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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药的副作用

 鸿隆昌盛 2019-01-11
浅谈中药的副作用
前几天看到一篇关于何首乌肝损害的报导。近几日震撼中医界的“40克半夏赔偿500万”案,不正把中医人推倒刀口浪尖之上吗!
无独有偶,同门一师兄也曾亲历首乌损肝一案:来诊时未化验肝功能,药后的某一天病人带着肝功能异常的化验单来闹,最终病人以无休止的吵闹和法院安抚所谓的“弱势群体”为由索赔数万元方休。
先不说是否为中药导致的其肝损伤、肾衰竭,法院判断的依据近乎一致——“没拿出证据证明其服药前已经异常”,这是在赤裸裸地逼迫中医开药前完善全身检查吗?
关于中医的毒副作用,个人一直对其持保留态度。中药的毒副作用主要根源于方证不对应。中医本是以偏纠偏。所谓的“毒”不是偏性吗?给不需要的人用,自然是毒,如果给对症的人用,就不是毒了啊。山珍海味给饱腹的人进食反而有害,美味糕点给糖尿病人进食反而成毒。
中药亦然。
 “人参杀人无过,大黄救人无功”,如果无是证,用是方,任何药物都是毒药。麻黄、附子、细辛、半夏、乌头....都是毒药,然而对症后都是救命的仙丹妙药。药之偏性应病之偏性。或有人言,其毒者可通过炮制配伍煎煮等法有效控制……可是中药治病往往用的就是其偏性。附子、半夏一再炮制,到应用时,逊色很多。
因此,中药的毒副作用更多还是应归结用的不对症,正如前之日本的小柴胡汤造成间质性肺炎情况,给已经不是小柴胡汤证的患者,按照西医病名,长期应用小柴胡汤,后果可想而知。
中医针对的是药物与患病机体的作用关系,单单拿出药物一方来,怎么能研究呢!
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大家可以原谅西药在用对情况下,依旧有一大堆“副作用”,却始终对中药在“不对证”情况下的所谓“毒副作用”而耿耿于怀??
2015年6月10日星期三 朱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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