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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红楼梦算不得伟大》(作者:冯琪)

 江南达者 2019-01-27
虽似过激 不失见地

此文核心观点,在高度承认《红楼梦》彻底脱俗、文采斐然、种种妙处皆臻化境、令人高山仰止的前提下,指出其致命短处:琐碎,女性化,过度精致,并明言“可惜,绝佳的能力,只写了一堆琐事。”
如若其为对《红楼梦》了解不深之人,轻易作此“不敬之语”,定让人一笑置之。而此为“十几岁开始看红楼,到现在,少说也看了三十遍”的一位女子,甚至于还曾说过“如果我要嫁人,一定要是个‘我随口背一段红楼,他就知道出处’的那种人”,这便不能不令人认真思索。
其又谓:“红楼的短处,就是刻画太细,细节钻太深,失了格局,少了气象……吃个茄子喝个茶,都要弄出那么多花样……通篇抛洒的,尽是闲恨闲愁”。
总之,其更将《红楼梦》与托尔斯泰或陀思妥耶夫斯基等相较后,虽也还是认为它是一流杰作,有高超的文字技巧和迷之魅力,但“牛刀却只用来杀了鸡”,最终当不起“伟大”两个字,进而还干脆认定它“肤浅单薄,就是一味甜点心”。
有意味的是,其亦行引用林语堂在《吾土吾民》里之语,“只要是个中国人,就看过七八遍红楼梦”;并自言:“如果你二十啷当,风华正茂,找我给你开书单,一百本以内,我都不会写到红楼梦”。
静思:林之语,要么当指“闲得发愁的‘太太小姐’”,要么即指“入道较深的‘中式文人’”。而现代社会中的“实用型人物”,或的确亦不是必须得看这《红楼梦》的,至少不用过于认真地看,——虽则,如此这般,同时也定会失却一些局外人无法体会到的“精美消闲文化滋味”。
问题仍归结于究竟是怎样在看待人生意义、连同对“伟大文学”到底持何评判尺度了。
不过无论如何,对世间久存定评的“伟岸之物”重作认真审视,或至少对其某些(抑或只是某个)方面加以置疑,这一点,毕竟是可予认同的。坦率地说,我自己在一生反反复复阅读这《红楼梦》之后,心中也都隐隐约约地有了几许莫名且是未便明言的怅惘之感。当然,这也不唯对咱“中式名著”存有困惑,对“西式”的,如前段时间重读英国小说家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也曾产生、且是略略记下了某种迷惘心情,尽管那涉及到的是一种完全不同的,甚而至于径直便是与这儿所说绝然相反的疑虑……
而话又说回来,一部卷帙浩繁之作,倘无极端之艺术魅力,如何又能使得人一遍又一遍反复阅读竟至数十以计?举世公认的伟大文学作品,倘“体量”相近,则何者又可得如此?所以看来,文学作者只要秉至性至情,写自己最熟悉的内容,写出独一无二之精美杰作,老实说真的也就够了(太够了!)——至于其伟大与否,让人们各抒己见,任意评说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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