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华人虽然移民澳洲多年,但还是继续着国内的那套做派... 说的是中文,吃的是中餐, 为人处事,也是按国内的“老规矩”来, 殊不知,文化的差异,不仅有时会闹出误会,贻笑大方,更严重的,可能会触犯法律! 人在家中坐, 传票天上来, 一不小心做错话办错事, 甚至面临牢狱之灾!! 在人家的土地上, 不按人家的规矩来, 到时候真摊上事儿了, 可是追悔莫及!! 华人父母给老师送红包,却收到法院传票!简直吓懵逼了... 在澳洲,有一对华人夫妇,因为给老师送红包,居然被当地的法院传唤了! 他们真的觉得自己比窦娥都冤了! 给个小红包而已, 也没贪赃枉法啊! 事情是这样,这对夫妇有一个刚上小学的可爱女儿,因为是独生女,夫妇二人自然是百般宠爱... 小女孩上学的区域并不是华人区,因此,同班同学也大多都是澳洲小朋友... 这让夫妇二人不禁担心, 孩子那么小, 万一在学校被排挤了怎么办? 家里就这么一个宝贝闺女, 该打点的地方, 可不能含糊啊!! 只能找老师帮忙“关照关照”了... 夫妇二人思来想去,为了表示诚意,在今年中秋节,给老师包了一个红包,以表心意... 在红包里包了600澳币, 硬塞到了老师手中! 看到老师费解地端详着这个特别的红色小袋子,夫妇二人还“贴心”地附耳解释一下: “老师,这钱也不多,就是意思意思...” 这“意思”一下不要紧,老师一打开红包,看到里面的现金,脸色瞬间变了! 夫妇二人心里还“咯噔”一下, 这什么意思, 难道老师嫌钱太少了吗? 还不等他俩反应过来, 老师就一个箭步地 离开了自己的办公室, 直奔校长室!! 校长打开了红包, 看到里面的钱, 气得整个人都颤抖... 想都没想, 就拨通了报警电话! 等到被法院传唤的那一刻,这对夫妇的内心还是懵逼的!! “我们只是跟老师表达善意啊... 咋想到事情闹到这步田地啊...” 他们觉得自己也真是real无辜了... 结果,老师人家不仅不领情,在法庭上,气得脸颊涨红... 他们简直是居心叵测, 是对我的侮辱, 对法律的亵渎!! 夫妇连忙在法庭上辩解,就是单纯想趁着中秋佳节给老师表示表示,绝对没有违法犯法的意思啊... 一个劲地, 给老师赔礼道歉, 老师这才罢休... 接受了他们的道歉... 这才免去牢狱之灾... 事后,也有人跟夫妇俩解释,在澳洲,老师私底下收红包,就是受贿行为,他们自己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也怪不得, 老师当时的反应, 那么激动了... 这是把人家老师, 往火坑里推啊!! 在国内,逢年过节送个礼,似乎已经见怪不怪了... 甚至有些家长觉得,只有送了礼,才能确保自家孩子可以被老师关照,否则就会被忽视,甚至影响孩子的成绩... 虽然教育部明令禁止, 但是这样的风气, 一时半会,还是停不住... 而在澳洲,老师对每一个小孩都是平等的,并不会根据家长给送了什么礼物,就去“特别关照”... 更不要说这样的行为, 在他们眼中, 已经触犯了法律的底线... 悉大女生竞选学生会,微信发红包,却被取消资格! 2017年,就在学生会竞选正进行得如火如荼的时候,悉尼大学学生会(USU)官网,两天前突然发布了一则,令华人难堪的通知!! 一名叫汪芷娴的中国留学生姑娘,在竞选悉尼大学学生会主席期间,涉嫌“用微信红包行贿”, 被校方取消了竞选资格! 而公告中还提到, 汪芷娴的行贿金额为10元人民币 只有2澳元左右!! 当时,悉尼大学学生会正在举行主席选举,而汪芷娴就是竞选者之一。 根据大学校报 honisoit.com 的报道,一份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被提交到了悉尼大学学生会。 匿名举报者表示: “汪芷娴利用微信朋友圈的发红包功能, 向大量悉尼大学在校学生“发钱” 金额为10元人民币 以鼓励学生投票给她。” ▼▼▼ 证据在手,现任悉尼大学学生会主席 Michael Rees 在经过审查后, 正式宣布取消汪芷娴的竞选资格 将她除名! 都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汪芷娴“行贿”的消息,很快被澳媒SBS的中文版报道。 还特意突出了 “中国留学生”一词... 不过更多的人也开始疑惑不解, 为什么连微信红包都会算“行贿”? 面对这些质疑,汪芷娴随后在自己竞选团队公众号“玩直线”里发表了一份个人声明,对一些事情进行了解释。 她承认自己确实发了红包,在5月6日凌晨12点左右,在悉尼大学商科学生群里发了一个价值10元人民币的红包(AUD $2)。 她解释发红包的原因,是因为在那个微信群里面,如果要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则必须发红包。 也就是说并不是行贿, 而是履行群规... 她怀疑有某些居心叵测的候选人利用了这个机会,去诽谤和毁坏她个人名誉。 “人非圣贤,每个候选人都是第一次参与竞选,或多或少会因为不熟悉规则而犯一些错误,我和我的团队对违背相关规则深感抱歉,但这远不足以对我做出一个如此严厉的惩罚。 这件事一出, 网友们也是各抒己见... 有的人觉得, 10块钱而已, 实在是有些上纲上线... 但是在澳洲,特别是涉及到这种公共事务职位的地方, 腐败或者是受贿,行贿,都是零容忍的行为。 这和你所在的职位无关, 和你所拥有多大的权利无关, 和你所涉及的数额大小无关。 就是严重的违规行为。 印象结语: 毋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可能有些在澳工作学习的华人们觉得,国内的一些歪风邪气,只要没有太过分,就不会受到什么严厉的惩罚。 这样的想法, 大错特错! 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则,在定好的规矩面前,“文化差异”并不是自己犯错的借口。 绝对不能打着“不知者无过”的旗号,抱着侥幸心理,在危险的边缘试探。 否则,就算没有真的受到法律惩罚,闹出误会,贻笑大方,丢的也是自己同胞的脸。 编辑:小Y 新闻来源:整理于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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