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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起,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很多人在传,但真相是…?

 昵称35581610 2019-03-23

昨天,全妹的老妈发给全妹一篇文章

《4月1日起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

文章称,一位女子虽然身为独生子女

却无法100%继承已经故去的父母的房子

看的全妹一脸懵逼

独生子女继承不是理所应当的吗?

这是怎么肥四?

先来辟个谣,全妹可以很负责任地讲

“4月1日起”的新政策,不存在的!

文章中说的,是两年前就被广泛讨论的特殊案例

分析依据的是1985年就已施行的法律法规

下面来看一看这个文章案例

今年小丽的妈妈也去世了,因为父母房子的学区较好,为了让女儿能上好学校,小丽打算把户口迁到该房子下,谁知却被房管局告知要出示继承公证书。

小丽到达公证处后得知,自己并不能完全继承父母的房子!要把自己父母所有的亲戚全部找到,并且要他们做放弃继承权的公证后才可以。“父母的亲戚全国各地都有,有的还出国了,让我去哪里找他们?”小丽快哭了……

在案例中

独生子女不能完全继承的问题

其实是这样的

独生子女家庭仅表现为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数量较少,在实体法律适用与继承处理程序上并无任何特别之处。

如果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中尚有其他法定继承人,且对遗产分割有争议且不可调解的,自然会走上法院诉讼。

如果其他法定继承人均先于其死亡,独生子女确定为唯一法定继承人,就可通过非诉渠道的继承公证处理遗产。


其实这件事的核心的原因是

在小丽父亲过世后没有及时处理遗产继承手续

导致奶奶法定继承应得子女房产份额

如果不放弃又不办遗嘱

会在老人去世后又发生法定继承

原分享的房产重新分配

不可能再全部还给已故子女的子女

所以说,父母去世

房子不一定全部属于独生子女!

假如小丽的父母在生前早早的立下遗嘱的话

就不会那么麻烦了

97年的都开始立遗嘱了?

其实,年迈父母在身体尚健康时

如能立个遗嘱,也是给子女省事

现在开放二胎了,有遗嘱在

能更好的进行财产分割

避免以后会有很多麻烦事

有些人觉得早立遗嘱不吉利

但是你知道吗

在立遗嘱者中

已经出现了80、90后的身影

甚至还有95年和97年的女孩子立遗嘱

在无锡市梁溪公证处

一个22岁的“95后”

因为长期在国外留学,早早立下遗嘱

明确自己“意外”后的房子归属

这也是该处到目前为止办理遗嘱最年轻的对象

对于立遗嘱专家建议

这四类人最好尽早立遗嘱 


1.自认为职业风险比较高的人,比如此前多起空难发生后,有飞行员就去公证处立遗嘱。

2.财产较多的人,比如企业家。

3.家庭关系比较复杂的人,比如再婚者、有非婚生子女者等。

4.老年人,因为遗嘱必须在意识清楚、精神状况良好的情况下才能订立。有的老人忌讳谈死亡,等到重病在床意识不清时,已不能立遗嘱了。

这样立遗嘱才有效

立遗嘱也不是随便就能立的

究竟什么样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呢?

 遗嘱的类型 

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可分为

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

录音形式遗嘱和口头遗嘱

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3.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的选择,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谁不能当见证人 

根据法律规定,无行为能力人

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这几种人

不能担任遗嘱见证人

 多份遗嘱怎么办? 

如果一个人所立的遗嘱有数份

其中有一份为公证遗嘱

就应按照公证遗嘱来执行遗产的继承

没有公证遗嘱

所立数份遗嘱中内容又相抵触的

以时间在最后的遗嘱为准

什么资产要写进遗嘱?

有什么资产是可以写进遗嘱的呢?

据江苏广电总台报道

游戏币等虚拟财产也可立遗嘱继承

要是这样说的话

那该立遗嘱的东西可多了去了

哈哈哈哈哈!

网友们看到这一消息表示瞬间坐不住了!

是时候立遗嘱交代下

我的蚂蚁花呗、信用卡分期

京东白条了!

不过话说回来

玩笑归玩笑,也有人郑重提醒:

早立遗嘱真的很有必要!

上海如何申办遗嘱公证?

申办遗嘱公证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申办遗嘱公证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或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2.遗嘱拟处分的财产所有权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凭证等); 

3.遗嘱书(草本); 

4.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和相关的婚姻证明(如户口簿、结婚证等);

5.公证员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遗嘱公证时,立遗嘱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或预约,因故不便亲自前来预约的,可委托他人代为预约,受托人除需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

注意事项:

1.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无胁迫或欺骗等情况; 

2.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应为立遗嘱人个人所有; 

3.立遗嘱人可以委托公证员根据其意思表示代为起草遗嘱; 

4.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征得执行人的同意,并提供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5.立遗嘱人原已立有遗嘱公证、现需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供原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6.申办遗嘱公证不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7.立遗嘱人不会签名或签名有困难的,可以盖章或捺指纹;立遗嘱人有特殊困难的,可以要求公证员上门办理公证; 

8.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9.若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系受遗赠人,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的2个月内到公证处办理接受遗赠公证或接受遗赠声明书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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