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必看!!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即将实施,交警带您全面解读!!

 甄言无醉 2019-02-01


    会上,新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介绍国家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将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浙江省关于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相关公告、绍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前后相关工作的通知。


    新昌县市场监管局(含新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介绍生产、销售领域相关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有关要求及依法查处办法。


    新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介绍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注册登记、路面管理相关事项。


 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签订承诺书


绍兴市公安局关于开展二轮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前备案登记的通告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下简称新国标)将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二轮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前备案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9年220日起至4月14日,对已购买的二轮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备案登记,所有备案登记车辆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止。车辆所有人凭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合格证,到备案登记点(另行公告)申请备案登记;无法提供车辆合法来源凭证或车辆合格证的,需填写《电动自行车合法来历承诺书》后方能申请备案登记。之前已防盗备案登记的车辆(悬挂绿色号牌)无须再备案登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原办理注册登记职能不变。

二、2019年4月15日起,备案登记停止;对新购买的二轮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新国标查验车辆,对符合《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由经信部门发布,以下简称《公告》)的予以注册登记。前备案登记点同步转为注册登记点,依规办理注册登记。

    三、2019年4月15日起,禁止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一经发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对未列入《公告》且鉴定属于机动车的,将对驾驶人按照驾驶机动车认定处理。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和注册登记不收取费用。

五、公安机关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安装车辆防盗装置、购买商业保险等,有效保护自身财产安全。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投诉电话:0575-88150009;投诉网站:HTTP://wsjj.sxga.gov.cn/new/index.html。


绍兴市公安局

2019年124


下面小编就大家所关心的问题,做详细解答!!

0
1


一、新国标何时正式实施?

新国标从今年4月15日正式实施。新国标是一个强制性标准。


0
2


二、已购买的二轮电动自行车集中备案时间是什么时候?

2019年220日起至4月14日,对已购买的二轮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备案登记。


0
3


三、如何进行备案登记?

车辆所有人凭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合格证,到备案登记点申请备案登记;无法提供车辆合法来源凭证或车辆合格证的,需填写《电动自行车合法来历承诺书》后方能申请备案登记。


0
4


四、之前已防盗登记备案的车辆,还需备案登记吗?

       不需要了!



0

5


     五、办理登记需要收费吗?

       不收取任何费用!


0

6


       六、需要办理车辆防盗装置、购买商业保险吗?

公安机关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安装车辆防盗装置、购买商业保险等,有效保护自身财产安全。采取自愿原则。


0

7


       七、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后,公安交管部门将如何依法管理路面行驶的电动车?

新国标从今年4月15号正式实施,新国标是一个强制性标准。实施以后,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新国标及其它的相关规定,依法管理路面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凡是对上道路行驶的,并且已经按照规定进行注册登记或者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将按非机动车进行管理。

4月15号以后,路面管理将严禁无牌无证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对于查获的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我们将依法扣留车辆,并进行属性的界定,只要车辆符合新国标,并且列入经信部门公告的,我们会责令驾驶人补办注册登记,并依法予以处罚;如果车辆没有列入经信部门的产品公告目录,经鉴定为符合机动车技术标准的,那么我们对驾驶人员按照驾驶机动车进行认定和处罚。也就是说,当车辆被鉴定为机动车时,如果电动车驾驶者没有摩托车驾驶证,会被认定属于无证驾驶,将面临罚款和拘留。如果持有汽车驾驶证,则是准驾不符,将被记12分。


0

8


       八、电动自行车要如何办理登记才能够继续正常使用?

交管部门将分三种情况进行处理:

一种是符合新国标的,并且列入经信部门产品公告的电动自行车,从4月15日开始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格证和车辆购买凭证,到新昌县非机动车管理所或销售点办理注册登记;

  第二种情况是已经购买或者正在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符合旧国标,就是现行国标,并且列入经信部门产品公告的,于2月20日至4月14日新国标实施之前,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格证和车辆购买凭证去非机动车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车辆经过注册登记以后不受使用期限的限制,就是4月15号以后还是可以继续开的,而且没有期限的限制;

第三种情况就是之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既不符合旧国标,也不符合新国标,或者说没有列入经信部门公告目录的,同样从2月20日至4月14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格证和车辆购买凭证,去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点办理备案登记。前面两种是注册登记,最后一种是备案登记,包括以前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防盗登记。车辆通过备案登记以后,我们实行三年的过渡期,就是还可以继续使用3年,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号。


0
9


     九、备案登记与注册登记有区别吗?

