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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基本条件证明

 LXMuffnzdg5w82 2019-03-07

我公司开发建设 填写工程名称,应与注册表中单体名称一致;如果工程分多次竣工,工程名称样式例如:1#住宅楼等7项(2#住宅楼、6#住宅楼),括号内填写单体名称 项目,竣工验收已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建设单位于 日提供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的证明;

建设单位自行出具,复述上述内容即可,日期为完工日期,加盖甲方公章。

2. 施工单位于 日完成《工程竣工报告》;

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执业人员印章和单位公章。总监理工程师在报告上签署意见。日期同文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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