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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 | 内蒙古判决一起利用“微盒子”软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野田高梧 2019-03-08

2018年9月至12月,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判处被告人胡某、孙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判处被告人孟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经查,该犯罪团伙传播淫秽视频源头来自“微盒子”网站,通过多个节点域名转到多个视频源服务器,利用“微盒子”软件产生适用于微信使用的链接。办案民警发现,吴某等人通过微信群传播淫秽视频“推广链接”是动态的,每次点击视频、图片、小说不一样,呈现微信群组成快、解散快,淫秽视频传播速度快,相对隐秘,不易被发现等特点。

截至案发,公安机关共查获传播淫秽物品的微信群600个,群成员16余万人,遍布全国多个省市,涉案金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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