有!

注册登记:

1、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4月15日后可以开始进行注册登记;

2、符合旧国标(现行国标)的电动车,于2月20日至4月14日进行注册登记。注册登记后,不受使用期限的限制。

     备案登记:

     既不符合旧国标又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需在2月20日-4月14日进行备案登记。备案登记后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10

   十、怎么判断你已购买的电动车符合旧国标(现行标准)

进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www.,左侧“电动自行车公告目录库”一栏查询。如有就符合现有标准。

如下图所示:




● 新昌县共设38个备案(注册)登记点,供大家就近选择,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所属镇/街道备案点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地  址
1南明街道(爱玛城西店)杨先生13675749266南明街道鼓山中路181号
2永生摩托车唐先生18888791188南明街道鼓山中路229号
3(立马城西店)章女士15988251008南明街道鼓山中路211号
4闪电车行梁女士13221506051南明街道鼓山中路254-256号
5天目电动车商行杨先生13675768541南明街道鼓山中路136号
6大昌车行城西店吴先生86553918南明街道鼓山中路278-282号
7长久车行城西店张女士18358563685南明街道鼓山中路276-1号
8辉政车行城西店张先生15336766212南明街道鼓山中路262号
9永远车行城西店吕女士15355506363南明街道鼓山新村80幢228-5
10王海丽电动车行王女士13454598296南明街道阳光路143号
11陈亚丽电动车行陈女士13858490196南明街道阳光路105-107号
12(立马城东店)俞先生13567512329南明城东五村盘龙路一弄3号
13大吉电动车行章女士17769866936南明街道阳光路97-99号
14新马电动车行俞女士13065558785南明街道南明路87-91号
15梁绿江电动车行梁先生15215929915南明街道阳光路139号
16梁氏电动车商行梁女士18057596300南明街道阳光路204-208号
17雅迪电动车店林先生13858596076南明街道阳光路65-67-69号
18汉明修理店章先生13819517903南明街道城南路63号
19恩君电动车行姜先生13506751303南明街道阳光路192号
20(威震城东店)章先生13806746991南明街道环城南路93号
21(立马城东店)张先生18657559667南明街道阳光路168号
1羽林街道利丽电动自行车行成女士13362587555羽林街道大明市直街25号
2(立马羽林店)潘先生13676891066羽林街道拔毛全三路23号
3东明摩托车商行石先生13362545685羽林街道青山头村5幢11号
4梁杰摩托车修理店梁先生13085681108羽林街道拔毛村金山路117号
5城关车行羽林店潘先生13757561452羽林街道拔茅村上马路23号
1七星街道丁丁电瓶车行丁先生15088510666七星街道新昌大道西路8幢2号
2联江摩托车配件商行沈先生18069508151七星街道大道西路1幢36号
3上进车行七星店梁先生17769716165七星上三溪村演溪路41幢8号
1澄潭镇志云电动车行求先生13575564680澄潭镇大桥路38号
2金晟电动车行金先生13967585501澄潭镇西园路南街综合大楼
3利锋电动车商行黄先生13676891765梅渚镇梅渚村新镜公路边
1镜岭镇蔡云良摩托车修理店蔡先生18072223728镜岭镇振兴路256号
2旭洋车行镜岭店吕先生13967594563镜岭镇振兴路水管站东二
1儒岙镇儒岙元明车行王先生15167530532儒岙镇天姥一路50号
2儒岙军锋电动车商行潘先生18957519399儒岙镇天姥一路16-6号
1大市聚镇永成电动车商行张先生13732460654大市聚镇西大将路17号
1
非机动车管理所
0575-86624052新昌县桂花园新村29幢(城西派出所边)


备注:

       符合旧国标、旧公告的电动自行车,请到非机动车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



交 警 建 议


● 目前打算购买电动自行车,建议购买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


● 已经购买了或正在使用超标电动自行车,必须在4月15日前办理备案登记。


● 建议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安装车辆防盗装置、购买商业保险等,有效保护自身财产安全。


● 电瓶车事故占交通事故总量的60%以上,事故中造成头颅损伤,甚至死亡的情况也不少。为了骑车人和行人的出行安全,新昌交警要求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戴头盔驾车上路。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