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美丽乡村建设要求,为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小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品位,打造水乡马岗渔业小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全面提升农村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着力建设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进一步提升我市新农村建设水平,提高农民群众的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划引领,依规而建。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注重突出主题、体现特色,先规划、后建设,避免重复建设,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遵循自然发展规律,把绿色发展、绿色惠民要求贯穿美丽乡村建设全过程,切实保护和优化农村生态环境,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三)坚持政府引导,群众主体。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主导作用,做好项目申报、资金整合、政策扶持等工作,引导、壮大农村产业发展和市场资本投资建设;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凝聚美丽乡村建设强大合力。 (四)坚持试点示范,循序渐进。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带动、分类指导、梯次推进”原则,以马岗村为试点,逐步推广,大力培育新型业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五)坚持立足实际,量力而行。不搞脱离实际的项目,不加重农民负担,尽可能就地取材,保护生态,降低建设成本。 三、目标任务 按照“空间优化布局美,生态宜居环境美,乡土特色风貌美,业新民富生活美,人文和谐风尚美,改革引领发展美”要求,自2017年起,集中3年时间,分类、分层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第一层次是实现马岗村村庄洁化和绿化,保持自然生态环境优美;第二层次是因村制宜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特色养殖业等休闲农业,挖掘乡村故事,提高村民文明素质和文化素养;第三层次是对特色产业突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优势明显、乡村文化浓厚的试点村重点打造,确保第一年打基础、第二年见成效、第三年检查验收。 四、建设内容 (一)统筹推进全域规划。编制完善市域村庄布局规划,优化空间布局和功能等级。编制完善村庄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按照村庄类别、功能定位、发展方向,突出“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建设主题,对村庄的建筑风格、乡土风情、村落风貌、田园风光、生活风俗、特色产业等进行个性化指引、旅游化改造,塑造特色鲜明的美丽乡村。编制农村住房改造建设规划,优化农村住房改建布局,形成错落有致、富有韵味、功能分区的民居建设格局。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水、电、路、气、信等基础设施。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实施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切实解决村民饮水安全问题。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确保供电能力满足村民生产生活需要;村内公共场所照明路灯配套齐全,合理设置安装节能型路灯。实施通村公路窄路面加宽工程、规模以上自然村通畅工程和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提高农村公路通达深度和安全保障水平;集镇主干道、村组主干道、没有绿化的居民(农户)庭院能绿化不硬化。加强户用沼气和太阳能热水器等节能环保清洁能源建设。加强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 (三)实施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坚持“群众为本、产业为要、生态为基、文化为魂”,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清运”的运行模式,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覆盖。完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提高雨水引排和污水自净能力。实施改厕、改厨、改圈,提倡集中建设公共厕所和家庭冲水式厕所。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治理。实施村庄道路、河道、庭院、房前屋后的环境整治,促进村庄公共空间整洁与美化。 (四)打造特色宜居村庄。注重自然环境、乡土风情、历史文化、生活功能的融合与发展,推行现代建筑本土化、传统建筑现代化、建筑用材本地化,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美感。实施“绿满老河口十大提升计划”行动,开展村旁、路旁、宅旁、水旁及零星闲置地绿化,实现村庄内绿树成荫、四季常绿、春夏花开。开展“百村故事”编撰工作,全面挖掘、整理历史文化村落里的生态人居、经济社会、制度习俗、传统工艺、人物传记等非物质文化遗存,记载和传承老河口乡村故事。建立“百村档案”,全程记录历史文化村落的基本信息、村落选址、风貌格局、物质遗产、文化遗存、资料文献、保护利用等文化基因和历史元素。加快建设农村文化广场和覆盖全市的公共文化设施服务网络。 (五)实施兴业强村富民行动。立足资源禀赋、生态条件和产业基础,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入实施农家乐休闲旅游业改造提升计划,通过“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的合理集聚,集农业观光、农事体验、教育文化、生态休闲、养生养老等多种功能于一体,打造乡村旅游目的地和休闲旅游欢乐谷的特色旅游村庄。把培育美丽乡村产业、发展美丽乡村经济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探索“富民强村”新路子。探索农村集体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 (六)实施乡村治理乡风文明行动。坚持“物的美丽”与“人的美丽”并重,大力发展乡贤文化,深入开展法制教育进家庭、传统文化进家庭、移风易俗进家庭、诚信友善进家庭、志愿服务进家庭活动,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五好”基层组织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规范村规民约,落实“两民主、四公开”制度,制定“村级版”权力清单,把“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切实增强基层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健全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和文明村镇、生态村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增强基层服务群众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好行动计划,发挥组织协调、上下沟通、督促推进的作用,积极组织开展示范创建活动;要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性,对村内小型公益设施及环境整治等项目,组织村民自主筹资投劳完成,真正让村民成为美丽乡村建设主体。 (二)多方筹资,共建共享。按照“多方筹资、共建共享,政府主导、市场主体,社会共建、全面推进”的思路,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构建财政投入、民间资本、信贷资本等多元投入机制。积极争取金融机构、企业、社会团体和成功人士等各类投资主体参与投资捐资美丽乡村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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