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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解:屯田制

 资源868 2019-02-22


【题目】

材料  建安元年(16年),曹操击败了颍川汝南的黄巾军,曹操接受枣祗建议,在许昌一带开垦土地,实行屯田。枣祗首先将荒芜的无主农田收归国家所有,将招募到的大批流民按军队的编制编成组,由国家提供土地、种子、耕牛和农具,由他们开垦耕种,获得的收成由国家和屯田的农民按比例分成。据记载,从魏郡颖川屯田所“奏页举,比之都国”及何晏等“共分割洛阳王典衣部桑数万项、以至朱光屯皖,男女数万口。”屯田实施的第一年,就得毂百万斛,关中百姓流入荆州者十余万家,及闻本土安宁,货企望思归。劝课农系、兴修水利、屯田积谷这项措施,把“出门无所见,白骨敝平原”的悲惨景象,变成了充满生机的“鸡犬相闻”的状况。屯田制不仅在当时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在中国政治、经济、军事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略论曹操屯田兴农思想及其影响》

1)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回答曹操实行屯田制的背景及特点(9分)

 

2)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分析曹操实行的屯田制产生的影响。(6分)

 

【参考答案】

1)背景:东汉末年社会动荡,人民流离失所,衣业发展受阻;曹操击败黄巾军,获得一批生产工具和劳动力。(每点2分,两点4分)

特点:以解决根食、增强自身实力为主要目的;寓兵于农、兵农合一;屯田规模比较大。(每点2分,三点5分)

2)解决了军粮供应问题,增强了自身实力;加快了统一北方的进程;有利于北方农业经济的恢复和社会稳定;对后世统治者有一定影响。(每点2分,任意三点6分)

 

【知识点拓展】

1.含义:屯田制是汉以后历代政府为取得军队给养或税粮,利用士兵和无地农民垦种荒地的制度。

2.类型:有军屯、民屯和商屯。

1)军屯

设立土地予不用打仗的军士,要求士兵能自行耕作而生产行军所需粮食。军屯以六十人为一营,且佃且守,士卒需缴纳分成地租。

军屯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类型是现役军人屯田,这是沿袭汉代的做法,随宜开垦,且耕且守。另一种类型是士家屯田,用于屯田生产的士家包括从征将士的家属和尚未抽调的后备役兵士。

2)民屯

民屯是招募农民屯田,由典农官募民耕种。

3)商屯

亦称盐屯,是明盐商为了便于在边境地区纳粮换盐而办的屯垦。

3.历程

1)起源:西汉

西汉前元十一年(前 169),汉文帝以罪人、奴婢和招募的农民戍边屯田,汉武帝调发大批戍卒屯田西域。但当时屯田主要集中于西、北部边陲,主要方式为军屯,且规模不大。

2)发展:曹魏

 

原因:东汉末年,战争连年不断,社会生产力遭到极大破坏,土地荒芜,人口锐减,粮食短缺,形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

时间:建安元年(196)

人物:曹操采纳枣祗、韩浩的建议,在许都(今河南许昌)附近进行屯田。

内容:屯田的土地是无主和荒芜的土地。劳动力、耕牛、农具是镇压黄巾起义中掳获的,有一部分劳动力号称为招募其实是被迫而来的。有民屯和军屯两种。民屯每 50 人为 1 屯,屯置司马,其上置典农都尉、典农校尉、典农中郎将,不隶郡县。收成与国家分成:使用官牛者,官 6 民 4;使用私牛者,官民对分。屯田农民不得随便离开屯田。军屯以士兵屯田,60 人为1 营,一边戍守,一边屯田。

作用:

积极:曹魏屯田对安置流民,开垦荒地,恢复农业生产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曹操统一北方创造了物质条件。为后世开创了一种大规模的寓兵于农、兵农合一的先例,为历代封建统治阶级所不同程度地仿效,在中国政治、经济、军事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消极:屯田制的剥削较重,屯田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身份不自由,屯田士兵则更加艰苦。曹魏后期,屯田剥削量日益加重,引起了屯田民的逃亡和反抗。

3)废止:司马炎

咸熙元年(265年)宣布:“罢屯田官,以均政役,诸典农皆为太守,都尉皆为令长”,实际上就是下令废止屯田制。

4.特点:寓兵于农、兵农合一

5.性质:封建土地国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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