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选煤厂的机电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维修保养不到位造成设备故障延误生产,有效提高设备利用率,特制订本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第一条 生产技术部负责制定每月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并负责监督计划的落实情况。
第二条 各厂机械技术员负责按照生产技术部制定的设备维修保养计划,结合本厂设备运行时间安排班组按规定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第三条 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实行工单制,每天根据设备点检的结果,填写《机电设备保养单》。
第四条 设备保养实行定期保养制度,即根据设备运行的时间或工作小时,结合油品化验,定期进行保养。
第五条 对设备大型构件的检查保养
1、设备大型构件的检查项目:破碎机:齿辊、齿板、驱动装置;筛子:大梁、副梁、支座、激振器;浓缩机:大小耙架、行走道轨、中心支座;装车站:移动溜槽梁(架)、工作平台、行走悬挂装置、支撑梁(架);
2、对大型结构件应重点检查有无锈蚀、弯曲、扭曲及损伤变形、裂纹、开焊等异常。
3、检查周期:所有设备每运行1000小时彻底检查1次。
第六条 机电设备越冬的管理
1、进入冬季,各厂要及时悬挂防寒门帘,关严门窗,防止热量散失。防冻层以上及裸露在外的水管、气管,要采取必要的保温措施,防止冻裂管路而影响生产。
2、按规定合理选用润滑油,保证设备正常润滑。
3、对于机头溜槽、装车站定量仓等需要安装加热板的地方,一定要安装,并检查其是否可靠工作。
4、配电室内电气设备要做好各项检查,保证性能参数均在规定范围之内,其附近严禁存放易燃物。
5、注意检查各转动部位是否有结冰,如有必须及时清理,方可起车运行。意做好相应保温措施。
6、液压站、部分电机、减速机有自动加热装置的,应保证其工作可靠。
7、风包要定期放水,在设备停产后,要及时对管道进行放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