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是大自然鬼斧神工的艺术品, 不管你何时来总能邂逅它的最美时态, 它是热播IP剧《怒晴湘西》的取景地, 它是旅游爱好者眼中新的网红打卡圣地, 而这次,我们将带你从新的角度品味它。 一起包一辆列车,出发吧~ ☆精选恩施四大精华景区,景区含金量高,不滥竽充数! ☆满满两整天游览时间,不把时间浪费在路上! ☆远离城市喧嚣,富硒恩施洗肺养生清心! 行程一览 武汉/恩施 宿:专列 晚20:00武昌火车站登“专列带你游湖北”旅游专列,约21:12发车(准确发车时间以铁道部专列调令为准),前往“世界硒都、神秘仙居”——恩施,宿专列上。 恩施/建始 中餐 宿:景区 晨约06:30抵达恩施,出站后乘车前往建始野三峡景区(车程约2小时),抵达后游览【恩施之巅——黄鹤峰林】(游览时间约2小时),这里可以欣赏奇特的卡斯特地貌,群峰耸立,万石峥嵘,天地群山宛若一幅罕见山水画卷。沿途的石芽、峰林、溶沟、天坑、地缝,天上人间的千姿百态、美不胜收。还可乘湖北自然景观中唯一的观光电梯上山(垂直电梯自费30元/人)。 黄鹤峰林 中餐后游览【清江大峡谷】(游览时间约3小时,游船120元/人必须自理),乘坐仿古画舫游船游览河谷幽深、气势雄伟的土家族母亲河清江干流最美的河段,素有 “八百里清江美如画,景阳河就是画中画”之说。沿途可观赏到景阳大桥、景阳关、白虎山、双乳峰、九叠泉瀑布、绝壁挂帘、笔架山等纯天然原生态美景奇观,两岸奇峰怪石,植物繁茂,河水十分清澈,可谓“静影沉碧”,偶有野猕猴出没,鸳鸯戏水,自然野趣浓郁。其中清江最美地标性景观【蝴蝶岩景区】为传说中盐水女神化成的,形似展翅欲飞的蝴蝶,栩栩如生。可上岸赠游(赠送景区,如因天气或水位、施工等原因无法登岸游览,不退门票),身临其境一探神秘的蝴蝶岩“洞穴人家”,零距离接触绮丽雄壮的飞瀑奇观,景区内还有惊险刺激的高空飞索,八百米洞穴森林水滑道,各种刺激的娱乐项目和神秘的奇观壮景,让你尖叫不断,惊喜不停! 清江大峡谷 入住酒店,晚上可观看【土家篝火晚会】(演出时间90分钟,如下雨演出取消),观小西湖夜景。 建始/恩施 早餐 宿:专列 酒店早餐后,乘车返回恩施市区,前往恩施民俗风情的核心、集中展现恩施少数民族建筑和封建土司制度的国家4A级旅游景区【恩施土司城】(游览约1.5小时),土司城是目前国内保存最完整的土家土司王城,是土家文化的重要标志,有“中华土家第一城”的美誉。包括门楼、侗族风雨桥、廪君祠、校场、土家族民居、土司王宫--九进堂、城墙、钟楼、鼓楼、百花园、白虎雕像、卧虎铁桥、听涛茶楼、民族艺苑等12个景区30余个景点,主要分民族文化展示区、宗教展示区、休闲娱乐区三个区,反映了土家族的历史渊源,展示了土家族古老而淳厚的民风民俗。 恩施土司城 午后前往【中国硒港硒产品展示中心】参观。之后前往中国最大的土家族文化地标、国家4A级旅游景区——【恩施土家女儿城】。女儿城以以土家族女儿会民俗文化为主线,全力打造世界相亲之都、恋爱之城。这里有土家民俗文化博物馆,展览呈现土家族生活、生产用品实物和文化、艺术作品及工艺品;有恩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展演基地,原汁原味的土家熏制和吊脚楼布景,让您身临其境感受浓郁的民族风情,充分体验和感受土家族苗族的巫傩文化和少数民族手工传承技艺。可在此逛女儿城街区夜景,自由品尝恩施当地特色美食小吃,如油香、包谷粑粑、恩施豆皮、建始大饼、炕洋芋等。 土家女儿城 游览结束前往恩施火车站,登“专列带你游湖北”旅游专列,返回江城武汉。 抵达武汉 晨约06:00抵武昌火车站,愉快游程结束! 统一销售价: 399元/人(上中下铺同价) 1、1.2米以下儿童销售价格199元/人,含车位费、导服费,不含床位及门票;1.2米以上儿童价格同成人。 2、以上价格仅适用于22-69周岁人群,不满22周岁人群及70周岁以上老人需加补100元/人。 3、单房差:60元/人/晚。 1、交通:旅游专列卧铺,当地空调旅游车(1人1正座,请尊老爱幼或服从导游安排); 2、住宿:舒适型酒店双标间一晚(独卫、彩电、空调,如遇单人无法拼房需现补单房差,具体入住酒店根据当批次情况而定,游客不可指定); 3、景点: 黄鹤峰林、清江大峡谷(赠送蝴蝶岩、篝火晚会,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概不退费)、恩施土司城、土家女儿城 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可能调整游览顺序,若中途自愿放弃景点游览则不退费; 4、用餐:景区一早一正餐; 5、导游:持国导证优秀导游服务; 6、保险:仅含旅行社责任险,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旅游意外险; 7、购物:中国硒港硒产品展示中心、硒泰乳胶推广中心或楚韵中缅玉石城或硒丝路楚绣博物馆(景区中公共购物场所不属于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店,请慎重选购,导游无法帮助鉴别真假,不协助退换)。 1、必交景交(交通类1.2米以上必交,无优惠政策):清江大峡谷船票120元/人; 2、自愿自费(导游会优先跟随坐索道的客人进行讲解,自行爬山游客可能会听不到讲解,敬请谅解):黄鹤峰林垂直电梯30元/人、蝴蝶岩森林水滑道50元/人、蝴蝶岩洞穴滑索50元/人; 3、行程标注外用餐,行程以外活动项目或游船上、酒店内产生的个人消费,及因天气、交通、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所引起的额外费用。 1、本线路为散客拼团,在承诺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会与其他报名的客人合并用车共同游玩。 2、本价格为景区及政府支持特价,特殊人群无更多优惠,且仅适用于22-69周岁人群,不满22周岁或满70周岁以上人群需加补100元/人。 3、“专列带你游湖北”旅游专列铺位基本预定规则为:硬卧单人预定为中铺,两人预定一上一下或两中,三人预定上中下铺。铺位由“专列带你游湖北”组织方统一安排,同行人群内部自主调剂,全程铺位固定。地面游览以旅游车为单位固定分组,每车一名导游全程负责。 4、专列的车容车貌、设施设备、清洁卫生、开水供应、餐车服务等均由铁路部门负责。准确发班日期及各站点抵离时间、编组定员以铁路部门专列调令及站内调度为准,可能会有调整。如因专列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专列未能成行,属旅行社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可协商改期或取消。 5、如因游客个人原因,出发前48小时内临时取消退团的,需收取专列火车票损失,硬卧收取200元/人,软卧收取300元/人。 