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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碑里的学问

 啟智书馆 2019-03-29
每年的清明,我都去扫墓,烧香化纸,拜祭先辈。来到墓地,看到别的坟前都立了碑,于是也想为自家已故的长辈立个碑,但碑文怎样写呢?虽然也看过不少碑文,似懂非懂,怕写不好被人笑话,所以这事一直没做。最近查阅了些这方面的资料,并做了整理,拿出来与大家分享,若有不当之处,还望不吝赐教。
碑文从右往左排列,一般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写逝者的生殁年月日;第二部碑题;第三部写立碑人名字;第四部分写立碑的日期,也可以不写。
第一部分通常写成“生于XX年X月X日卒于XX年X月X日”,如果不知道逝者的出生日期,则可写“吉年吉月吉日”如果是夫妻合葬的,则按男右女左,男的写在右边,女的写在左边。
第二部分一般写成如下格式:
祖考( )公()()墓(对祖父)
祖妣( )母()氏     墓(对祖母)
先考( )公()()墓(对父亲)
先妣( )母()氏     墓(对母亲)
也有写“显考”、“显妣”的。
考,是指已故的父亲;妣,是指已故的母亲。先,是亡的讳称,“先考”和“先妣”是对已故父母的尊称。“显”是赞美之词,与“先”在用法上是有讲究的。逝者没有长辈和配偶在世,而且下边还有孙辈,才可以称“显”,否则只能称“先”,男女都一样。
“公”字前的()写的是逝者的姓,“公”字后面的()()写的是逝者的名字;“公”字前的()写的是逝者丈夫的姓,也是考子的姓,“母”字后面的()写的才是逝者的姓。
如果觉得字数太少,就可以在“先”字或“显”字前加“故”字,在“公”字后面加“讳”字,在“墓”字前加“之”字,在“之墓”前面加“老大人”(男性)、“老孺人”(女性)之类的词进行调整。在古代只有达官贵族的妻子才能称“孺人”,平民百姓的妻子是没有头衔的,按古制,人死后官升一级,这叫死者为大,所以老百姓的妻子去世后可以拔高一级称孺人。
第三部分以“父母”辈的碑文为例来说说:第一行写“孝”,第二行写“男”,第三行写主持人的字辈,也有的也不写,第四行写名字,按年龄大小从右到左排列,只写名,不写姓。写完儿辈后,再写孙辈,先写“孙”字,再下一行写孙辈的字辈(也可不写),然后下一行写名字。写完孙辈,与上类似。
第四部分立碑日期可以写公历,也可以写农历,如果字数要增减,可以通过加字或者减字。比如可在日之后加“立”、“敬立”、“吉时立”等进行调整,也可把如“十一月”写成“冬月”,“三月”写成“暮春月”等。
碑文的每一部分的字数一定要“合生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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