企业通过“以旧换新”的方式授课,剩下的课程由学校专业教师完成;最后一年,由企业安排学生实习与实训及在培训期间的考核。

2.人才学历认证

高校与企业、科研院所合作,开展本科与研究生学历认证体系。本科学生可以通过校企共建的专业获得第二学位或考取校企合作推出的硕士研究生专业。校企合作推出的学历认证的专业课程体系是依据企业岗位职责需要确立的,具有较强的系统性与实践性特点,学生毕业后直接进入企业实习与就业,这是校企共建专业、联合培养基础上的进一步延伸。

3.校企共建创业学院

企业与高校应充分整合优势资源与教育资源,通过政产学研相融合的方式,共建创业学院。创业学院设有创新创业中心或是基地,为学生提供创新创业领域的各项服务。充分利用企业资源,开设名企讲堂、创新沙龙,并开展多领域、多层次的创新竞赛,企业导师与高校教师组建创业导师团队,对学生的创业计划、创新竞赛等实践活动进行全方位的参与和指导。

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的课程体系建设

创新创业教育不是孤立的,它是提高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需要贯穿大学实践教育始终[5]。同样,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是有科学理论体系的,任何脱离专业基础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理念的课程体系都是违背教育规律的。

1.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的课程体系构建原则与目标

创新创业教育具有渐进式的规律,课程体系应具有一定的层次性;其本身与理论教学相辅,更应突出其实践的特点;创新创业教育并非孤立,它以多门学科为基础,深入融合于本专业的教学体系中。因此,构建进阶式的“双创”课程体系的基本原则是:层次性、实践性、综合性、融合性。

2.课程体系构建的“多步走”策略

一方面,基于行业资历架构能力标准体系,构建岗位职业资格模型,从社会岗位需求入手,总结岗位职责与岗位能力要求,再从能力单元梳理出知识点,构建能显著提升创新创业能力的课程体系与教学大纲。从职业岗位中分解知识点与能力培养目标,转化为专业培养能力。另一方面,通过“以旧换新”的方法,高校将传统课程置换为以岗位能力标准为核心的创新创业课程群。在专业课程改革过程中创新课程体系与内容,使专业素养向更高级别的创新素质转化,开发出能提升双创能力的系列课程。在“互联网+信息化教学”背景下,通过“四合一”,即“微课、微学、微创”+“项目引领式”+“双创训练”+“校企平台”教学方法实现课程的融合与课程体系的改革。

3.进阶式双创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的课程体系实施

在理论教学层面,遵循创新创业课程体系自身渐进性的客观规律,将学生按照不同年级、不同创业层次、就业层次、企业需要等条件进行分类,开设不同层次的模块课程,可有效保证创新创业教学与专业教学融合过程中的层次性、系统性、连贯性的特点。在“双创”实践领域,学校与学院分两级开展创新创业竞赛项目,学校层面主要是组织省级以上双创竞赛的选拔,各个二级学院层面与企业合作的项目,重在通过各项企业冠名的竞赛为企业物色优秀人才,促进学生就业。

校企协同多元合作机制

1.校企共建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机制

校企签署实践教育基地联合培养计划,高校的实践环节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相结合,学生实践环节的成绩是通过在企业的表现进行测评的。学生在企业实践环节的测评将客观、公正反映学生实际的操作水平,有效促进了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和企业应用技术开发。

2.学校与行业、企业、实务部门之间人员双向互聘、相互融合机制

以经济、管理重点学科为依托,使专业建设、学科建设与实践基地建设相协调。建立企业导师聘任制,组建以企业导师、高校双师为主体的校企合作管理委员会,建设“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培养更多的教师不仅可以站在讲台,而且还可以站在企业的第一线。

3.基地建设兼顾企业利益,实现校企共赢机制

一方面,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联合培养方案,使企业能够了解与高校合作带给企业的真实利益;另一方面,在基地建设过程中需要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作为保障。

创新创业教育是人才培养结构性改革的突破口,校企协同创新人才培养是重要手段。高校与企业共建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人才培养机制、创造有利于创新人才培养的环境,有利于打破传统教育壁垒,促进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创业教育的融通,提升大学生职业素养与创新思维能力,对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支撑。(作者:许晓冬 崔艳娟,单位:大连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本文系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重点课题“人才供给侧改革下产教融合促进创新创业能力提升的路径研究”(项目编号:JG18DA011);2016年辽宁省教改立项“普通工科院校经管专业本科应用型课程体系构建与实践”(项目编号:辽教办发[2016]23号)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EB/OL].(2017-12-19)[2018-06-12].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7-12/19/content_5248564.htm.

[2]许晓冬,孙晓程,范晓男.转型期高教理念重构与协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北京教育(高教),2015(4):13.

[3]陈静,郭惟嘉,文志杰,等.现代高校人才培养理念创新与机制改革实践[J].中国电力教育,2014(17):14.

[4]王香兰,晋颖,付正,等.地方高校校企“协同育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J].中国大学教学,2017(9):24.

[5]刘艳,闫国栋,孟威,等.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深度融合[J].中国大学教育,2014(11):35.

《北京教育》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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