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有一项针对我国单身人数的调查,我国单身人口近2亿,造成单身人口越来越多的原因有5个,包括中国人口性别比失衡、女性受教育程度越来越高,择偶经济要求也越来越高等。 数据显示,“80后”非婚人口男女比例为136比100,“70 后”非婚人口男女比例高达206比100,男女比例严重失衡。并且随着择偶条件的越来越挑剔,除了要求有稳定的高收入外,有车有房那是必须的,在农村,彩礼动辄几十万,不是不想结婚,是根本结不起婚,这些都是造成单身人士越来越多的原因。 那么,我们现在的这种社会情况,历史上有相似的时期吗?他们又是怎么解决光棍问题的呢? 其实每个朝代都有会光棍的问题,而且历代当朝当政者都很重视这个社会问题。因为光棍多了,乱啊!我国古代其实是一个“早婚国家”,平均下来古代嫁娶年龄一般是男20岁、女15岁。但各朝代略有不同,比如唐代,男15岁、女13岁以上;明代,男16岁、女14岁以上。光看年龄没有感觉是吧,换个角度思考,这个年龄规定的门槛,也就是说,男20,女17,就“被剩”了,整整比如今提前了10年! 早在周朝的时候,国家就有类似官媒的机构 “媒氏”,负责掌管下属人民的婚姻配偶。当时的身份制度,比现在还严厉,男女凡出生三月,就必须要取名,登记造册,等到男子30岁时,就要娶妻;女子20岁时,就要出嫁。如果你玩朋克,玩个性,不婚不嫁,对不起,有官媒负责督促你结婚成家。这些官方的媒人尽职尽责,还要负责管理丧偶的男女,“丈夫无妻曰鳏,妇人无夫曰寡。取鳏寡而合和之”,官媒还要负责给他们安排财产、组织家庭。这样的官媒请给我来一打! 到了晋代,律法规定女子达到结婚年龄必须得嫁人,否则官府要强行给她找对象,不嫁也得嫁!《晋书·武帝纪》曾记载,晋武帝司马炎就规定要求,“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白话就是,女孩子长到17岁了,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那么地方领导就要给她找老公了,逼其强行嫁人。甚至在南北朝时期,如果女孩到了结婚年龄不出嫁就算是违法了,还得连累家里人都要跟着坐牢,《宋书·周朗传》中记载“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如今看来,虽然律法有点不人性,强迫女子出嫁,初衷可能是增加人口,但在客观上却解决了不少光棍娶不起老婆的问题。 在古代的时候,由于战乱,也有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时候,女性人口远少于男性,比如西汉早期,就出现了一种情况,跟现在类似,有一些地方故意抬高单身女子的身价,以邀重礼,也就是彩礼,这个时候,国家就出面了,为促使早婚早育,孝惠帝,也就是汉高祖刘邦与吕后之子汉惠帝刘盈,就曾颁布诏令:“女子年十三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也就是说,谁家要有年满15、未到30岁的女儿还没有嫁人,就要多收五倍赋税的办法进行惩罚。每个适龄而未婚的女青年,要被征收600钱。 唐朝统治者也力主早婚,唐太宗规定男20岁、女15岁可以结婚,他在贞观二年下诏 : 希望州、县官人解决普通老百姓中没有婚嫁的剩人 , 如果男女自由恋爱 , 官人不得阻止 ; 对二十岁以上男子 , 十五岁以上女子 , 妻丧达制之后的男人和孀居服纪已除的寡妇 , 鼓励他们结婚 ; 对那些因为贫穷出不起礼聘金的 , 鼓励乡里的富人资助完婚。他还将其列入公务员的年度考核 :“ 刺史、县令以下官人 , 若能婚姻及时 , 鳏寡数少 , 量准户口增多 , 以进考第。如导勤乖方 , 失于配偶 , 准户减少 , 以阶殿失。”这可都是算入政绩考核的。到了唐玄宗年间,法定婚龄进一步被减为男15岁、女13岁,如果男女到了已婚年龄仍尚未娶妻嫁人,官府就会用罚银子的方式来处理了。 到了清朝,同样也设有“官媒”,看来每个朝代的执政者都会看重这个问题,如大量男子被罚配去的新疆,为了边疆稳定,后继有人,就设了不少官媒,方便给大量的光棍男找老婆。一些农民起义军的妻女、灾区逃荒女子,往往被官媒指定给某一光棍,让他们一起生活,繁衍后代。 现如今,“剩男剩女”、“剩斗士”、“单身狗”等等一系列戏谑或自嘲式的词汇,早已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司空见惯;结婚,对于很多青年人来说仍然是一个大大的问题,剩女多是主动选择的结果,剩男则更多是条件所限的被动结果,说到这里,小编都羡慕古代男子有这么好的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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