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弱电)施工清包合同 (合同编号: ) 甲方(发包方): 联系电话: 乙方(轻包方):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项目事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一条.甲方权责 1)为保证工程进展顺利,在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委派 为负责人,联系电话 ,负责协调及相互配合、联络工作。 2)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现场,施工需要的临时水、电接入点(接入点后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措施费用及水、电费用)、设备材料暂存库; 3)负责协调处理好本工程与其他工程单位之间的配合关系,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4)负责按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及时按期支付合同款项,以便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5)保证进场的材料、及时到位,工程竣工后组织相关人员对乙方施工工程进行验收; 6)监督、检查乙方的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审查乙方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施工图及报告; 7)工程进行期间,如为配合进度或因施工需要,甲方认为须增加人工或加开夜班时,乙方应立即照办不得推诿拒绝,相关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乙方权责 1) 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合同工程设计施工图纸 套; 2) 为保证工程进展顺利,在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委派 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负责施工及相互配合、联络工作; 3) 乙方所雇佣之工人,必须具有相应工作技能;所雇佣工人的管理及给养等,均由甲方方负责,并应约束工人遵纪守法及施工安全; 4) 乙方须遵守安全防范系统的施工规范,对各类线缆的敷设与设备的安装、调试、应满足工程质量; 5) 乙方应保证本工程施工安全及防火,若发生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6) 乙方施工人员应遵守甲方有关工地文明施工、安全保卫措施的相关规定,并参加甲方的工程协调会; 7)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须做好对施工现场的其他管线及建筑装修等的保护工作; 8) 施工期间,乙方须于工作地点设立合理防护措施,并于适当地点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对工地附近人畜及公私财产之安全,必须预为防范,倘因疏忽导致发生任何意外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9) 未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能将本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分包给他人,甲方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 10) 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每日收工前清理施工范围现场; 11) 负责对甲方系统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保证培训人员能独立操作及排查故障。 第三条.工 期 1. 开工日期:乙方接到甲方入场施工通知后需于 日内入场进行施工并起算开工日,暂定为 年 月 日; 2. 完工日期:自开工之日起 日内完工; 第四条.工程质量 1. 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和甲方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质量检查和管理,共同把好质量关; 2. 在材料、设备进场时,若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或与材料、设备清单不相符,乙方应告知甲方,甲方应重新采购并运至施工现场,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 工程施工中若有包括隐蔽工程、工序,乙方应在隐蔽工程、工序隐蔽之前,及时通知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查验,必要时需拍照留底备查; 4. 乙方必须按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并达到验收标准,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施工人工造价 %,具体按实际人工造价支付; 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验收款; 3. 甲方与乙方约定以 方式支付各期款项。 第六条.争议和管辖 1. 如因出现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履行本合同,双方协商解决; 2. 有关本合同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它款项 1. 本合同修改与补充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并以书面形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 本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效力同等; 4.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工程包修期满付清余款后自行解除失效; 5.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台风、地震、水灾、火灾、海啸、政府行为、骚乱、材料不到位等)停止施工,甲方应照 %发放人工工资;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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