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有对象了吗?”,法律人如何优雅拒绝春节相亲?

 无心涧 2019-01-30

每逢佳节倍思亲,马上就要过春节了,亲爱的法律人你在思亲的同时,有没有准备好应对“每逢佳节必相亲”呢?



我们法律人不是不想恋爱,不想结婚,而是因为我们对爱情与婚姻有着最虔诚的信仰。


爱情与婚姻在我们这里是种信仰,我们向往的是从《婚姻法》到《继承法》,一路守法相伴。


然而这份信仰长辈们未必都能理解,每逢佳节法律人就要运用自己的智慧来应对各种形式的逼婚。



威胁恐吓型


你说说那个姑娘(小伙)哪里不好,我看你不要再挑三拣四了,就这个了,只要你点头,剩下的全部交给我了!


婚姻自由是一个人基本的权利,请不要对我进行道德绑架,不要干涉我的婚姻自由。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婚姻自由,每个人在自己的婚姻问题上都有自主的权利,是否结婚,与谁结婚,是个人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强制和干涉。


另外,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了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我高中同学某某被家里人逼急了租个男朋友(女朋友)回家过年,没想到被骗了好多钱!


根据民法的基本原理,人身是不能作为租赁内容的,标的为人身的协议,违背公序良俗无效。


你们上网看看有很多因为这种协议起诉要求返还的呢?


合同无效的,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按照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多得不偿失呀!


更恐怖的,还有借机强奸的呢!



见招拆招型


你们年轻人成天说心动,过日子哪有这么轰轰烈烈呀,平平淡淡才是真,找个合适的人就好!


亲爱的(三大姑四大姨),我知道你们都是为我好,可是你们考虑过婚姻的意义吗?如果我不爱这个人,我怎么和他签订一个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心甘情愿奉献自己的体力与心力呢?

昨天一起吃饭的那个姑娘(小伙子)怎么样呀?人家发消息约你了,看来对你印象不错呀!你快和人家约个时间再见面聊聊。


谢谢关心,可是我对他(她)真的不来电,他发出了要约邀请,可是我不愿再发出要约,即使他对我要约,我也可以不承诺呀!



我看那男生就不错,喜欢了你这么久,也表示会永远都只爱你一个人,凡事都听你的话。


这种承诺显然不可信呀,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承诺听听就好!



昨天那个男生家庭条件挺不错的,听说家里给他买了好几套房!


这又关我什么事呢?再多的房子也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的自然增值也只是他的个人财产,最多租金算夫妻共同财产。


为了那点租金赔上一生的幸福也太不值得了。


你看看你高中同学谁谁找的男朋友真不错,听说都要结婚了,还送了女方好多东西,听说房产证也要加名了,女孩子婚姻幸福才是王道。


这又怎么样?我也有很多人送东西呀,只是赠与合同是双务合同,我不愿意收,所以只能襄王有梦,神女无心了,我自己要什么自己买就好!


房产证加名又怎样?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前撤销赠与,只要没有公证过,一样可以反悔有什么稀罕的。



你高中同学早都结婚了,嫁的那家条件挺好的,孩子都有了!


哎,世人只见袍子的华丽,却不见虱子的苍凉。你都不知道,上一次同学聚会的时候,她说她最大的错误就是这么早结婚,结婚就是重大误解呀!本以为孩子能够让爱情更进一步,没有想到却是丧偶式育儿。


多少人在没有想好自己想要什么,看清对方就步入婚姻,只可惜重大误解在民法上属于可撤销,但却不适合婚姻法。



真诚尊重型


我已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了,请尊重我的独立选择,毕竟要和对方共度一生的人是我,请你们理解,爱情需要缘分,我结婚与否,恋爱状况都是我的个人隐私,请不要宣扬、刺探,我希望我的隐私权能够得到尊重。


正在准备法考的你,还可以说,法考未过,何以成家!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