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你的问题回答:月息2分,不违法,也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自有资金进行私人放贷,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双方之间形成“借款合同”,法律性质为“借款合同关系”,也就是所说的民间借贷。民间借贷违不违法,关键在于利息合不合法,借款的对象数量,所以这里要说一下利息和借款人数的问题 一、关于利息 根据2015年9月1日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8号)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分为三种情形: 1. 年利率24%以内的受法律保护,也就是对方不还钱,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你就属于这种情形。 2. 年利率24%到36%以内的,分段计算:24%以内的受法律保护,24%到36%之间的利息法律既不保护也不反对,对方不还法律不支持你要,对方还了法律不支持退还。 3. 年利率超过36%的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所说的“高利贷”了,即是对方还了,也要求你退回去。 二、关于借款人数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以高利贷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出借资金行为法律性质问题的批复》(银办函[2001]283号 2001年4月26日)中提出“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中的非法发放贷款行为是指: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以营利为目的,向不特定的对象出借资金,以此牟取高额非法收入的行为。非法发放贷款的行为主体可以是单位亦可以是个人,其行为特点是未经有权部门批准、没有合法的经营金融业务资格,经常性地向不特定的单位或个人出借资金,出借款项一般笔数多、累计金额大,多个借贷行为累计持续时间较长,客观上已形成的一种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因此,如果以“以营利为目的,向不特定的对象出借资金,以此牟取高额非法收入的行为”,则可能会受到行政机关的处罚。因此,建议借款人数不要太多。 也有人问会不会构成“非法经营罪”,回答不会。非法经营罪必须要有“经营行为”,也就是向不特定的多数人进行经营,靠经营牟利而违法国家规定,情节严重的情形,而一般的民间借贷很难达到这个条件。而且根据2012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何伟光、张勇泉等非法经营案的批复》(〔2012〕刑他字第136号),高利贷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最后提醒一下,利息合法,人数合法的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可是暴力催收则可能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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