6、出发前请携带好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16周岁以上需带好身份证,16周岁以下儿童带好有效户口本原件,并妥善保管。进入景区购票前请主动出示合法有效证件(包括老年证、残疾证、军人证等),以便根据景区具体优惠政策执行相应优惠,若因未出示证件、证件与景区优惠政策不符、使用伪造证件等原因,导致增加的费用由游客现付,且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应由游客自行承担。 7、出行前及游程中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工作人员或导游与您联系通知有关事宜。如在规定的出发时间内未到达,所有费用不退,请谅解。游览期间请记清导游的联系电话,以便走散时与导游联系。抵达景区游览前,紧记导游交代的集合地点、时间、所乘游览用车车号,万一脱团,请于集合地点等候导游返回寻找。在游览过程中跟随导游的引导,切勿自行活动和擅自离团,以防意外发生。如因个人行为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行社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责任。 8、16周岁以下的儿童、70岁以上的老年人、孕妇、残疾人士必须全程有监护人陪同旅游,有不适病史须提前通报,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自身病史或自己造成的人身意外由游客本人负全责。游客在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即视为游客已经充分了解本次旅行的辛苦程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并征得专业医生的同意,确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在旅游过程中的自由活动时间,旅游者也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旅行社为非健康医疗专业咨询机构,无法判定游客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因个人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9、行程中所写时间,均为预估时间,大型旅游专列出游,可能会遇不确定因素导致时间增减,均属正常情况。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导游、司机可能会根据天气、交通、景区接待人数等情况,对您的行程进行适当调整(如调整景点游览顺序等),以确保行程顺利进行。如发生不可抗力、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时,导游经与客人协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或更换该景点,或由导游在现场按旅游产品中的门票价退还费用,退费不以景区挂牌价为准,敬请谅解。 10、游客应协助旅行社顺利完成游程,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在经营、服务中享有下列权力:㈠要求旅游者如实提供旅游所必需的个人信息,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㈡要求旅游者遵守旅游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安排,妥善保管随身物品;㈢出现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危及情形,以及旅行社因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采取补救措施时,要求旅游者配合处理防止扩大损失,以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㈣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旅游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㈤制止旅游者违背旅游目的地的法律、风俗习惯的言行。 11、入住酒店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旅行社安排的旅游用房为酒店双人标间,报价包含一人一床位,若出现单男单女,请拼房或加床,若酒店没有加床服务或团队无其他团友拼房,游客可另补房差。因酒店占床位含早餐,不占床或退房差的游客早餐不含,早餐费用根据酒店公示价自理。 12、恩施景区天气多变,请注意保暖,游览时尽可能穿轻便衣物,以便随时添减衣服,女士不要穿高跟鞋、裙子,出游时尽量穿休闲防滑鞋,可提前准备一些食品补充能量;很多地方不对游人开放,为防止在森林中迷路,在游览过程中必须听从该团导游安排,不能去的景区小道一定不能去。在游览过程中不要狩猎、野外用火、采集标本、遗弃垃圾等。游客配合入乡随俗。 13、自由活动期间,我社不提供任何服务,自行负责自身人生安全及财物安全,有自我防护意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不要与当地人发生无谓的争吵;夜间或自由活动时间自行外出,请告知全陪导游或团友,应特别注意安全。 14、协议一旦签订,旅行社即按行程内容安排接待,在行程中,如对服务及接待标准有异议,请及时与带团导游沟通或直接反馈回旅行社。旅游者不得以拒绝登(下)车、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否则,除承担给旅行社造成的实际损失外,还要承担旅游费用20-30%的违约金。游客投诉以在参团行程途中填写的《行程满意度调查表》或《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表》为准,请客人务必认真填写质量反馈单,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社负责人在当地解决,团回不予处理。 15、按照《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本产品安排购物场所补充协议如下,游客签订视为协商一致同意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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