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并不是永久的,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解除的,那么解除委托代理要什么条件?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解除委托代理要什么条件 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委托人可以随时撤销委托。撤销委托的,要通知受托人和法律关系的相对人。通知到达受托人时,授权委托即为撤销。 民法通则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间界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二、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 (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死亡; (四)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五)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民法总则》 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终止: (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三)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解除委托代理要什么条件”的全部内容,不是任何事情都是你想解除就能随时解除的,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以,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琴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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