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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收自支和自筹、自定事业编制区别

 竺言小聚 2019-01-14

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和自筹、自定编制殊途同归,本质上一样,但在编制认定上略有不同

事业单位编制类型按照财政供养方式分三种: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全额拨款即由财政全额列支单位运转费用;差额拨款即财政列支单位运转部分支出,其它的由单位经营或收费职能弥补;自收自支,顾名思义就是财政不拨款,单位运转全部由自营或收费解决开支。这三种编制的共同点,就是都经过编制部门认定并登记,属于国家承认正式编制,符合条件可以在体制内相互流动(自收自支调差额或全额,包括差额调全额,都属于逆向流动,转换编制都需要经过编委会,难度系数相对较大),属于我们在事业单位机构和编制类型上常见的编制。

而自筹或自定编制就不一样了

按照编制管理权限,地方使用的行政编制包括事业编,都是经过省级部门核定并分配给市县使用的,有固定的配额、职数,定职能、定机构、定人员编制,市县两级并无增编或减编的权限。由于编制总量限定,地方特别是基层的县区事务又逐年增加,导致人少事多,无法更好地承担和开展业务工作。为了解决编制的空缺,一些地方于是采取了折中的办法,经报当地市级组织人事编制部门统一后,自行核定了一部分自筹自定编制,用于招录人员填补空缺。这部分编制经费由地方或单位自行筹措,编制只是在市级或县级编制部门备案,没有上报省级编制部门认定注册,只是地方自行核定、自行使用的“小编制”,如同房产权的“小产权”。换而言之,自筹自定编制,只在地方适用,并不具备全省甚至全国通用的法定效应,不能作为调动、提拔的参照,严格意义上来说还不能算真正的事业编制。

自收自支和自筹、自定事业编制,一般都使用在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按照分类改革的要求,这类单位将在2020年底前全部转企,取消编制。这意味着,自收自支、自筹、自定事业编制将被全部清理,退出体制范畴。今后,事业单位只有两种单位: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在编制上也只保留两种,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自收自支、自筹、自定编制将不复存在,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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